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怪才
北京时间5月14日,是前NBA球星丹尼斯-罗德曼的56岁生日。14年的NBA生涯、56年的人生,他的故事太具有传奇色彩。如果说NBA会有“混世魔王”的奖项评选,历史第一人的名号,绝对不会旁落他人。
非典型的球星童年
大多数NBA球星有一个怎样的童年呢?一类是科比库里式的:出身篮球名门,基因里自带着篮球天赋的同时,耳濡目染地爱上这项运动,然后解决一些不太困难的难题,顺理成章地打出名堂。第二种是詹姆斯式的励志剧:从小家境贫寒,在饥饿、暴力、毒品和单亲母亲的疼爱里长大,将篮球视为避风港,天赋加努力,让他们在20岁之前逆转命运。
但罗德曼的童年,都不是。那位参加过越战的老兵父亲跟4个女人生了27个孩子,在罗德曼3岁时抛妻弃子。而他的母亲,又偏爱那两个运动天赋和学业成绩都远超罗德曼的女儿。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罗德曼对篮球提不起兴趣,甚至跟男性缺少交往,一度怀疑自己是同性恋。
天赋和兴趣都没有,甚至上篮都学不会的罗德曼自然没有资格靠篮球改变命运。高中毕业还只有1米75的他在达拉斯机场找了个夜班保安兼拖地工的差事。一天夜里,他突发奇想,将拖把棍伸进机场礼品店的柜台里,然后“顺”走了50块手表。将他们全部送给亲友后,罗德曼自然就被抓了。但由于赃物并没有被卖掉牟利,罗德曼只蹲了几天班房就出来了。这就是当时的他:傻到不知道自己工作的地方有监控,傻到不懂得销赃。但他也傻人有傻福——只要有一块手表追不回来,他就得至少做半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