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过两条小金鱼,一红一白,像两朵小花,在水里开。
为这两条小金鱼,我特地买了一只漂亮的鱼缸。还不辞十来里,去城郊的河里,捞得鲜嫩的水草几根,放进鱼缸里。
专买的鱼食,放在随手可取的地方。一有闲暇,我就伏在鱼缸前,一边给它们喂食,一边不错眼地看它们。它们的红身子白身子,穿行于绿绿的水草间,如善舞的伶人,长袖飘飘于舞台上,煞是动人。
某天清晨,我起床去看它们,却发现它们翻着肚皮,死了。鱼缸静穆,水草静穆。我难过了很久。朋友得知,笑我:“它们是被你的爱害死的。”原来,给鱼喂食不能太勤,太勤了,会撑死它们。怅然。从此,不再养鱼。
后来,我又养过一盆名贵的花。剑兰,花朵橘红,叶柄如剑。装它的盆子也好看,奶白的底子上,拓印一朵兰花。一眼看中,目光再难他移。兴兴地把它捧回家,当作珍宝,日日勤浇水。不几日,花竟萎了,先是花苞儿未开先谢,后是叶片儿一点一点发黄、卷起,直至整株花腐烂。伤心不已,不明白,我这么爱它啊。还是朋友一语道破天机:“你浇水浇得太勤了,花给淹死了。”
自此,我亦不再养花。自知自己是个无法把握爱的尺度的人,爱有几分,哀愁就有几分。如同年轻时的一场恋爱。
那时,满心里装着他,吃饭时,想他爱吃的。买衣时,想他爱穿的。即便是随便看到一朵花开,也想着他,恨不得采了带给他。相处的过程,却不全是欢愉,他常常眉头紧锁,充满忧伤地望着我。那么近,又那么远,仿佛隔山隔水。当时,我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只以为自己做得不够好,所以,加倍对他好。最后,他还是提出分手,分手的理由竟是,你太好了,我怕辜负。
爱一个人,原是爱到七分就够了,还有三分要留着爱自己。爱太满了,对他而言不是幸福,而是负担。这是经年之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我想起一个母亲。结婚好几年,没孩子。后来,好不容易得一子,宠爱有加,真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跌了。一路溺爱着长大,二十好几的人了,却不学无术,整天关在房内打游戏。一不高兴,就对母亲非骂即打。一日,因母亲劝他早点睡,扫了他打游戏的兴致,他竟勒令母亲跪在地板上,跪了大半夜。一贯木讷的父亲,也被激怒了,终于忍无可忍,趁儿子熟睡,一锤砸死儿子。警务室里,母亲哭得肝肠寸断,语无伦次地说:“作孽啊,作孽啊。”
为她痛惜,一个原本天真如雪的孩子,毁了。还有她,和她忠厚的男人,这辈子的伤痛,谁能疗治?
世上的道理,原都是这么简单,无论是爱物,还是爱人,都要有节制。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时,太多的爱不是爱,而是巨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