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老玉米来源:《品读》2021年第1期
20岁的时候,我经历了生命中的一次“山穷水尽”——由于轻信了一个所谓的“朋友”鼓动,从他那里借了500元钱,和他一起倒卖小商品,结果,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商品全被没收了。
那个“朋友”让我还钱,我没有钱,让他宽限几天,但他说宽限后再还就得加到1000元。我当时就傻眼了,只好硬着头皮和父母说了这件事。
那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1000元,对于我们这样的穷人家,是一笔很大的钱。母亲唉声叹气,父亲却从头到尾都没说一句话,微闭着眼,好像要睡着了。
父亲那副不痛不痒的样子,让我怀疑他是否听见了我的话。
那些日子,急坏了的母亲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把亲戚家借了个遍,最终还差400元。还剩最后一天的时候,父亲一身泥水地回到家里,变戏法一样从兜里掏出来零零碎碎的一捧钱,我和母亲仔细数数,差不多有500元。
原来,父亲是去给别人家插秧苗了。别人一天干8个小时就累得不行,他干10个小时,一天能赚到七八十元。父亲足足干了7天,给我赚回来一个“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