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德大陆线上PK之GM挑战赛

社区服务
高级搜索
猴岛论坛DNF地下城与勇士阿拉德大陆线上PK之GM挑战赛
发帖 回复
倒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最近浏览的版块
2个回复

阿拉德大陆线上PK之GM挑战赛

楼层直达
残念°

ZxID:7759067

等级: 元帅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9-26 0
在广袤的阿拉德大陆上,怪物横行,无数正义的勇士为了大陆的和平与其进行着艰苦的战斗,数不清的勇士倒在了地下城里。但是为了那和平的梦想,他们鼓起勇气,来到赛莉娅和死神的身边继续磨练着自己的本领,从中也诞生了更多更强的勇士。

  您想在勇士中脱颖而出吗?您想与GM同台比赛吗?您想挑战GM+12的装备吗?您想证明自己的PK能力吗?那么就来参加GM挑战赛吧。

  为了让勇士的能力得到充分的展示,请注意查看比赛日程和比赛规则。

  比赛日程: 



  参与方法:

  届时GM将进入游戏的自由PK场(55线)建立比赛专用房间,比赛房间的名字定为“DNF线上PK大乱斗”,并设置密码,之后GM会通过频道喇叭公布一道数学计算题,问题的答案即为房间的密码。(例如:房间的密码为3*3+230?答案是239即为房间密码。)参加活动的玩家通过密码进入PK房间。

  比赛规则:

  1,严禁使用任何第三方游戏软件进行比赛;

  2,比赛中可以自行切换时装和装备,没有次数限制;

  3,严禁在比赛中使用任何主动觉醒技能,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4,PK地图为随机地图,个人战模式。GM会通过问题的方式公布房间密码同时,一场比赛结束以后,GM会重新建立一个新的房间开始下一场的比赛;

  (注:如自行邀请对手,GM将请邀请人和被邀请人离开此房间。)

  5,严禁在比赛中使用挑衅,辱骂,讽刺等言语骚扰其他选手。违者警告一次,警告无效则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6,比赛模式为8人个人战。经裁GM确认玩家准备好后开始比赛,比赛结果以系统判定为准;

  7,如果出现多个玩家不移动或重复一个动作等刷胜利行为,此场比赛将视为无效比赛;

  8,如果受邀请的玩家进入房间后出现网络连接不上的情况,GM可以视具体情况请其离开;

   9,活动的具体时间由相关工作人员事先制定,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时间进行调整。

  10,最终获胜的玩家将获得奖励,如果GM获得胜利,将无人获奖。

  

  无效比赛判断:

  1,网络原因造成比赛无法顺利开展。

  2,使用不正当手段导致比赛丧失公平性。

  3,比赛无法判断胜负。

  4,系统判定错误。

  选手须知:

  1)阅读大赛须知,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

  2)如参赛个人因其他原因在裁判宣布开始比赛后1分钟内不能按时开始比赛的,将视为自动弃权,裁判将邀请其他选手代替他进行比赛。

  3)腾讯将统一指派裁判对所有比赛进行裁决、管理。

  4)所有选手参赛的资料及游戏照片版权归属腾讯所有。

  5)腾讯保留其对参加比赛选手所录制参赛影像的权利,所有参加比赛的选手将被要求同意本条款。

  6)每位选手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即使重复参加比赛获胜也只获得一次奖励。

  7)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腾讯所有。

  活动奖励:

  此次活动采取一局定胜负的方式进行,获胜者可以再次参加,但是奖励不重复获得。奖励为“竞争者之魂”称号一个。



  奖励获取方式:

  获胜玩家需要向GM提供其QQ账号,七个工作日之后,请登录http://dnf.qq.com/act/a20090518dnfcenter/进行奖励的领取。



  特别提醒:

  官方管理员不会在游戏中向您提供奖励兑换地址,更不会向玩家索要密码,请认准DNF官方网站:http://dnf.qq.com/index.shtml

  GM简介:

  1、本次活动参与的GM为:柔道流师傅和紫叶;

  2、GM穿着非卖稀有装扮、佩戴“DNF管理员”称号;

  3、GM装备为传承套,武器分别为粉色,全部强化+12;

  4、请玩家注意辨别GM,凡不符合以上任意一点,均不是GM;

  5、GM不会以任何方式向玩家索要任何物品或钱财,也不会询问玩家账号密码。




寂寞夜曲

ZxID:8119253

等级: 大尉
(我會Se7en天都相你、猴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9-26 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16991358

ZxID:8098214

等级: 中尉
喂、你的益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9-26 0
         
                  听说了,打死GM还有奖励,不过我这区没
        ) :只有、对自己好、才是最真实的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