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懂事的时候,我在港口的一家酒店为老板娘卖命,我是个孤儿,老板娘告诉我的,她在一艘诺克萨斯商船仓库中找到我的,老板娘说,当时我捡你时还以为你是只小狗,想带回去老家啥的,谁知道这么丑的东西是个孩子呢?
老板娘很后悔捡到我并带回去,
“肯定你爸你妈嫌你太丑就把你放弃了!要不是老娘心眼好把你养成大人,换成别人早把你扔海里了”
好吧,她肠子都悔青了,可长的丑了点也不是我的错,心地善良才是第一看人标准
虽然老板娘很讨厌我,但我已经在店里呆了十五年了,老板死的早,老板娘都四十多岁的老女人了也没个女儿儿子啥的,我觉得挺可怜的,所以一直没舍得走...
酒馆很小,店里只要老板娘,我和俩个酒保,但客人很多.
所以我就成了店里的天然服务苦力.....
我该怎么说呢。来酒馆喝酒的不是什么普通人,可以说....
全他妈是海盗....
忘了说了港口的名字是
比尔吉沃特,卡蒂斯亚海港
未完待续.....今天更新一章....明天在更
题目猴子们帮忙想想.我给DB
拒绝盗版,发现必纠
本人写的不是很好,勿喷
需要改进联系Q280196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