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菱之死,已是让人不忍卒读。迎春之死,岂不更是让人痛彻心扉?
纵观红楼女儿的命运,尽管都逃不出“千红一哭”的结局,可也没有谁比迎春更悲惨。
她是贾赦的女儿,更是金陵十二钗正册之一。她温柔敦厚,处处与人为善,却惨死于孙绍祖的虐待之下:“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迎春之死带给我的忧伤久久挥之不去,掩卷长叹,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一、孙绍祖为何要虐待迎春?曹公给迎春的判词说得明白:“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孙绍祖,一个“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孙绍祖的卑劣人品,从贾政对这门亲事的态度可以看出来:“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
可见孙绍祖是个小人,他祖上势利,他更势利,跟贾府联姻显然是贪图着贾家的权势。贾政也曾劝说,奈何贾赦不听。贾母也不情愿,却也不曾置喙——大概源于两个原因,一是贾赦与贾母这对母子的关系并不十分融洽,贾赦内心怨怼贾母偏心;二是旧时儿女的婚事几乎都是父母做主的,贾母不便越俎代庖。
既如此,贾赦又为何肯做这门亲事?大概跟他借了孙绍祖五千两银子有关。俗话说得好,拿人手短。就这样,迎春被嫁给了这个恶棍。其品行之差,恐怕在整部红楼中再找不出第二个:“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样的恶劣,俨然一个西门庆。
孙绍祖的恶劣与贾赦的昏聩,正是迎春之死的罪魁祸首。
孙绍祖是怎样虐待迎春的呢?第八十回,作者借迎春之口,控诉了那孙绍祖的罪行:对迎春恶语相加,骂她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恫吓威胁,穷凶极恶:“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用那“五千两银子”来泄愤:“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两银子,将准折卖给我的。”还颠倒黑白,一副无赖的嘴脸:“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
这个新贵暴发户,与贾府联姻原不过是为了攀附权贵,可是他没想到贾府只剩了个空架子,“内囊已经倾尽了”。联姻之后他发现,贾府正走向没落,而他却春风得意,正成为一代新贵。于是他感到“上当受骗”,后悔不迭:早知如此,还不如另择高门家的小姐娶了来呢!娶了这贾赦的女儿,连那五千两银子都要不回来了!于是将邪火都发在了无辜的迎春身上。
二、孙绍祖虐待迎春,为何贾府听之任之?从孙绍祖对迎春的恶形恶状可以看出来,贾府虽还有元妃撑腰,但是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繁华已经悄悄地落幕,昔日的荣耀不再,不然贾赦为何要“赖”孙绍祖的五千两呢?
还有一个原因,因迎春是庶女,在婚姻中往往被孙绍祖这样的人“嫌弃”:凤姐曾经感慨探春命薄,不曾“托生在太太肚里”,那一回凤姐叹道:“你那里知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
想必这“轻狂”的孙绍祖,也是介意迎春的庶出身份的。结亲后便发现,迎春并不能在他追名逐利的路上助他一臂之力,便原形毕露。
迎春刚嫁过去便被恫吓、辱骂,随着娘家的式微没落,等待贾府的命运就是日薄西山,每况愈下,直至大厦倾覆,一败涂地。在此过程中,孙绍祖一定会变本加厉,直至将迎春凌虐致死。
三、迎春性格中的“懦”我常想,若迎春是如探春一般“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姑娘,是否还会遭遇孙绍祖的虐待呢?我没有答案,只是想到迎春为人老实,又是一阵心酸:在贾府的时候,连下人都不把她放在眼里,以至于兴儿等小厮背地里叫她“二木头”,奶妈偷拿贵重的累丝金凤做赌资,奶嫂与丫鬟纠缠争吵,她都充耳不闻,却拿起《太上感应篇》读起来,黛玉不禁感叹:“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
迎春的确懦弱。可是迎春又有什么错?作为一个封建淑女,她温柔善良,沉默寡言。她虽不如其他姐妹一样才华出众,却也完全符合旧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准则。
这样的女子,不似王熙凤一般飞扬跋扈,没有夏金桂的盗跖性气,那中山狼不过是个新兴的暴发户,有什么理由不知足,定要发狠摧残她致死?说到底,不过是迁怒。贾府若正是如日中天的鼎盛时期,贾赦何以会欠下他五千两银子不还?孙绍祖又如何敢对贵妃的堂妹非打即骂?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孙绍祖的小人得志的嘴脸的暴露,也是贾府凋敝的前兆。想必不久之后便要将那俊眼修眉的三姑娘舍出去和亲了,又有谁去管迎春的死活呢?迎春回娘家时已流露出不祥的哀音,可是面对迎春的不幸遭际,身为父亲的贾赦置身事外;邢夫人不是亲生的母亲,只是面子情,更是不闻不问;贾政夫妻作为叔叔、婶婶,哪里有深管的道理?只有宝玉是真心替堂姐不平,可是他的想法则被大人们斥为“孩子话”。
四、迎春真的走投无路吗?续书里,为姐姐难过的宝玉对王夫人说了一番“傻话”:“我昨儿夜里倒想了一个主意:咱们索性回明了老太太,把二姐姐接回来,还叫他紫菱洲住着,仍旧我们姐妹弟兄们一块儿吃,一块儿顽,省得受孙家那混帐行子的气。等他来接,咱们硬不叫他去。由他接一百回,咱们留一百回,只说是老太太的主意。这个岂不好呢!”这话说得倒颇似宝玉的口气,王夫人听了又好笑又好气,于是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理论来说教了他一番。
王夫人是封建贵族大家庭的主母,她说的话是句句在理的:“大凡做了女孩儿,终久是要出门子的,嫁到人家去,娘家那里顾得,也只好看他自己的命运,碰得好就好,碰得不好也就没法儿。”
可是王夫人说的也并不全对,封建婚姻虽然有诸多的不合理性和落后性,但是理论上迎春其实还是有一线“生机”的,宝玉的话虽然是傻话,却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封建婚姻中,除了“七出”“三不去”之外,还有“协离”。协离相当于现代的协议离婚。这一制度规定:夫妻之间或者男家与女家根据协议可以自由离婚,法律并不干涉。
若按照宝玉的想法,迎春回家后,不再回去,然后由贾家出面同孙家商谈协议离婚。当然,贾赦要先还上欠孙绍祖五千两银子。也许还会因此得罪孙绍祖这个官场上的新贵,甚至要赔孙家更多的银子。理论上,这样的确能够挽救迎春一命,可是是否可行呢?几乎不可能。
王夫人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整个贾府,起初没有人愿意、后来更是没有能力为迎春的命运改变做出任何实质性努力,以致于迎春最终“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离婚,在传统社会里,被普遍地认为是一件丢脸的事。《红楼梦》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守节的女子不少,改嫁的不多。上至贾母下至李纨,从旁系本家贾菌的母亲到亲戚李婶娘到薛姨妈,这些寡妇都是封建大家庭中的女子。而尤老娘这种改嫁的情况并不多,并且属于市井人家,很难登高台面的。
整部书里面没有一件离婚案,香菱的“与前路断绝”形同遭休弃。一句话,离婚是男人的特权,“七出”就是其法定的依据,而女子要想“离婚”,几乎是不可能的。像贾家这样的贵族家庭,尤其重视脸面,子女离婚这种令家族蒙羞的事情,简直无法容忍。
因此,迎春的悲剧几乎是不可改变的。她空有一个喜气洋洋的名字,她的人生却从来没有迎来一个春天。我为迎春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