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盖天,却显得天色微暗,午后丛林的上空好似被阿尔忒弥斯褪下的裙摆所遮盖。
“砰”,我射杀了一头麋鹿,猎枪枪口吐出蓝白色的烟雾,我朝着战利品跑去,用手打散漂浮在空中的火药味。一边放慢脚步,背起猎枪继续搜查周围的猎物。我细细抚摸它柔软的皮毛,用枪托怼了怼麋鹿硕大的身躯,随即摸出斜跨在裤边的匕首,刮下鹿角发黄的表皮,力度越来越大,阳光穿透树枝照射出洁白无瑕,像银月般突兀的跌落在麋鹿头上。我满意的收起匕首,一头麋鹿不足以让我止步,我并没有多得意,继续向丛林深处走去,参天的灌木像是锯齿咀嚼着我。
风吹着树上的叶,光洒在铺满嫩绿色青苔的树干上熠熠生辉。
麋鹿没有死去,它端着猎枪瞄准我。火药打出的烟雾没有升腾,幻化成薄雾覆盖在低空,像是嗅到女神害羞的气息,有意帮她遮挡。麋鹿啃食脚边肥沃的绿草,警惕的把嘴埋进水池里,鼓起的水泡驱赶着鱼儿的尾巴,抽打着我泡水发胀的脚趾。
我躺在温润的泥土里,烈日亲吻我的眉眼,夺取我的灵魂。我一粒一毫的被空气笼罩,送进苍白的空间,慢慢的看不见,我以为的看不见是黑色。其实真正的绝望是空洞的。好似身体无限下坠,掉入万丈深渊。时间在此刻仿佛没有尽头。脊椎之下传来细细的声响,就像一场谋杀。
慢慢的我生出一股恶臭,我伸手招来蚁虫,铺满我的身体,浩浩荡荡,宛如一场巨大的盛宴。乌云开始密布,天空雷声四起,像是在给它们助兴。风从左耳吹进右耳。蛇鼠爬满了身体,蚁虫不断撕扯着我的耳膜,触角肆意搔刮着我的眼球。野兽贪婪地低语像是魔鬼的化身,附着泥头的利爪摆弄着我的头颅。舌尖划过腰身,带着低鸣撕啃着我的肉体,大快朵颐。
我不记得过了多久,我不记得是大雨过后的烈日,风吹落的树叶铺满我不剩一物的躯体,到最后的我也是被周围的动物分食罢了。分不清天空的颜色,我只不过没有看清阳光的脚步,就已然披上晚霞,星河漫漫,在我的头顶流淌,到最后只记得手里握着腐败的玫瑰花梗。
其实我早就死了,死在无人知晓的地方,蛛网上挂满我的愿望,不知名的小花在我的眼眶里生长。在悄无声息的夜晚,我没有行李,没有朋友的不舍,没有亲人的呢喃,更没有恋人的热泪落在我肩上,就这么走了。我想想我带走了什么,思绪半刻,我顿了顿抬起脚,嗷!我带了东西,鞋底粘上的口香糖,牢牢依附在我的脚底之下,不向我透露丝毫情绪,我也不必向他示意感谢,我似乎又有些没那么失落,只是不自觉地拉紧了衣袖仅此而已。
肆无忌惮的游走在风与海之间,川流不息的人穿过我的身体,我却听不见周围一丝嘈杂的声音,无人侧目而视,我平凡的连普通人都不舍得向我投来一些许的目光。伫立原地,回过神来,原来……我只是无处安放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