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是两个男人之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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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美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是两个男人之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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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那年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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๓ 校园青春欢迎你๓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5-16 0
李大嘴大嘴读史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句爱情的誓言,承诺爱情的永恒。
不过,出自《诗经》的原文说的未必就是爱情,而是两个男人之间的约定。

来读读原文《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战鼓擂响,出征在即,前途险恶,互道珍重。

和谁互道珍重?执的是谁的手?要和谁天荒地老?这些都有说道。
东汉经学泰斗郑玄在解释这首诗的时候,是这样说的:“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执其手,与之约,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
郑玄旗帜鲜明地说这句诗表达的是战友情,也就是男人之间的情谊。
到了魏晋时期,经学大家王肃向郑玄的地位发起挑战,对郑玄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批评,其中也提到了《击鼓》这首诗的解释。
王肃认为郑玄在胡说八道。“言国人世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
出征不是要送别吗?送别的时候和老婆许下美好的祝愿不可以吗?
虽然说王肃的影响力也很大,但作为《诗经》正统注释的《毛诗正义》并没有认可王肃的观点,还是用战友情作为主流的解释。

《毛诗正义》是官方审定的权威教材,如果你参加科举,说这是爱情,好吧,恭喜你,答错了!
到了宋朝,有个大V跳出来力挺王肃,这个大V就是欧阳修。
欧阳修从这首诗的背景出发,深挖《毛序》《毛传》,认为郑玄理解有误。不过,欧阳修的观点也只是观点而已,并没有对郑玄的解释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又过了差不多一百年,儒学超级大BOSS朱熹在他的《诗集传》中一锤定音:别争了,这句诗说的是男女之间的爱情!
《诗集传》作为元明清八百年《诗经》学的头号权威著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解释延续至今。
如果仔细研究,你会发现,关于一首诗的解释,争吵数百上千年,实在是很平常的事情。从我们一般人的角度来说,也未必就一定要支持哪种说法,把诗读上两遍,分别用“战友情”和“爱情”去体会诗中的情感,得到两种不同的滋味和体会,也挺好的。
其实,关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理解,除了“爱情说”和“战友情说”,还有第三种说法,那就是“基情说”,这里就不讨论了,呵呵。
把这首《击鼓》再读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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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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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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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8-05-17 0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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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于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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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5-16 0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际遇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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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发现凤姐原来是外星人,有关部门奖励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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