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测试工作告一小段落,然后刚才看了一篇报道,感触颇深
讲的就是一个山东的母亲,因为女儿像毕业之后出国留学,然后报了新东方外国语学院
在山东报名的 然后是在北京昌平的学校
女儿才16岁
被一个学校的17岁的男孩 先奸后杀了、
这个事情曝光之后这个男孩的家庭随后被曝光了
背景有些势力 网传说母亲是某外贸公司总裁
刚开始的时候 联系吧被害人的母亲说用钱解决
被害人母亲听了 肯定是不同意了
法律上好像是被害人接收赔偿 最高可以减刑40%
但是女孩母亲想肯定是杀人偿命
我想了下 上这个学校的怎么都是家庭稍微有点钱的
因为学校都是采用小班制的 一个班才20多人
人家也不缺那点钱
刚开始的时候男孩不承认是强奸 说是情侣关系 誓静铸失杀人
然后被害女孩母亲辗转一年 找各个专家做鉴定
终于上诉之后被法院采用证据 强奸和故意杀人罪
事情算画上一个句号
但是她女儿却回不来了 16岁花季少女
女孩母亲在学校和一些同学了解到 这个男孩在学校就是个混混头目
照片上也是看着就是吊儿郎当的一个人
这种早点关起来免得危害社会
学校校长在期间还帮男孩说话
也是收了不少好处
由此可见这个男孩在学校还有谁能管得住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