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衰老的开始,是生活丢失了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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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美文]一个人衰老的开始,是生活丢失了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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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那年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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๓ 校园青春欢迎你๓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1-31 0

解读:四点半的洛杉矶 | 朗诵:高梦
原著:庆山
知乎上有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梦想才是最奢侈的呢?
下面有个高赞的回答:按自己的意愿过一生才是最奢侈的。
是的,兹心和大家一样小时候有这样或那样的梦想,可最后这么梦想都只是想想而已。
如果你也曾在现实和自己的意愿中徘徊不前,那么庆山的《得未曾有》会给你不一样的思考。
年轻时候的庆山被称为少女审美的启蒙者、低调的都市文艺作家。她有一个家喻户晓的笔名,叫做“安妮宝贝。”
20多年过去了,那些曾喜欢她的人,都步入职场或生儿育女,或在外拼搏。这些人她说自己跟年轻的时候不一样了,于是她就把笔名改成了庆山。
而《得未曾有》是她改名首发的新作,在书中她通过四个不同身份的人,为我们探索出生活的另一种可能。
就让我们从在饕鬄美食中、在氤氲美景的乡村中、在香火旺盛的古寺中、在悠悠琴声中看故事中主人公是如何过上诗意的生活。
用心生活,用心做饮食
萧伯纳曾说:“任何一种爱,都不比对美食的热爱真切。”
一个人有没有用心生活,在他对待饮食的态度上,可见一斑。
刘汉林从小生长在南通,朱自清曾这样评价过南通人的性格,说他们坚毅而温厚。
2000年刘汉林因为结婚迁到妻子娘家杭州。当时的他在南通已有一家做得很好的工程公司,但是为了满足妻子的思乡情,他们一家都搬到了杭州。
婚姻上他可以为爱而迁居,而在饮食上他也秉承南通人随顺的性格。
他在杭州开了一个名叫醉庐的餐厅,这家餐厅不对外营业,只接受预约,只做应季的菜肴,可还是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光顾。因为这些人在这里不仅吃到食物本身的味道,还体会到厨师对饮食的用心。
而这也是刘汉林一直所坚持与提倡的饮食理念:只要吃就要买最天然和绿色的食材。不为别的,就想让大家感受真正的自然健康和最原始的美味。
现在很多厨师为了迎合顾客的重口味,过度醉心于新颖的菜肴以及花哨的噱头,而忽略了食物本身的口感。而刘汉林在做菜时,不仅有一套专门的厨具,用的配料多是手工制造的,料酒是自酿的酒,花生油也是用固定的牌子。这样做是为了保留食物最初的味道。
在他看来做菜的过程也是一个愉悦身心的过程,所以他总是慢条斯理地处各种食材,尽量保留食物的原滋原味。
怪不得王阳明会说,好好吃饭,是人生的修行。
一日三餐,在这最细微之处,最能体现你对生活的态度。
蒋勋先生是一个善于发现、享受美的人。每周,他会从繁忙的工作抽出时间,在家里做一道菜。
在做菜的过程,他浑身洋溢着快乐,当他拿起月桂叶的时候,就联想到了古代希腊戴在头上的桂冠,就是这月桂叶子编成的。
普普通通的食材在他眼里都被赋予了说不出的美好。
兹心也觉得一日三餐看似简单,其实蕴含了人生的智慧。
好好吃饭不仅能填饱肚子,还能读出百味人生。一个人只有读懂了每道菜的含义,才能真正拥有抵抗风雨的能力。
对于崇尚生活之美的人,人生的诗和远方,不在别处,就藏在一羹一饭间。
毕竟美好的食物,总是能引起心灵深处的共鸣。
心安之处,便是故乡
对兹心来说故乡是春运时的那张车票,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口音。
对魏壁来说,故乡就是他心头那道魂牵梦萦、永不失落的白月光。
魏壁因家境贫穷被迫辍学谋生,谋生的路上他曾跟着一位美工老师学画画,也学过摄影。
刚回到村里的魏壁因为出资修路被乡亲们当作是衣锦还乡的富豪。过了许久,乡亲们看着他每天日出而作,日暮而归,常扛着摄像机穿梭在村里里的角落里,仔细地端详着这里的一草一木。
大家这才意识到他根本不是荣归故里,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村里人。可只有他清楚这样平淡的生活给了自己多大的安全感。
他还把这些照片整理成册并取名为《梦溪》,梦溪就是作品中的故乡。
这些具体的物品,即是摄影中个性化的表达,也包含着他对故乡深厚的情意。
有人说脚下良田千万亩,只爱故乡一寸土。故乡于魏壁也是如此,浓浓乡情,悠悠情思,他很难割舍下那绵绵的故乡情。
兹心曾听到过这样一句话:“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叫故乡的地方来慰藉乡愁。”
什么是故乡?什么样的地方可以称为故乡呢?
那个命运多舛,被一贬再贬,远离故乡的苏轼曾言:“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无论人生多少艰难,无论故乡多少遥远,若是心有所安,何处不是故乡?
是不是真正的故乡,对他来说已经并不重要了。
如果故乡已经回不去了,那就自己打造出一个地方,一个能让你心安的地方。
一个人,只要心有所安,处处都是故乡。
我们生活的意义,是找到自己内心的热爱与安宁。星河璀璨,阳光干净,在人间所有美好的存在里,最好的美好便是顺从内心,找到自己热爱的人与事。无悔于当下,无悔于自己。
其实不管是车水马龙的城市,还是炊烟袅袅的乡村,各有其美。
心定的地方,才是故乡。
供奉信仰
罗曼·罗兰曾说过:信仰不是一种学问。信仰是一种行为,它只能被实践的时候才有意义。
信仰是内心的一方净土。不论你生逢何时,身处何处,都能保持这方净土的干净与纯粹。
桑济嘉措为了修身,可以在街头巷尾打坐,可以在灯红酒绿的酒吧中思考。这些对他来说不过是外界环境,一个人的内心足够平静是可以战胜甚至是超越世俗的看法。
如果一个人的信仰足够坚定,那么每一次与人交往的机会,都会成为他思考的契机。
出家的生活并没有像他想的那么简单,年幼的僧人都要跟着老僧人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在此期间,老僧人会有严格的要求,要求小僧人做很多杂碎的事,也要背诵经书。
语言不通的桑济嘉措刚开始几乎听不懂,但经过一年的学习后他开始慢慢习惯这种生活。随着年岁的增长,他渐渐开始明白其实任何的学习都是困难的,但这些学习会强大内心。
他开始明白慈悲心并不止是佛堂的发愿,而是需要考验,真的经历过事情后才会产生真正的内在力量。僧人也不该只知道闭关房里的知识,也要参透人性、体悟人生。
这让兹心想起来南非第一位黑人总统曼德拉。曼德拉在长达27年的牢狱生涯中,不仅仅承受着监狱繁重的体力劳动,还有狱警刺耳的谩骂。
是什么让他走过那段黑暗的岁月,是怎么支撑他蹲守27年却矢志不渝呢?
在曼德拉的自传中我们得到了答案,是曼德拉博爱的信仰。这种信仰指引着他走出黑暗。让他激进的心慢慢变得温和。
曼德拉虽然在狱中失去了人身自由,但因为心中有信仰,才获得了精神上的解放。信仰给了曼德拉力量,让他看到希望。
信仰是人生的精神支柱,没有信仰的人,犹如在黑暗中行走,没有目标,随泼逐流,一辈子都会活得浑浑噩噩。
兹心也深以为只有真正确立了信仰的人,才能更容易活出生命的价值。因为信仰才是生命的归宿。
信仰不一定是宗教信仰,也可以是崇高的追求,超越世俗的理想目标。有了信仰的支撑,生命才会可能爆发出无穷的动力与活力。
心守一事
梁启超先生在《学问之趣味》中提到:我以为凡人必须常常生活在趣味中,生活才有价值。所以能为趣味之主体者,莫如下面几项:劳动、游戏、艺术、学问。
对于叶名佩先生来说,古琴便是她一生的趣味。
1945年,年仅14岁的叶名佩住在英租界时,就开始拜师学琴。当战争纷乱之时,她忍受着恐惧之情,一边学琴一边教琴,甚至每次只得等警报停后才可以继续。
成年后,不管叶名佩去哪里工作,都会带上琴,在闲暇的时候进行练习。她从未向他人表达过自己对古琴的情感,但却用行动说明了一切。
一生坚持弹琴,承载住岁月的反复,孤单而勇敢地坚持着自己的爱好,让叶名佩的心底永远生长一股清净之风。
真正的热爱从来无关名利,只在岁月的流逝中坚守一事。
这让兹心想起了故宫的文物修复师。谈起故宫,很多人一想起就想到了红墙黄万和雄伟非凡的宫殿。
可多少人记得这墙内有一群默默坚守的文物修复师。他们可能要耗时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去临摹一幅画。他们的每一笔、每一刀都在诠释那句话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难怪樊锦诗会说,你对它有深深的爱,就会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它。
兹心也深以为,最浪漫的是为热爱的事坚持着。热爱不仅是生活中最好的精神依靠,也是漫漫人生最可靠的伙伴。
热爱一切的,定会被一切所拥抱。只要你找出热爱的,并坚持下去,一定会书写不一样的人生篇章。
不管是用心做饮食的刘汉林,还是以作品礼赞故乡的魏壁,还是用行动供奉信仰的桑济嘉措,还是一生爱琴的叶先生,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正是这些专注,滋养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灵魂。
正如庆山在序言所解释的一样:如果我们尝试去真正了解和接纳他人,就会得到来自他们给予的光和热。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真正的自己,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肆意且洒脱,明媚且张扬。
如此,便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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