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半生最强烈的三次心跳,分别发生在上课被老师点名、下楼梯一脚踩空、和你对我微笑的时候。
高中时喜欢的男生,总是很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再加上校服又是标准的白衬衫加黑色小领带,阳光照下来,他整个人都是发着光的。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无非就是他被老师提问的时候你偷偷紧张着听完他回答的每个字,
无非就是晨读念“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时故意高起来的声音,
无非就是进教室的那一刻去看向他的位置,他在干什么,又在跟谁聊着什么…
喜欢收藏关于他的小纸条,喜欢在折的纸星星里写上他的名字,
喜欢有意无意地从他身边走过,喜欢在体育课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他打篮球。
喜欢在阳光充沛的早晨一边读书,一边想他,想象着以后如果能一起生活该多好。
幻想就像彩色的泡泡,倒影出色彩斑斓的画面但终究抵不过一个“砰”的一下破裂。从幻境一下子跌落到现实。
高考的最后一场考试是英语,我在草稿纸上认认真真,光明正大地写下来了那个男生的名字,心突然踏实了下来。
就像我一直拥有着你,而你只是不知道罢了。一来二去,看你三四五六眼,爱你七八九十年。
毕业之后,我也曾收到过两封情书说喜欢我的笑容,喜欢我穿着白色t恤,长发被风轻轻撩起来的模样。
可终究是一场暗恋呀,抵不过分别与距离。唯一美好的,放在心底,放在那如白纸般的岁月里。
这个世界只有一种真正理想完美的爱情,那就是认清它现实的本质后,依然热爱它。恩,这也是我对你的爱,也是我们之间没有故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