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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直达
真夜叉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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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上等兵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3-17 0
原贴在chinaren论坛上,在这里贴出来是因为我好象只知道这个论坛可以快速让更多人看到
下面的文章是我节选的一篇,没什么其它很大的想法,就是想让更多的人可以看到,更希望可以让更多人看完可以思考下,最起码我的民族自豪感又加强了。
'一百张图片,你有勇气看完吗?','http://club.chinaren.com/128756026.html
建立在异化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言论自由要受到知识、资本和权利三道门槛的限制,这三道门槛完全能够自发地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排除在自由之外。
 
首先是知识的限制。现代社会的言论自由是通过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等媒体表达的,甚至这些传统媒体是唯一的表达渠道。这就在客观上决定了能够享受这种言论自由的只有那些善于著书立说的学者专家。而对于无力撰写论文著作的一般民众来讲,最大的言论自由充其量也只是在茶余饭后的街谈巷议中发些牢骚而已,这些牢骚不仅没有人理会,甚至是专家学者避之唯恐不及的瘟疫,任何文章著述一旦染上街头百姓的“非理性言论”,立刻就会丧失全部学术价值。中国学者之所以想方设法让老百姓看不懂自己的文章著作,原因就在这里。可见,现代社会享有言论自由的前提,就是能够著书立说。如果没有著书立说的能力,也就无法享有现代社会的言论自由,如同达不到分数线就无法进入高校大门一样,仅凭这一道门槛,就足以能够把绝大多数老百姓排除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
 
其次是资本的限制,这是现代社会为言论自由设置的第二道门槛。即便能够著书立说跨越了知识的门槛,也只是意味着具有了对自己发表言论的自由,能否享有对社会公开发表言论的自由,则要取决于能否给媒体老板带来足够的利润。只有在能为媒体增加发行量和提高收视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享有公开的言论自由。相反,如果不能给媒体老板带来利润,那么,专家学者的著书立说会比老百姓的街谈巷议更加悲惨,老百姓的街谈巷议至少还有人谈有人议,而专家学者的著书立说则只能是和自己谈和自己议,终生守着一堆废纸过日子。
 
最后是权力的限制。这里的权力限制并非是指集权专制,而是指各种规则、程序和审批的限制。比如像上面那样设置知识和资本的门槛,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限制。权利限制表明了包括现代社会在内的以往所有社会的自由,都是把老百姓作为管理对象赋予的自由,如同笼子里野兽的自由、羊圈里牛羊的自由一样,具有极其严格的牢笼限制,如果超出牢笼限制影响到秩序稳定,就会毫不犹豫地“杀掉20万,稳定20年”。对于那些作为被管理者、被剥削者和被压迫者的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自由与赋予监狱犯人的自由,并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只不过是活动范围大小而已。羊圈再大,羊也仍然是羊,绝不会成为牧羊人。
 
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现代社会对言论自由的三重限制,成功而又不露痕迹地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排除在外,罗斯福的四大自由也就变成了极少数富人的自由,变成了富人驾驭穷人的自由,这就是中国权贵富豪喜欢西方民主自由的根本原因。
 
其实,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排除在自由之外,是资本主义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共同特征,所不同的只是封建社会直接把绝大多数民众排除在自由之外,资本主义社会则是通过规则不露痕迹地把绝大多数民众排除在自由之外,所以资本主义取代封建社会不仅是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同时也是统治文明和统治技巧的进步。可见,在此之前的所有剥削社会,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后来昙花一现的前苏联和东欧的官僚社会主义社会,自由和民主永远都只是权贵和富人的政治专利,与穷人没有任何关系,尽管历史上先后推翻奴隶社会建立封建社会的,推翻封建社会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的,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都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可穷人却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些社会的任何自由和民主。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可以说是在中国文革之前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政治文明,连这个最高的自由都把绝大多数穷人排除在自由大门之外,其他社会的自由就更是可想而知了。
 
当然,如同前面所言,如果站在上帝的角度来看,把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分割开来,由上帝逐一不少地进行分配,罗斯福的四大自由的确十分完美,是穷人和富人共同的福音。只是上帝太忙了,只能让人类自己主导政治资源的分配,在富人主导的政治生活中,罗斯福的四大自由便成为穷人的政治枷锁,虽然这未必是罗斯福等人的本意,但却是建立在异化社会基础上的自由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
 
唯一突破了异化社会限制的由全体人民共享的真正自由,就是后来毛泽东提出的四大自由。

20世纪60年代中国爆发了人类社会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穷人宪法——《文革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四大自由权利: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这四大自由权利构成了文革大民主的基本内容。单从这四大自由的表述方式就可看出,《文革宪法》规定的这四大自由,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彻头彻尾地地道道的大众政治权利,是无需专门解释所有老百姓都能明白并且任何精英都难以进行学术垄断的政治概念。如同当年的“打土豪分田地”“造反有理”一样,即便是目不识丁的文盲振臂一呼也能知其准确含义,并且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贩夫走卒,无论是拥护者还是反对者,都不会产生任何歧义。一个“大”字,充分反映了这是大众政治时代大众享有的大众自由大众民主,它将从根本上取代数千年来精英时代造就的精英自由和精英民主:
 
大鸣:大鸣是相对于以往言论自由的小鸣而言的,以往言论自由的三重门槛决定了只能是极少数精英的小鸣,现在既然是绝大多数人的自由,就需要与绝大多数人相适应的大鸣,只有大鸣才能形成和适应大众政治。
 
一是发表言论自由的主体大,大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的程度,而不像以前那样只包括极少数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公民,就拥有以主人翁身份质询和要求改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政府机构的天然权利。无论任何人——上至国家主席下至村委会主任,在任何场合——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或其它公开场合,都无权以任何借口拒绝劳动公民的公开质询。并且这种公开质询的公众大鸣不受任何形式束缚:可以是只身独鸣;也可以是聚众和鸣;还可以是全体齐鸣。鸣的场合也不受限制:可以是会上鸣,也可以是会下鸣;可以在单位里面鸣,也可以走上街头鸣;可以在本地广场鸣,也可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鸣。公鸡尚有随意打鸣的权利,作为社会主人翁的劳动者,更是拥有不可剥夺的鸣放权利。
 
二是言论自由覆盖范围大,公民不仅有权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同时有权表达对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乃至本国家所有问题的政治诉求。如同现代共同诉讼制度一样,公民表达的所有政治诉求,都无需任何审批,无需任何证据,无需任何费用,无需任何专业知识,只要符合天理良心,就是最高的政治伦理。可以说,美国开始推行的现代共同诉讼制度,就是中国文革民主之花结出的丰硕的世界政治之果,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政治文明最伟大的贡献和创新,最终也只能由中国人将其完善成为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相适应的大众政治制度,造福于世界各国人民。
 
三是容纳言论自由的渠道大,大众政治的广泛性决定了言论自由渠道的多样性,而传统媒体的狭窄渠道只适合于精英政治,无法适应广大普通劳动者自由表达言论的大众政治。这就必须在原有媒体之外开辟新的言论自由渠道,大小字报,标语口号,自由辩论等方式,与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等媒体具有同样存在的神圣权利,在思想和言论自由方面,真正实现了佛家关于众生平等的理想,任何人哪怕是不识字的文盲,都可以通过振臂一呼来表达其看法和诉求。这是一个真正自由平等的社会:专家学者可以著书立说自由表达,有文化的公众可以大小字报自由表达;没文化的公众可以通过标语口号自由表达;总之,所有人都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特别是当今网络时代,已经完全具备了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自由表达思想言论的技术条件,具备了实现大众政治的物质基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自由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形成了与传统媒体相抗衡的网络民主。中国网络民主的形成和发展,既是传统媒体被精英集团垄断的结果,又是大众政治时代到来的主要标志。网络民主的大众性质决定了必须恢复四大自由的宪法地位,在制度和法律上确认网络媒体的主导地位,取代传统媒体的主导地位。坚决废除诸如网络管制、网络歧视等打击和限制网络民主发展的一切制度,防止由于运用传统媒体的能力不同而形成民主特权,保证每一个公民都具有表达思想的自由权利。
 
大放:如果说大鸣属于自由的范畴,那么大放则属于民主的范畴。自由和民主,是古往今来历代革命造反的基本政治主题,也是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兴起和衰亡的根本政治缘由。只是不同历史时代赋予了民主不同的含义:封建社会的民主是指要为民做主,所以才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说法;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指要以民为主,后来苏联东欧社会主义的垮台就是没有达到这个水平;中国文化大革命建立的民主则是要由民做主,坚持实现“粗黑的手来掌大印”的不变政治理想。文革实行的由民做主与以往社会的为民做主和以民为主相比较,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无论是封建社会的为民做主,还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以民为主,人民始终都只是政治管理的对象,都只是被管理的客体,而文化大革命所要建立的由民做主,人民则破天荒第一次成为政治管理的主人,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
 
把人民由以往社会的被管理者变成管理者,是中国文化大革命对人类政治文明最伟大的历史贡献。虽然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失败了,中国人民付出了极其惨重的历史代价,但是文化大革命所创造的大众政治文明却在世界范围内开花结果,以有罪推定为核心的共同诉讼制度,以自然法和公众立法为根本的现代司法制度,就是中国文革灿烂之花结出的世界丰硕之果。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反动派,之所以全面封杀西方国家轰轰烈烈的共同诉讼制度,以及自然法和公众立法原则,就在于这些制度和原则在政治上宣告了文革的伟大历史作用,以及他们一伙反动派的历史死刑。
 
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包括每个普通劳动者在内的空前大民主的大放主要包括:
 
第一,放开所有错误历史观念的束缚,把人们从陈旧社会的精神枷锁和思想牢笼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曾经指出:一个社会的统治思想,往往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思想。所以人民的解放首先是思想的解放。迄今为止统治阶级思想最集中地体现在何谓有理、何谓有罪的问题上。在统治阶级看来,永远是剥削有理,压迫有理,卖国有理,甚至屠杀有理;永远是革命有罪,造反有罪,罢工有罪,甚至谋生有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不准百姓搭建一座茅棚,偌大一个中国摆不下百姓一个谋生摊位,把这种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的空前极端压迫以所谓法制的名义注入整个社会,就是统治阶级思想建立的成功典范。那些灭绝人性的法学精英或许会说,其他许多国家也都不许搭建茅棚,但是所有不许老百姓搭建茅棚的国家,政府都为老百姓提供免费住房,唯独中国既不准搭茅棚也不提供免费住房。连飞禽走兽都有搭窝筑巢的权利,住房更是最基本的人权,可是中国那些天天叫喊自由民主的右派精英,却唯独不提老百姓衣食住行这些最基本的人权。
 
媒体上接连不断地会有路边摊贩被执法大队活活打死的消息,被活活打死的理由永远都是一条:无照经营。古往今来引车卖浆、摆滩谋生就是老百姓的天然权利,现在居然成为违法行为。既然规定执照经营又没有把执照发到百姓手里,应该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是地方官员失职,要打也应该是打死地方官员,为何要打死百姓?如果说打死摊贩是执法人员素质问题,那么严厉打击摊贩则是制度和观念问题。当社会把那些在打击摊贩中死亡的执法人员追认为烈士时,同时也就把引车卖浆的摊贩列为了国家的敌人。面对那些街头被活活打死的小摊小贩,人们不禁在想,历史上有那么多暴*虐的朝代,却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禁止百姓摆滩谋生;西方资本那么贪婪,却没有任何一个西方国家在公路上设卡收费;苏联东欧推翻社会主义那么彻底,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取消免费住房免费医疗等社会福利制度;为什么这些现象惟独发生在当今中国?并且每一个罪恶现象最初都是在老百姓的万众欢呼声中形成的,几乎无一例外。还有那个因坟地价高死不起的问题,所谓“死无葬身之地”本来是中国人最恶毒的千古咒语,现在却变成了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残酷现实。古今中外历史上只听说过有让老百姓活不起的时代,却从没有听说过有让老百姓死不起的时代,可人们随便打开任何一家媒体,随便走进任何一所大学,所看到和听到的绝大多数观点,都认为把老百姓弄得死都死不起的所谓改革是历史的伟大进步。
 
越来越多在中国经营的跨国公司都像富士康一样,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够尊重劳工,唯独在中国大陆把劳工往死里整,为什么?就因为中国大陆规定罢工违法,就因为中国大陆实行无罪推定。当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修改宪法,取消罢工自由和实行无罪推定时,整个社会一片欢呼,北大学生情不自禁地打出了“某某你好”的横幅,整个社会一致声讨罢工自由和有罪推定的文革罪行,声称革命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经济,这无异在说,革命的根本任务就是帮助地主多收租子,帮助资本家多赚钱。就是如此荒谬绝伦的理论竟然被整个知识界推崇为最伟大的真理,直到今天,许许多多知识分子仍然慷慨激昂地在歌颂这一伟大理论。
 
可见,中国老百姓的悲剧,首先是观念的悲剧,其次才是制度的悲剧;制度悲剧不过是观念悲剧的必然结果。所以文革才提出了“要敢于反潮流”的口号,才提出了要发扬“敢想、敢说、敢干、敢革命、敢造反”的红卫兵五敢精神,才提出了“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政治主张,目的就是要把被颠倒了的世界重新颠倒过来,首先是在观念上颠倒过来。当江青在法庭上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还未听到缓期执行)时,拼尽全力喊出的惟一口号就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法庭也不仅仅是在判处江青死刑,而是在判处这句口号的死刑。也就在那一刻,历史便注定了中国老百姓后来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命运。只是这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命运还远远没有结束,把中国蓝领阶层推入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命运,正在如同乌云般地向中国白领阶层扩散,当中国白领也陷入死无葬身之地的绝境时,他们就会懂得什么是“天作孽,犹可存。自作孽,不可活”的天道天理。到那时,如果中国知识分子还有良知,他们就会为自己曾经的堕落而感到深深的悔恨和羞愧。
 
第二,放开所有陈旧规则的约束,把人们从数千年剥削社会造就的旧制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都是权力和资本统治的历史,数千年的权力统治,数百年的资本统治,形成了由权力和资本主导的游戏规则。同样一件事情,如果凭借权力和资本就是正当的;如果凭借体力就是罪恶的。同样是致人死命,如果凭借权力致人死命就是天经地义;如果凭借资本致人死命就是正当竞争;如果凭借体力致人死命就是暴力犯罪。由于人们支配社会只有这三种力量,官员凭借权力,富人凭借资本,穷人凭借体力,现在只把体力列为犯罪,这就在客观上把穷人变成了天然的罪犯。同时又在制度上赋予了官员和富人胡作非为的社会条件,可以随心所欲地掠人财产、淫人妻女和致人死命,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黄世仁活到现在,不仅不会被木仓毙,甚至还会成为改革开放的带头人。
 
文革的大放首先就是打破了权力社会和资本社会的游戏规则,把一切都放到社会正义的天平上重新衡量,只要是罪恶行为,无论是采用权力、财力、体力等任何手段,都要绳之以法,严加惩处。真正实现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官员不漏,富豪不漏,暴徒也不漏。文革刑法就规定,凡是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无论凭借权力、财力和暴力等任何手段,都属于强奸。文革结束后修改刑法,才又恢复了只有暴力手段属于强奸的规定,并且后来为了满足许多官员对幼女的嗜好,再次修改刑法,规定在不知道年龄的情况下,与任何女性发生性关系都不属于强奸。所以中国官僚才会如此疯狂地痛恨文革和如此狂热地拥护改革。
 
其次废除所有审批和注册等限制,实行完全的政治自由制度。任何人都有权组建任何形式的政治组织,无需任何部门任何人的审批和注册;任何政治组织一经诞生就具有与其他政治组织或单位相同的政治权力,拥有合法公章和开具相关证明的合法权力;所有政治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级官员具有直接监督权、质询权甚至罢免权,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行使权力,也就是中国官僚最为仇恨的所谓批斗会。可以说,中国文革期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政治自由时代,当时各种造反组织无计其数,遍布华夏每一个角落,如同现在资本的自由竞争和重新组合一样,各种群众组织也在政治竞争中不断重新组合和发展,整个社会政治生活呈现出“百舸争流”的蓬勃朝气,真的是“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那些历史上始终被人踩在脚下的普通百姓,第一次有了扬眉吐气的做人感觉,并且不仅仅是一般的人,而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主人。现在人们一提起政治体制改革就鹦鹉学舌地谈什么多党制,西方国家的多党制不过是权利集团和资本集团互相制衡的手段,与老百姓的民主权利没有任何关系。而中国文革期间何止是多党制,当时的各种政治组织不下千万,如同一张经天纬地的正义大网,把整个社会笼罩的无一丝罪恶缝隙,任何徇私枉法的专权行为都难逃亿万人民的火眼金睛,所以才会出现10年无一贪官的清明景象。
 
由于群众组织对各级官员具有直接约束权力,使得任何官员都不敢欺压任何一个群众,因为任何官员面对的不再是一盘散沙的单个群众,而是一个又一个强大的政治组织。在无数群众组织直接约束下运行的权力,要想从事贪污索贿等腐败活动,简直比登天还难,简直比临渊还险,从而彻底切断了古往今来升官发财之间的通道。古往今来升官发财已成为中国政治的铁律,升官是手段,发财是目的,升官就是为了发财,升官也必然能够发财。唯独文革10年切断了升官与发财之间的通道,彻底摧毁了支配官场数千年的这一铁律,把当官变成了一种理想主义者的政治奉献活动,从而保证了整个社会权利机构的廉洁运转。文革期间许多进入政治局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务院副总理,人大副委员长等,仍然只拿原来工人的工资。当时的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桂贤,由于仍然是原来西安机械厂工人的工资,感到政治局开会收取茶水费经济压力很大,便找到周总理要求开会只喝免费的白开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素文,拿的也是原来售货员的工资,每次家乡来人走后,夫妻俩都要很长时间啃咸菜度日。这些造反新贵尚且如此窘迫,一般官僚要想挥霍奢侈更是绝无可能。
 
甚至连当时母仪天下的江青,生活之清廉窘迫都难以想像,江青喜欢摄影,购买照相器材欠下了新华社数百元钱,新华社天天追着要账,江青天天攒钱还账,短期内实在攒不够,最后只好找主席要钱才把账还上。利益的仇恨是超越一切仇恨的最深刻仇恨。中国官场的千年规则一直都是“千里做官只为财”,而现在做官不仅不能再捞钱玩女人,甚至还要面对百姓的严厉质询随身随地陪笑脸,这简直是中国官僚发展史上空前绝后的奇耻大辱!这就是中国官僚集团和文化精英提起文革便恨得咬牙切齿的根本原因。
 
可见,百姓自由,官员廉洁的根本在于发动群众、还权于民。只要主权在民,社会就能健康发展。文革结束后,为了发动官员,摧毁文革的组织基础,便提出了“永远不搞群*众*运*动”的口号,全面解除了群众对官僚的约束权利,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还权于官的运动,官权无限膨胀、空前泛滥,腐败的闸门就此打开,一场百姓被抢光国家被卖光的历史悲剧开始在中国上演。
 
第三,大放还有一个方面就是要废除社会不公的制度基础,重建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基础。虽然历史上各个社会形态都讲公平正义,但是由于以往所有社会都是精英统治的社会,他们赋予公平正义的制度基础,就是把占社会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排除在公平正义的范畴之外,无罪推定的司法制度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所谓无罪推定也叫控方承担举证责任,就是谁主张谁举证,要控告对方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不仅不予受理,甚至可以诬陷罪反坐。中国的权贵富豪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掠人财产、淫人妻女、逼人死命,凭借的就是这个无罪推定制度。为什么?道理很简单,现代社会越发展,证据就越隐蔽,百姓要想拿到官僚的证据,穷人要想拿到富人的证据,散户要想拿到庄家的证据,患者要想拿到医院的证据,简直比登天还难,并且为了防止穷人通过各种极端手段拿到证据,法律又专门规定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没有法律效率,这就把穷人完全逼上了诉讼无门的绝路。
 
比如中国证券市场天天在欺诈投资者,可是投资者根本无法去交易所取证,交易所门口有武警把守,擅闯金融重地格杀勿论。被欺诈的血本无归的投资者除了自杀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再如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许多中国银行,统统以不足一年利润甚至不足一个季度利润的惊人低价卖给了外国人,特别是北京银行,竟然在上市前夕主动放弃了超过200多亿的上市差价,以不足当年利润的17.8亿价格卖给了荷兰人,后来北京银行由于粗心大意泄露了银行的股东名单,其中居然有大批甚至不到一岁的中国娃娃股东,此时人们才明白为什么要匆匆把一个市值超过千亿的中国银行十多亿卖给外国人的奥妙。这件事情如果放到实行有罪推定制度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会进行司法调查,任何一个国民都有权把北京银行告上法庭。但是由于中国实行无罪推定制度,任何人都无法掌握卖掉北京银行真实原因的直接证据,中国公众也就只能望法兴叹,感叹自己生错了地方,不该出生在实行无罪推定的中国,祈祷下辈子能够生在一个实行有罪推定的国家。
 
在此我们要告诉大家,目前把西方发达国家带入大众政治时代的这个有罪推定制度,恰恰是中国文化大革命的政治产物和历史成果。所谓有罪推定是指由辩方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由被告来证明自己清白,如果证明不了,就是有罪。这是由富人法律制度向穷人法律制度转变的划时代标志。文革中群众对官僚提出指控后,官僚必须回答群众的指控,证明群众的指控是否存在,这就自然形成了有罪推定的司法原则。正是有罪推定的司法原则,杜绝了官僚罪恶的泛滥,保证了社会的健康发展。如果今天老百姓无需证据就可以把腐败官员告上法庭,还会有腐败吗?如果今天散户无需证据就可以把券商和证监会告上法庭,还会有股市欺诈吗?如果患者无需证据就可以把医院告上法庭,还会要药品的高额回扣吗?如果无需证据就可以把顶头上司告上法庭,还会有打击报复吗?知道了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的区别以后,也就明白了中国的权贵富豪、贪官污吏及少数精英对文革极端仇恨的原因了。虽然文革失败了,但是文革实行的这一有效约束权贵富豪的有罪推定原则,却在全世界普及开来,形成了大众政治的司法基础,奠定了现代民主制度最牢固的法律根基。可见,在政治文化方面,中国文革远远走在了世界前列,后来中国在政治文明方面成为世界被告,完全是否定文革、倒行逆施的结果。只有结束这种倒行逆施的反动过程,中国人民才能在世界政治文明方面重新挺起胸膛抬起头来,否则,中国将会越来越成为现代政治文明过程中的世界公敌。
 
中国的法学精英之所以一直绝口不提现代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就是因为今天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实践,证明了中国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探索以及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伟大贡献。中国法学界那帮流氓精英对中国社会的最大犯罪,就在于他们故意掩盖现代西方国家真实的政治法律制度,把那些西方国家已经革除的、曾经导致西方国家陷入数百年战争和危机的二战前的政治法律制度,伪装成现代法律制度引入中国,有意识地把中国引入历史歧途。这已经不是什么学术问题,而是针对国家和民族的重大刑事犯罪活动。并且他们自己也知道是在从事犯罪活动,所以才要千方百计彻底毁掉这个国家。
 
大字报:大字报是文革大民主最根本的保证,是大众政治最根本的制度基础,是保障所有公民具有民主权利的根本政治条件,是中国人民对世界政治文明最伟大的贡献。当今中国的网络民主和现代西方国家的共同诉讼制度,都是大字报制度的历史产物。大字报是老百姓唯一能够普遍使用的大众媒体,没有大字报老百姓就无法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也就谈不上行使民主权利。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都有着自己特殊的民主实现形式,封建社会的民主是通过宫廷制度实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通过舆论制度实现的,现代社会的大众民主则是通过大字报制度实现的。当今世界政治文明发展最本质的特点,就是由精英民主向大众民主的历史性转变,这已成为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而推动这一历史转变的最重要因素,就是中国文革创造的大字报制度。甚至完全可以这样说,现代人类政治文明的所有优点,都是大字报制度决定的。
 
首先,大字报制度造就了现代司法制度的两个最根本特点:道德即法和公众立法。这是大众政治制度得以确立的最根本的法治基础。由大众政治决定的现代司法制度与以往精英政治时代司法制度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法治的含义不同。以往社会的法治有两个根本特点:一是由少数精英立法;二是以此作为善恶标准。这种少数精英立法的最大弊端,就是不承认道德和公众的力量,使法律和道德形成尖锐对立:所有符合道德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而所有合法的行为又是违背道德的。
 
《水浒传》就是典型,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看,一部《水浒传》只有高俅一个好人,其他一百单八将个个都是杀人犯;如果站在道德的角度看,则只有高俅该杀,其他一百单八将个个都是大英雄。这种建立在否定道德和公众权利基础上的法治,只有一个作用,就是成为少数精英作恶的工具。以往人类社会,包括二战前的西方国家,之所以会长期陷入连绵不绝的战争、危机、革命、造反等社会动荡之中,就是这种恶法治世造成的,所谓恶法不如无法,道理就在于此。中国文革爆发后,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所有的是非善恶真假美丑都要由社会公众来评价,而老百姓评价是非善恶的尺度很简单,就是道德,就是天理,就是良知。这就自然形成了道德即法和公众立法的现代司法原则。文革失败后,道德即法和公众立法的现代司法原则在中国遭到了彻底否定和清算,但是却在世界范围内普及开来,构成了西方国家现代司法制度的根本原则。以至与中外的法治概念具有了完全不同的含义:西方国家的法治是指自然法和公众立法,自然法就是天理良心;而目前中国的法治则是指社会法和精英立法,社会法就是人为的条款。在此我们再次看到了文革被否定对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历史悲剧:创造了现代司法制度的中国人民越来越惨重地遭受着权贵富豪的肆意蹂躏;而享受着中国人民创造成果的西方人却反过来极端藐视中国人的政治文明。
 
其次,大字报制度奠定了当今中国网络民主的制度基础。主席生前多次说过: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演习。所谓演习就是为今后真正的大众民主做准备,在这方面最明显的就是大字报制度对今天网络民主的演习。如果说文革期间的大字报是贴在墙上的,现代西方国家共同诉讼制度的大字报是贴在法庭上的,那么当今中国的大字报就是贴在网上的。网络就是现代大字报。网络为大字报提供了技术基础,大字报为网络充填了历史内容,这是中国对信息社会民主发展的一个伟大贡献。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网络都没有像中国这样,成为大众民主的最广泛平台,成为人们表达政治诉求的唯一通道,这一方面是由中国传统媒体被精英控制决定的,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文革大字报10年演习的结果,是文革大字报的历史复活,是网络版的现代大字报。
 
虽然现代西方国家的共同诉讼制度和当今中国的网络民主,都是文革大字报制度的政治产物,但是比较这两大文革政治产物就会发现,同门出身的共同诉讼制度和网络民主在东西方却具有完全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共同诉讼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占据了政治伦理的主导地位,构成了穷人制约富人、弱者制约强者的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所谓和谐社会,必须是一个穷人能够制约富人、弱者能够制约强者、民众能够制约权贵的社会,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一直追求的锄强扶弱、除暴安良的社会。共同诉讼制度的基本作用就是锄强扶弱、除暴安良,所以六十年代后结束了西方国家数百年的动乱,造就了西方国家迄今为止数十年的和谐发展。大家比较一下中国文革前后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极端动荡和极其和谐——就会认识到共同诉讼制度的巨大历史作用。可是,同样是文革大字报制度产物的中国网络民主,却遭遇到巨大的历史难产,在各界精英力量的联合打压下随时可能胎死腹中。如同19世纪前创造了工业文明技术基础的中国反倒被甩在了工业文明后面一样,目前创造了现代政治文明原则的中国也正在被甩在现代政治文明的后面。并且被甩掉的历史原因也几乎完全相同,都是没有把先进文明变成坚实的制度,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就会夭折。
 
在中国,先进文明之所以难以制度化,并不像那些自由主义白痴解释的那样,是什么人治的结果,而是源自于民众的政治伦理,一旦民众失去了政治伦理底线,任何制度建设都必然是徒劳无功。中国古代社会和现代西方国家的制度建设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具有“天下共击之”的伦理底线,一旦有人突破这个底线,整个社会就会群起攻击,哪怕是抛头洒血也在所不惜。假如现在欧美社会有人批判耶稣、否定共同诉讼制度,整个社会立刻就会掀起造反声讨运动,即便是出动军队也控制不住。而中国吸食“猫论”冰毒30年,已经彻底摧毁了整个社会政治伦理的共同底线,无论做什么老百姓都无所谓,社会通行的唯一伦理准则,便是有木仓就是草头王。在这种政治伦理的状态下,不可能实现任何积极的制度建设。所以,中国恢复制度建设的唯一途径,就是向西方国家学习,向我们老祖宗学习,形成“天下共击之”的伦理底线,凡是突破这个底线,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者,杀无赦,并且是无条件地杀无赦。当今中国“天下共击之”的伦理底线是什么?就是中国的大字报制度,就是中国的网络民主。当今中国公众唯一能够表达民主诉求的地方就是网络大字报,当今中国唯一对权贵豪强具有威慑作用的也是网络大字报,中国贪官买办最为痛恨最为惧怕的同样是网络大字报。就拿贱卖银行和国有资产来说,如果没有近年来网络大字报的制约,就不仅仅像今天这样只是部分银行和部分产业落入外资手中,恐怕整个中国银行业早已全部落入外资手中,恐怕整个中国产业早已全部落入外资手中,甚至包括整个中国政府都早已落入外资控制之中。所以,恢复大字报制度的宪法地位,确定破坏大字报制度的犯罪性质,应该成为当今中国“天下共击之”的不可逾越的伦理底线。文革后东西方人民的不同命运说明:如果没有“天下共击之”的伦理底线,如果没有权贵富豪对穷人暴力反抗的历史恐惧,权贵富豪就会无所顾忌地对穷人下手,和谐社会就永远只是泡影。这是文革后西方发达国家建成和谐社会的基本经验,也是中国百姓悲惨命运的基本教训。人类社会各个阶段都有着不可饶恕的犯罪底线,古代社会朝廷规定的所谓“十恶不赦”,百姓认定的“车船店脚衙,无罪也该杀”,现代西方国家对外规定的种族屠杀罪和对内规定的欺骗公众罪,都是在确立犯罪行为的底线,任何人突破这个底线都不能原谅。美国人不原谅克林顿总统,不是因为他好色玩妞,而是因为他说谎欺骗公众。现代中国不可饶恕的犯罪底线,就是对网络自由和网络民主权利的侵犯和剥夺。这应该是未来中国大众民主的不可动摇的政治基石。 
 
大辩论:大辩论是相对于西方国会或议会的小辩论而言的。西方国家代议民主制的程序,决定了国会议员都是经过资本筛选出来的,资本的同一性决定了国会议员立场的一致性,无论彼此之间政见分歧有多大,在对待穷人和穷国的问题上,国会议员的立场往往惊人地一致。就如同今天中国的精英阶级一样,无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之间的分歧有多大,甚至能够达到动用坦克装甲车的你死我活的程度,但是在对待中国老百姓的问题上,他们的立场从来都是完全一致,能够不谋而合地把木仓口一致对准老百姓。比如在勾结外资通过天价房地产掠夺市民,通过内外悬殊差价掠夺股民,通过惊人息差掠夺城乡居民等问题上,那些原本为争权夺利斗得你死我活的精英集团,居然能够不约而同地为掠夺大唱赞歌,并且彼此配合得天衣无缝。这就是精英民主的阶级局限性和阶级指向性。精英民主的这种阶级局限性和阶级指向性,决定了议会辩论的内容永远都只是统治和管理人民方法的辩论,不可能代表人民利益。即便偶尔反映了人民利益,那也是一种恩赐和让步,目的是让人民为他们更有效率地创造财富,如同狼群给予羊群更大的自由天地,是为了让羊群生长得更加肥大一样。可见,西方代议民主制的根本历史缺陷,就在于人民没有直接民主权利,而是由资本筛选出来的国会议员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由于这些人受着资本的严格制约,不可能真正代表人民,这就在客观上把人民排除在了民主范畴之外。大众民主的大辩论,就是要突破精英控制的代议民主制,还权于民,让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首先,所有涉及到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交由人民自由讨论,在人民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决策和法案。这种整个社会大辩论和国会内部小辩论的不同作用在于,社会大辩论形成的决策和法案能够充分代表人民的利益,而国会小辩论形成的决策和法案只能代表权贵富豪的利益。中国改革初期的八十年代,老百姓之所以能够尝到改革的一点儿甜头,形成富人吃肉、穷人喝汤的人民还能接受的利益格局,就是文革的大辩论机制仍然在起作用。当时所有改革方案都要经过自上而下然后再自下而上地反复讨论,虽然由于媒体舆论控制在改革精英手中,最终讨论的结果往往都是改革精英预设的结果,但是至少在形式上还要或多或少地考虑到人民的部分利益和要求,人民虽然吃不到肉,但是至少还能喝到汤。
 
在加强民主法治的旗号下,一系列剥夺和整治穷人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最典型的就是由上海开始的许多地方先后出台的“行人违规撞死白撞”的法律,法律赋予了那些开车的权贵富豪拥有对违规穷人执行死刑的权利。甚至不仅撞死白撞,还要通过所谓“按比例分摊责任”的条款,由被撞死的穷人赔偿富人的修车费用。上海有位没走人行横道被汽车撞死的老太太,就被法院判决承担全部责任,要求赔偿车主数千元修车费,如此丧尽天良的判决连车主都感到难以接受,主动放弃了死者的赔偿。中国精英的法治建设能够堕落到如此丧尽天良的地步,简直让未来的历史学家难以想象!真是到了天怒人怨、天理难容的罪恶极端!
 
如果不是后来胡×锦×涛的“人治”废除了这一丧尽天良的邪恶法律,每天不知道会有多少老百姓命丧街头!中国之所以会出台如此天理难容的法律,就是精英小辩论的结果,由开车的人制订法律,必然是撞死人白撞;如果实行社会大辩论,由骑车人和开车人共同制订法律,就绝对不会产生如此丧尽天良的法律。
 
还有目前造成数千万股民血本无归的的所谓股权分置改革,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政府违背最初承诺,把权贵富豪一元钱买的低价股和广大股民几十元钱买的高价股拿到市场上按照一个价格买卖,这与其说是买卖,不如说是抢劫。如此公开的抢劫行为造成股市半年跌去一大半,市值损失超过18万亿,按照国务院医改调查小组的测算,足够全国25年的公费医疗支出。也就是说,为了让极少数人发大财,全国老百姓损失了25年的公费医疗。可就是如此明显的抢劫方案,竟然作为改革成就堂而皇之地写入了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且在代表们热烈的掌声中一致通过。大家可以想一下,如果这个报告不是由少数精英小辩论,而是由广大股民大辩论,结果肯定是要求政府遵守历史承诺,继续禁止大小非流通。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了血流成河的惨烈股灾,也就没有了国家和股民令人震惊的财富损失,只是那些掌握大小非的极少数人也就失去了发大财的机会。这就是议会小辩论与公众大辩论根本不同的历史作用。
 
最近看到许多白领阶层,一方面被股市宰杀的爹哭娘叫,另一方面仍然在咒骂文革大民主。这种现象反映了中国大规模的历史报应已不可避免,股市崩盘还仅仅是开始,随后的房市、金融都将会崩盘。中国白领的财产全部集中在股市、房市和银行里,只有这三大市场全部崩盘以后,他们才会相信精英民主的空前危害和大众民主的历史作用。最近两年我们一直在讲,如果说私有化改革剥夺的是蓝领,那么殖民化改革剥夺的将是白领,并且以中国左翼为代表的进步力量正在全力以赴地阻止这一灾难的发生。然而,历史发展有其自身的逻辑,这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改变的,无论进步力量还是反动力量都无法改变,或许只有在中国白领也被洗劫一空时,他们才会接受生活的真理。俗语常讲“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是浪子只有在陷入一贫如洗、走投无路的绝境时才会回头。目前中国的白领阶层在继蓝领阶层之后,再次走上了浪子回头的悲剧道路,将会让数千万投资者倾家荡产的巨大股灾正在宣告中国白领阶层灾难的到来。
 
中国白领幸灾乐祸的时代马上就要结束了。
 
其次,大辩论能够形成一种社会纠错机制,通过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之间的充分交流和辩论,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公众的主导地位和道德的支配作用。如果说前面的大鸣、大放、大字报的主要约束对象是权贵富豪,那么大辩论则同时还具有大众民主自我约束的作用。大众民主的自我约束作用,主要是防止公众一时的选择错误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灾难,不断地自我纠正社会选择的错误,避免大众民主异化为被野心家利用的个人专断。虽然从根本上来说,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人民是最公正的历史裁判,但是就某一时期某一部分来说,人民的选择又常常是盲目的错误的,形成历史发展的反复性和曲折性,使社会发展进程呈现出之字型或波浪式发展的特点。这就需要社会具有自动纠错机制,形成道德引力作用,能够把偏离目标的社会重新拉回到公众利益的轨道上来。文革大辩论就具有这种自动纠错功能。如果不是这种纠错机制被废除,30年来中国老百姓将完全有可能是另外一种命运。
 
世界历史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法律允许富人随便扒掉穷人住房,翻盖后再以高价强行卖给穷人的现象,而中国不仅允许富人随便扒掉穷人住房,甚至把那些守在自己住房里的所谓“钉子户”当作罪犯一样对待,中国的法学精英不仅不为老百姓说话,反倒全部动员起来通过各种会议和媒体,声讨那些守护自己房屋的“钉子户”。即便如此,中国富人仍不解恨,开动全国媒体不分场合地频频叫喊:“中国穷人仇富,应该保护富人”。可以说,上下五千年纵横全世界,富人能够带领官员、武警、法院、电视台,开着推土机去扒老百姓房子的,唯独当今中国;中国富人在扒房子圈地、抢占企业和百姓财产方面,除了没有动用喷气式战斗机和核武器之外,几乎动用了全部国家力量,如此为所欲为的富人历史上还从未有过。可以说,中国一个开发商动用的国家力量,就超过了西方国家全部房地产业动用的国家力量。把政府官员、武警、法院等统统变成了开发商的跟班,还不算保护富人,那怎样做才算是保护富人?总不能赋予每个富人直接调动野战军的权力吧!
 
无限扩大官权,无限依靠洋权,打击中央集权,剥夺百姓民权。于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经过百年奋斗刚刚摆脱的历史劫难,再次降临了。
 
本来,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历史地位和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任务,决定了中国必须加强中央集权;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又决定了中国必须扩大百姓民权。如今把中央集权和百姓民权作为打击对象,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就同时丢掉了。并且无论中央集权还是百姓民权,至少都是爱国力量,唯独官权天然就是卖国力量。这是由官权的历史性质决定的,官权要同集权和民权相抗衡,必然借助洋权,最终完全投靠洋权,中国近代几乎亡国灭种的悲剧根源就在于此。古今中外历史上之所以都把约束官权作为一个基本的政治任务,道理也在于此。眼下中国经济殖民化的活生生现实,更是有力的历史例证。
官权的膨胀超越了历史上所有贪官污吏最大胆的想象,达到了历朝历代官员做梦都想象不到的极端程度,不仅超越了历朝历代的官权,甚至超越了历朝历代的皇权。古代皇帝也很难做到随意玩弄他人妻女的程度,即便是能够做到,也只能是限于玩弄,而不可能对玩弄的女人随意封官。而当今中国所有官员只要是想做就都能够做到。中国所有女性只要被顶头上司看上,面前就只有两条路:要么上床要么下岗,不可能有第三种选择。古代从皇帝到贪官,对所玩弄的女性只能赠送钱财,不能赠送官帽;而当今中国官员既能够赠送钱财,又能够赠送官帽。把宝贝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已成为中国官场的一大时尚,多年来中国的美女官员越来越多,就是这一时尚日渐风靡的结果。随便把官帽赠送给宝贝,是中国权利私有化的根本标志。
中国有两个人的威望坚不可摧不可替代:一是毛泽东在人民中的威望坚不可摧不可替代;二是总设计师在官员中的威望坚不可摧不可替代。口口口口口(省去若干字)
 
中国政治伦理堕落到了历史最低点,百姓不仅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甚至丧失了作为动物的基本权利。动物尚且有游荡和搭窝的权利,而中国穷人在任何一个地方搭建茅棚都属于违法。虽然世界上所有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国家都严禁随意搭建茅棚,但是,凡是严禁搭建茅棚的国家都为达不到标准的穷人提供免费住房;那些没有能力为穷人提供免费住房的国家绝不禁止穷人搭建茅棚。唯独当今中国,既打着标准化管理的旗号禁止穷人搭建茅棚,又打着改革的旗号铲除了免费住房。如此不给穷人百姓留半条活路的统治古往今来绝无仅有。
 
虽然文革创造的大众民主在中国遭到彻底失败,但是却在社会制度根本不同的西方国家结出了丰硕果实,西方国家正在普遍推广的现代陪审团制度,就是文革大辩论的制度产物。记得美国哈佛大学的一个教授曾经说过:“中国文革许多伟大的创造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处于混乱状态,没有制度化,21世纪人类需要做的就是把文革的创造制度化”。可以说,美国的现代陪审团制度就是文革大辩论制度化的产物。与以往历史上的陪审团制度相比较,现代陪审团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陪审团成员是在开庭前通过全市居民身份证摇号产生。按照现代陪审团制度,被告是否有罪,不是由法院决定,不是由司法精英决定,而是由北京市一千多万老百姓决定,这一千多万老百姓怎么决定?采取最原始的抽签方式,在全市居民身份证中摇号产生陪审团成员,并且每个案子的陪审团成员都是临时抽签产生,由这些抽签产生的陪审团成员决定被告是否有罪。由于这些抽签产生的陪审团成员不懂得法律,没有专业知识,甚至完全是法盲,只能根据天理良心来判断是否有罪,这就充分保证了法律和道德的一致性,能够自动纠正法律违背道德和公众利益的地方。并且,为了说服陪审团选择有罪或者无罪,包括律师在内的控辩双方不再是绞尽脑汁钻法律的空子,而是努力在道义上争取陪审团的支持,这就在客观上使法庭变成为弘扬道德正义的地方,每一次审判都是对社会道德和正义的维护。
 
中国老百姓之所以把律师称为讼棍,列为“无罪也该杀”的行列,责任不在律师,就在于目前把道德和公众排除在司法之外的小辩论制度,这种司法制度决定了律师除了想方设法钻法律空子和贿赂法官之外,没有其它任何选择。甚至为了防止法律成为捍卫道德和公众利益的工具,中国法学界一直声嘶力竭地呼喊“法律就是不讲道德”“要防止道德对司法的影响”,中国老百姓完全陷入了求告无门的悲惨境地。
 
由西方国家的现代陪审团制度,由中国和西方国家不同的定罪方法,可以看出大众民主的大辩论与精英民主的小辩论之间截然相反的历史作用。在大众民主的大辩论中,公众处于主导地位,道德具有支配作用,法律必然成为捍卫公众利益的正义之剑;在精英民主的小辩论中,精英处于主导地位,专业具有支配作用,法律必然成为欺压公众的作恶工具。对文革的全盘否定导致了对现代政治文明的极端反动,最终把中国放到了世界人权法庭的被告席上,相对于现代政治文明,中国再次变成了未开化的野蛮国家。
 
这种官权和洋权相结合,一方面造成了内专外奴的国家政治模式,另一方面造成了官人经济和洋人经济的国家经济模式。官人经济和洋人经济是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最可怕模式,这一模式的根本特点就是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官人发了大财,洋人发了大财,唯独本国百姓不仅没有发财,反倒要付出越来越大的惨重代价。中国股市就是一个典型:官人通过大小非解禁发了大财;洋人通过国有资产贱卖发了大财;唯独中国老百姓亏得血流成河。正是因为官人不赔钱,洋人不赔钱,赔钱的只是老百姓,所以面对21世纪最惨烈的中国股灾政府完全无动于衷,甚至满面红光地仰天大笑。
 
中国权力结构的悲剧根源决定了未来中国政治改革的基本途径就是:扩大民权、加强集权、约束官权、限制洋权。而这只有大众政治制度才能做到。
 
人类正在进入大众时代,大众经济,大众政治,大众文化,大众民主,大众自由,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在财富充分涌流、网络高度发达的大众时代,社会已经具备了共同富裕和共同管理的物质基础,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把贫穷强加在他人身上,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把表达思想的方式强加在他人身上。社会将拆除所有妨碍公平正义的权力、资本和知识门槛,让富裕、民主、自由的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的头上,无论他是官员、富人、学者还是缺少文化的穷人,都具有享有富裕生活和表达政治诉求的相同权力,如同无论富人穷人、官员百姓、学者文盲都具有呼吸空气的相同权利一样。
 
任何阻挡这一历史潮流并竭力维护精英统治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建立在剥夺大众财产和大众权利基础上的精英时代必将被送入历史坟墓,这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至于历史将以什么方式结束精英统治进入和谐社会,是以中国文革的和平方式,还是以欧美传统的暴力方式,则完全是由精英集团决定的,是由精英集团退出历史舞台的方式决定的。当然,人民永远都希望以和平方式完成社会历史的伟大转变,中国文革之所以定名为文化大革命而不是政治大大革命,其意义就在于要探索社会历史转变的和平途径,努力为人类社会开辟出一条结束暴*力杀*伐的新的质变途径,为世界一体化发展和地球村的形成奠定和平进程。
 
——这就是中国文革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伟大贡献,这就是毛派共产党人不变的政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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