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下楼,看见对门的女孩倩倩独自站在楼下等妈妈。我假笑着迎上去,倩倩却好像发觉了什么,连连往后退。
“小丫头,你跑不掉了。”我攥住她的手,用剧毒浸泡过的细针扎了她手指一下,她疼的要哭,可是还没等她哭出来,就发不出声音了。在她妈妈下来之前,她一定会死。
费劲心机,我的心病终于除掉了。尽管她是个四岁的孩子。
她是个很开朗的女孩,从小看到谁都笑,只有看到我大哭不止,当她刚会说话时,看见我居然冒出一句“你个坏人”,她父母都惊呆了,从没人教她说这样的话啊。
有一次,她妈妈抱着她在小区散步,她在妈妈怀里睡了,恰巧我遇上了她们,帮她妈抱了会儿倩倩。在抱她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倩倩的脖子上有道细长的血红胎记。
那一刻,我什么都明白了,她是大冤家,于是,我决定除掉她。
杀了她后,我逃到了很远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
一年后,我终于定居了。一天早上我出门,看到隔壁的大嫂正推着孩子散步。
“男孩还是女孩,真可爱。”我问。
“是女孩,阿玉,快看看叔叔。”
小女孩很听话地把头转向了我,就在看到我的一瞬间,她突然大哭起来,伸手推我。我清晰地看到,她手指上有一颗红色的小痣。
这个孩子也要死!
不幸的是,这次杀人我被抓了,我交代了三次犯罪事实,杀害阿玉,毒死倩倩,还有七年前将女友割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