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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启用新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1月1日起使用新版文书,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可以推迟至2016年1月1日起使用。
根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增加备考表和粘贴纸2种;将交通执法审批表分拆为立案审批表和案件处理审批表;将交通事故赔补偿决定书修改为交通事故赔补偿通知书;新增回避申请书、同意(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陈述申辩书、听证公告、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申请书、同意(不予)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等7种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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