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消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苏宁云商集团在京举办了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化推广活动。据悉,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是于2015年9月15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正式公布。该标准将替代此前GB/T18801-2008国家标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雾霾天气的加剧让空气污染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推动了空气净化器市场的快速发展。但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问题,由于门槛不高,市场上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出现了严重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无序竞争现象,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合理的选购相关产品。 据介绍,与2008版标准相比,新修订的空气净化器国标明确强调了洁净空气量和累计净化量两个指标,洁净空气量就是CADR值,用来衡量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力,而累计净化量则是指空气净化器工作过程中,洁净空气量衰减至初始值一半时累计去除污染物的总量,从使用寿命角度对空气净化器的性能进行了衡量。 此外,在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型号表现上,新标准也做了明确规定,核心指标之一的CADR值必须在型号中体现。另外,新国标还提升了空气净化器针对不同污染物净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为合格和高效两个等级。完善了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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