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怎样的一种情结?
那时候的林立穿着长裙一样的西装,人模狗样的扎着不搭调的领带,有着一种满清的长袍马褂的“韵味”。
如今想起来,还是会哈哈大笑,笑到胃疼,笑到眼里面浸满了一种液体。
(一)林立,我想你了。
我和林立是同学,从豆丁班就是同学。
常常就想,林立小时候怎么那么幼稚,虽然现在也一样,只不过不那么明显了,而我也要配合他,不能拆他的台,不能对别人说他是那么的幼稚,或者,我也一样其实,这也是我的自私,那样幼稚的林立只是我一个人的,只能存在我一个人的记忆中,谁也不许跟我抢。
绝对是一种情结,很严重的情结
林立喜欢穿西装!!!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喜欢。
只有我知道。
他爸爸的所有西装从来没有哪一件能够逃脱如此厄运,被一个小屁孩穿上以后,臭美。
衬衫、领带、套装,张扬的在镜子前欣赏,要是现在的话,我绝对绝对不会跟别人说,他是我邻居家的小孩,更不会和他在一块儿风风火火那么多年。
直到初三的某天,我仍然在门缝里偷偷看到,他一个人在家依旧偷偷穿上西装,还是不合身,到至少在颜色搭配上改了不少,起码没有了类似“红配绿”的效果了,说实话吧,还蛮帅的。
想到这里,我笑了,或许,很开心。
手里捧着暖暖的牛奶,站在落地窗前,吹着凉凉的风,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我孤身一人在没有林立的城市里,就在这样的夜里,脸上已经有了湿湿的痕迹,我却依然没有勇气,没有勇气拿起电话,跟他说。
跟他说,林立,我想你了。
(二)这是我们家的小子
“小立啊,今天中午和小敏一起来阿姨家吃饭吧,阿姨给你们做好吃的。”
这是我妈。
经常这样,因为林立有两个妈,这么恶俗的故事,所以,他的日子并不好过,也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人生哲理,帅?帅顶个P用,后妈照样不给做饭吃!
就这个样子,我家有了一个白吃白喝的小子,林立。
俗话说的好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有什么来着,吃人家的嘴短,对,就是这句
他就在我魔爪下,活的“相当的”憋屈。
“林立,我要喝奶茶。”
“林立,你缺钙啊,我要草莓味的。”
“林立,不许你夸我妈长得漂亮,我在我家好没地位。”
“林立,关于吃炒面这件事,你的意见可以保留。”
“林立,滚回你家去!!”
我是公主,所有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是我的,那个嘴巴很甜、听话的小子,对我的话语权产生了无法忽略的超级大影响。
“虐待他”是我的爱好、兼职、副业。
“谁家孩子啊,长得好可爱啊,你叫什么名字?”
这是和走在路上,林立最经常的被搭讪方式。
下一步,哼哼,人世间堪比“我亲眼看见了尼斯湖水怪,并和他打了个Kiss,并互相留了电话”的语言就会在这个“好小子”嘴里面源源不断地出来。
他可以对着比我妈妈大个十几岁的大娘甜甜的叫姐姐,对着人家的镜头一个劲儿的摆pose。
他还可以对着老奶奶扯今天的菜价是不是比前天贵了个两毛三分六。
他怎么还没被拐走??
我作为不可一世的公主,怎么可以被他小子抢了风头?
“哈哈,他是我们家小子。”
“哈哈,他是我们家小子。”
“哈哈,他是我们家小子。”
我炫耀着,面对林立的众多到可以成一个独立团的仰慕者,骄傲的觍着大脸,可能还挂着小鼻涕,大声的介绍着。
似乎他们喜欢的不是林立,而是我。
似乎林立不是谁的,他只是我们家一小子。
就这样,林立,永远是被人追捧的,我就在这样的以为是被我罩着的林立的光环下,闪亮的过着这以为会是永远的的生活。
天知道,上中学的时候我为林立解决掉多少的麻烦,帮他撕掉多少带着刺鼻的香水味的“粉色信件”。
(三)林先生,你很帅
历史真的很悠久了,至少在我的记忆范围里是没有办法追溯的。
高考完的散伙饭还是来了,我似乎已经有了些预感,可能大概也许,没几天这样的日子了
不知是谁出的主意,说那天都要穿四月份校庆舞会上的礼服出席。
我公主裙捯饬的亮晶晶的,当然还有更亮晶晶的帅帅西装男林立,我们手挽着手就到了那个同学联系的以前是用来举行草坪婚礼的的场地,爸爸妈妈就像当年小学时看着我和他在视野中渐行渐远,爸爸后来说,那时,他真的有嫁女儿的冲动,你们好,我们就好,你们有着落了,我们也就放心了。
那一天,阳光很好,我在逆光中看不清楚的脸,可能会给人一种公主般的错觉。
那一天,踏在草坪上上,牵着手,跟在林立后面,他向走来的同学们打招呼,问好,我跟着微笑点头。
真的有一种错觉,我们要结婚了,新郎是他,新娘是我。
在后来的饭桌上,林立说他高中最遗憾的是,他长这么帅的一张脸,竟然没有女生跟他告白,竟然没人给他写情书,竟然没和美女谈一场惊心动魄的恋爱。
我尴尬的笑的好僵硬,可不是吗,我毁掉的可以跟人民日报的发行量可以相媲美的各种材料的纸片片,呵呵,你们安息吧。
然后就有人起哄了,你边上那么一个大美女,谁都会自惭形秽的。
听到这些,这也是我想要听到的,表面依然在笑,眼睛却直盯着林立,我想知道,想知道,他会怎么说。
他会怎么说。
“那姐们心高着呢!怎么会看上我这次品,要能成早成了。”
我仍然微笑不语。
本公主怎么会拉下脸皮去跟他说,我们可不可以在一起呢?
可能他们觉得这样的解释挺合理,或者是林立的话本来就很有信服力,继续扯了几句就换了话题。
接着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我真的不是太清楚。
散伙了,真正的散伙了。
我还是跟在林立后面,已是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残留的夏天,刻在了我的生命里。
我轻轻地拉着他的西装袖,走着走着,回家去,一路沉默。
他似乎想打破这沉默,回头看我,我便迎上他的目光,用眼神来追问他,他也没说什么回过了头。
我终于不想再这样了,说:“林先生。”
“嗯?”
“你很帅。”
“你终于承认这一点了,我非常赞同你的观点。”
就再也没说什么。
(四)你说,我会找个没你帅的男朋友
不知道是怎么了,剩下来的夏天,他再也没出现在我的家,甚至我的视线中。
“你和小立吵架了吗?怎么这几天也没见他。”
这是很奇怪的现象,难道他挂了吗?
“没事,或许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出现阻碍了和谐社会的进程,就改邪归正了,当宅男了,管他呢。”
虽然这样说着我是有那么担心他一小点点。
但是第二天,我拖着行李搭上了到上海的飞机,开始了我四年的漂泊。
就这样各奔东西了,他也去了西安。
上海的绚烂,西安的古朴,从来不曾交汇。
就这样、见面的机会更少了,由于他的家庭情况,他更不愿意回来了,他就好像天鹅,终究是要飞的,飞往属于他的国度。
直到那一年的春节,我回去了,他也回去了,我却没有了见他的勇气。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在门镜里看到的他,光明正大的穿着西装,瘦了,也更帅了。
来过家里一次,我在卧室,爸爸说我在睡觉没要不要叫我,他说不必了,我在听着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在聊天,在找寻着会不会有那么一点关于他想问我的信息,最终失败。
我们就好像分开的相交线,再也不会有相遇的那一天了。
直到有一天,和妈妈出去买菜,一路上说说笑笑,谈论着这两年家乡的改变,和上海的繁华。
转过街角,看见他走在我们的前面,而且,旁边还有一位。
说说笑笑。
我的确没有心理准备,看到这样的情景。
其实,我是不想让他看到我的一个孤单的,但是,不知怎么的,就是控制不住。
我冲了上去,冲到了两个人的前面,他也甚是惊异。
“你,去哪呢?”
说话竟有些结巴。
我已经空白了了。
“这是我女朋友。”他看了看旁边的人。
那女生轻蔑的看着我,眼神中俨然已有了女主的姿态。
“你好。”
妈妈已经跟了上来,我还是僵硬的楞着,他们开始在寒暄。
妈妈说,你女朋友真漂亮,还说我找不到男朋友,我已经放弃羞耻这个词了,尤其在这个算是情敌吧的女人面前。
他笑着说:“以小敏的资质,肯定会找到一个没我帅的男朋友。”
我很不给面子的呸他一声。
都在笑,笑的很刺耳。
晚上,很晚很晚了,在床上辗转反侧,电话铃声响了,他的名字在屏幕上闪烁着。
我纠结的按下了挂机键,我不知该跟他说什么了。
我真的要快找到一个没他帅的男朋友吗。
笑话。
(五)这温暖,不应属于我
话说,离开了,才有了故乡。
我就在上海扎根了,一个人流浪着,为了生活在拼搏,麻木且认真做着并不喜欢的工作。
有时也会怀念在北方,干燥的风轻抚着每个人的脸颊,我有我的家。
在写字楼的格子里,日以继夜,因为要加薪,要升职。
“林先生,我们老板办公室在这里,请。”
林先生?我突然异常的清醒,是他吗?轻笑,我还是没有办法忘记他。
抬头望去,熟悉的背影,我永远不会忘,他来了。
大概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却觉得异常的漫长,百叶窗中隐约的身影,让我心中的波澜翻腾,表格也没什么进展。
他出来了。
目光在格子中找寻着什么,我立马趴了下去,挡住脸。
有人来问他,“林先生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没有了,谢谢。”他又看一眼,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我后悔了,为什么不去和他打个招呼呢,就算是乱扯几句也是好的啊。
我很不理性的冲了出去。
在电梯口,我看见他在那里,站在窗户前面,在等什么,眼神满是算准了我在这里,我会出来。
眼泪顺着眼角、脸颊,嘴角,一路决堤而下。
他走了过了,紧紧地抱住了我,深深地靠在了他怀里,熟悉的味道,朝思暮想温暖,要是永远该有多好?
我还以他紧紧的拥抱。
顺着他的手臂去握他的手。在左手的第四指,我摸到了一个硬硬的环状物,那是他对另一个女人的承诺。
我愣了我用力的推开他,继而甩开了他的手。
回到了格子里,他也没有追来,嚎啕大哭,不去忌讳他们的眼光。
我还是放不下他,又跌跌撞撞的奔向那个可以看到他的窗户。
看到楼下远去的他,是一个小点,慢慢的移动,最后和许多小点混合在一起,再也找不到了。
我突然明白了,没有他,一切都没有了,或许,我该去追上他。
晚了。
亲爱的,你的温暖,不属于我,是我错过了去拥有的资格。
(六)尾声,再也回不去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了。
应该是再也不会有交集了。
我常常在华灯初上时,漫步街头,看着无数个手挽手,独自徘徊在过去。
看不到星星的尘世倍感凄凉。
霓虹彩色的光线渲染着只有我一个人的上海,我应该是早就习惯了,落地窗前,人潮涌动,分不出白天黑夜,这里从来不会孤独。
东方明珠的光采映在江水中时那样的斑斓,就像小时候的林立,亮晶晶的。
在大街上,在弄堂中,都是我一个人。
漠然的流浪。
可不可以、告诉他,我不爱他。
可不可以、告诉他,我还想他。
我还想他。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我是我。孤独的生活总是会让我想起过去,那许多年的夏天里都有那样的少年,陪我疯,陪我闹。
“你可不可以再等等我,等等我吧,前路太险恶,世上这么多人只有你,只有你是给我最多安全感的人,请不要就这么放弃我,请你别放弃我,我不要那些一击即碎的自尊了,我的自信也全部是空穴来风,我要让你看到,我现在有多卑微,请你原谅我吧。”
电影《失恋33天》在热映中,我听到里面这样说着,不禁笑了一下,还好我没有去追他,不用如此疯狂掉价。如果我追上去,会怎么样呢,我疑惑了一下。
何时才能再见你呢?
就算见到又怎样呢?
我还是会想起他,或许真的是有烧荒草的味道,或许只是如今的点头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