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们要文明的养宠,不让自己养的宠物打扰他人生活。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因宠物打闹导致老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宠物医院被强制执行赔偿金8万余元。
家住南充的章某是一位年逾七十的老人,2016年4月章某去某宠物医院购买狗粮,刚推门进入宠物医院,便看见医院内的一只宠物狗向其扑来打闹,章某受惊赶紧后退,却不小心倒在了地上,导致右股骨骨折并住院治疗,后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其后章某向法院起诉宠物医院,法院审理后判令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3万元,但医院并未履行判决,章某遂即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申请后,对宠物医院的老板进行了传唤,要求其履行判决,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宠物医院的老板意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可能招致的严重后,同意支付赔偿金,但表示自己现在经济困难,拿不出来这么多的赔偿金,希望章某适当让步。经过双方协商,打成了和解协议,章某同意让步5万余元,宠物医院一次性支付赔偿金8万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成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