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云: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这首判词说的是王熙凤之女巧姐,译成白话就是:家势已经衰败就别提当年富贵,家破人亡就别说谁是骨肉至亲。偶然接济过的刘姥姥却记下了凤姐对她的恩情而成为了巧姐的恩人。
《红楼梦》十二曲之一的《留馀庆》也是写给巧姐的,原文是:留馀庆,留馀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以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这首曲说的是巧姐母亲王熙凤曾接济过刘姥姥,做了好事,因而得到好报——由刘姥姥救巧姐出火坑。而将巧姐拐卖至烟花柳巷之地,不是别人,竟然是她的至亲舅舅和兄长。
关于巧姐的“狠舅奸兄”,其实一直有歧义。高鹗续的后40回,巧姐结下三桩仇怨:第84回惊风,贾环不慎打翻药铞子;第88回巧姐见到贾芸就哭;第114回凤姐死后,王仁想趁机捞一把,巧姐嫌他“我妈妈在时舅舅不知拿了多少东西去”。而这些其实是暗示“狠舅奸兄”就是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奸兄)三人。
王仁是王熙凤的哥哥,巧姐的舅舅,王仁在这里其实就是“忘仁”的意思,说明他是个忘却仁义的小人,后来贾家败落,王仁居然将自己的外甥女贾巧姐卖到了烟花柳巷之地,对于他的“狠舅”身份,大部分红楼学者都没有异议。
但高鹗续写的“奸兄”其实和曹雪芹前80回有冲突。
早期脂评抄本《石头记》,从第24回到第27回,有六条批语涉及贾芸的为人行止及在后30回中“仗义”行动。例如,靖藏本第24回回前总批有云:“‘醉全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庵(监)……”第26回“红玉佳蕙闲话”一段之上庚辰本上有墨笔眉批云:“‘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这两条批语说明贾府“抄没”之后,有“狱神庙”诸事,正是贾芸与茜雪、红玉诸人救了王熙凤、贾宝玉一干人,使他们免去牢狱之灾。庚辰本第24回有夹批点明:“孝子(指贾芸)可敬。此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所以重情重义的贾芸不可能是奸兄。
而贾环就更是莫名其妙了,贾环的母亲是贾政的妾室赵姨娘,也就是说贾环是宝玉的弟弟,王熙凤的小叔子,那么也就是巧姐的叔叔了,他的身份根本不符合兄长这一说法,“奸兄”一说也就无从谈起了。
《红楼梦》中年龄符合巧姐兄长身份的共有6人,分别是贾兰、贾菌、贾蓉、贾蔷、贾芸、贾芹六个人。
贾兰是李纨之子,他的未来在李纨的判词中有几语带过: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他是成了名做了官的,给母亲讨了一顶封诰。而也给了荣府另一个荣枯的开始。所以他也不可能是“奸兄”。
贾菌在家塾读书时与贾兰最好,年纪虽小,志气却大,所以他也和贾兰一样不会是拐卖巧姐的坏人。
我们再来回到《留馀庆》里关于奸兄的性格描写,说他是“爱银钱”之人,贾蓉、贾蔷、贾芹三人,有谁是爱钱财的呢?贾蔷和贾蓉一位是宁国府弟弟正派玄孙,一位是贾珍之子,他们的生活虽荒诞,但曹雪芹并没有说过他们是贪财之人,再加之贾府被抄家后,曾经捐官的贾蓉自然是无法逍遥法外的,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机会卖巧姐的。
排除法之下,只剩下贾芹这一个兄长了。贾芹是贾府小和尚小道士的总管,每月能得到不少分例。而在第五十三回中,他一听说宁府分发年物,他又匆匆赶去想领一份,反被贾珍着实训饬了一顿。从贾珍口中得知,他在家庙里“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从贾芹的作为来看,企图将巧姐卖掉的“奸兄”,很可能是指贾芹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