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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男子已然记不得到底有多少年了,只知道那个时候还有科举,还有皇帝。
他十年苦读,最终考取了状元。
考取了状元后的他,成为了当地的父母官。他本善良,也本想做一个好官,但是官场的浮华,让他迷醉。
而让他堕落的,则是一起案子。
那是一件凶杀案,凶手是谁已然众所周知。在厅堂之上,他审讯着犯人,问道:“你为何杀人?认不认罪。”
“我没有罪,我没有杀人!”犯人死活都不认罪,还在公堂上面咆哮:“我是当地首富的儿子,谁敢杀我?”
他扰乱了公堂的秩序,但是一时之间又没有办法,所以他只好把人犯暂时收押。然而就在那个晚上,人犯的家人敲开了他家的门。
人犯的父母带着钱来贿赂他。他见了这样的情景,不禁生气:“本官岂是那种见钱眼开的小人?”
而对方也没有感到气馁,只是一次次的加钱,而每一次开出的价格,都比上一次来的贵重。
最终当一百两变成一千两的时候,他心动了。他带着贪婪的笑容接下了钱,并且表示自己一定会“秉公办理”。
第二天,人犯被无罪释放,而他给出的解释却是:“凶手另有他人。”
所有人都知道他收了钱了,可是有什么办法?那个年代,有钱能使鬼推磨,且官官相护,最底层的人,只能隐忍。
而他的妻子,告诉他说道:“相公,你难道忘了当初你为官的誓言了吗?”
“当初的誓言,当初的什么誓言啊?”他问道。
他妻子摇头:“你说你,你要做一个好官的。”
“我现在怎么不好了?我给你吃,给你穿,给你钱花,这样有什么不好的?我收点钱怎么了?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我不过拿个一千两,这算什么?”
“举头三尺有神明啊,相公!”
“我就是神,我就是明。告诉你吧,这个世界哪里有报应?只有银子才是最实际的。”他不顾自己妻子的劝告,后来收的钱也越来越贵重了。
而他的妻子,一直是个好人,屡屡劝他,可是在那个三从四德的年代,她人微言轻,说的话,她丈夫根本就不听。
渐渐的,他越发的厌烦自己的妻子了。直到有一天,他和自己的狐朋狗友一并出去游玩,看中了一个小姐。
那小姐是大家闺秀,不止漂亮,且有气质。
他向人打听到:“这个小姐是哪家的闺秀?”
他友人笑道:“是陈员外家的千金。”陈员外虽是这个城里的富户,可终究不是官。
于是乎他便向陈员外家里提亲,而陈员外得知县老爷要娶自己的女儿,却是万般的不情愿。他看着他说道:“小女已经有了婚配,不能嫁与老爷。”
原来这陈小姐的夫婿,是一个穷秀才,但是自小有了婚约,且两情相悦,所以陈员外也不做干扰,甚至打算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个秀才。
但是这位县老爷岂肯罢休?他当晚就找来了得意的下手,说道不想让那个秀才活到第二天。
于是乎当晚秀才家里只能起了火,而那个穷秀才,也因为睡得太死被活活烧死。而这场火,最终也被定位成了天火。
但是是不是天火,百姓心中有数,而老天也看在了眼里。
就在秀才去世的第二天,县老爷强行把陈小姐娶进了自己的家门。但是谁知道陈小姐性子烈,竟然在当晚吞金自杀了。
看着死去的美人,县老爷没有一丝的动容,只是说道:“真晦气。”然后他埋葬了这位小姐。
但是这个县太爷却没有想到,自己真的遭来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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