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脚本发布区】2009最新版规;进入本区会员、管理员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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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脚本发布区】2009最新版规;进入本区会员、管理员必看!

楼层直达
Xiao7Lee

ZxID:1082854

等级: 元老
★★ -= 猎鹰 =- ★★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3-15 0
— 本帖被 01046909 执行锁定操作(2009-03-30) —
 

前言 
 

     希望诸位能在进入本版后,先到主页版面了解一下本版的性质和类型本版为 CS脚本发布区】,是给广大岛友上传发布CS脚本的地方!有问题的请到【CS脚本综合讨论区】,讨论区已经存在那么久了.,可是还是有很多人在脚本发布区提问题!【CS脚本综合讨论区】开来是干什么的? 就是用来给会员们交流、讨论脚本的,并且会员们提出的问题,只要斑竹在线,都会为会员解决~ 所以请会员们不要在发布区再发出问题贴!
为了营造一个规范、安全、良好的脚本交流氛围,特制订如下版规.望广大岛民予以支持与配合,论坛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你我的努力。
—————————————————————————————
 

第一章
 

(历史条例,现在依然有效)                           
第一条  
1.本区只允许发布CS脚本进行交流、分享,讨论、求助等有关的请到『脚本综合讨论区』发布。 →违者删
2.严禁发布网站论坛等广告或广告连接.尤其是作弊器的。→违者删
2.发布脚本的会员最好请测试后再发上来,严禁发布虚假信息与资源,一旦被举报将受处理。 →违者删
3.如果您想进行任何私人交流及私事处理,请使用论坛短信息或其他方式进行联系。 →违者删
4.请勿在论坛说脏话、粗口,严禁发布攻击、谩骂性帖子。 →违者斩
5.回复请勿恶意灌水,发表无意义贴、跑题贴等。 →违者斩
6.严禁在本区刷屏(回复连续3贴以上)。 →违者斩
7.请尊重创作者的版权,如需转载,请务必经过作者授权同意或著名转载等。 →违者斩
8.转载来的帖子请注明是"转帖",同样的帖子如果转载超过一次以上,多余的帖子锁定或删除并可以不予通知.
 
第二条 
1)文章中包含色情、政治、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违者斩 
2)不符合相关讨论区发文规定的;→违者斩
3)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意图不良的;→违者斩
4)标题空洞,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违者斩
5)同一文章重复的;→违者斩
6)非发布广告区域,发布与版面主题无关的信息;→违者斩
7)文章中含有恶意攻击、诽谤他人;→违者斩
8)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违者斩
9)发帖时请注意使用中文名并附上一定的说明!否则有可能被删帖。→请注意
 

—————————————————————————————
 

第二章
 

(新增管理条例)
 

第一条  发帖规定:
1、发帖主题:
要求尽量简明,标明类别、名称即可,允许简注以增加吸引力;
有下列内容者,一律删除并将视情况给予扣DB、禁言等处罚:
1)在主题中出现爆头、自瞄等字样;
2)发布与脚本无关的东西,如模型、作弊器等(脚本自带的除外);
3)发布无意义主题、灌水主题等非法主题;
4)重复转载已有主题,尤其是老帖!!
 

2、发帖内容:
要求能对所发附件进行一定的解说介绍,严禁进发布附件而不作介绍(大家比较熟悉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将收处罚并有可能删帖:
     1)说明介绍与附件内容不相符,简直不相干的;
     2)说明介绍与附件内容出入过大,不属实的;
3)出现自瞄等脚本做不到的字样的;
 

3、附件:
所有上传附件,应首先杀毒并自己测试过能用,尽量打包压缩上传;
附件名字应与贴子主题相一致!
严禁上传病毒;
在脚本含有多个文件时,严禁直接把文件以 .txt /.scr/.spr./.dll/.cfg等拓展名单个上传;
严禁把完整脚本拆开以单个文件夹上传!
 

违者将受处罚并视情况删除。
 

 

第二条 回复规定
回帖是对发帖者的一种尊重,认真回帖则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
针对目前猴岛广泛存在的情况,特作以下规定:
1、处罚条列:凡出现以下回复者,管理员将视情况做出扣除5-30DB的惩罚并直接删除回复。
 

    1)回复与帖子内容不相关的内容的;
2)回复纯表情、纯字符、无意义字段者;
3)回复“顶”、“支持”、“看一看”、“路过”等简单字段者;
2、奖励条例:凡出现以下情况者,管理员将视情况给予5-30DB的奖励。
1)回复脚本使用感受并得到发帖者或多个会员的赞同者;
2)回复针对本脚本的改进建议,并被认为可行者;
3)针对帖子内容做出个人独特见解者;
3、以汉语拼音回复者,将有可能被删除,但不会被扣任何积分;
4、所有被扣分的回复帖子,管理员将直接删除以减少无关版面;
 

—————————————————————————————
 

第三章
 

[ 版面设定(预设)]
 

 

为了使发布区版面显示看起来比较舒服一点,特别增加本部分内容,希望各位会员喜欢!
 

第一条 置顶区
1、  本区置顶区仅仅允许置放论坛、版块相关公告、版规等及其他特殊帖子;
2、  任何脚本发布帖,尤其是商业脚本售卖帖,不得提入置顶区;
如果管理员进行违规操作,会员可以到版务区进行投诉;
首个投诉者奖励30 DB,声援者视情况奖励5-15 DB
3、  置顶区新增内容:
1)玩家交流专帖:
 本帖是供玩家交流本区的一些现象、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或者针对本区的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交流讨论,以便管理员更好的管理本区;
 本帖允许版聊;管理员只是针对灌水者及发布非法内容者进行扣分、删除;
特别提示:本帖不得发布任何与版块事物无关的内容,违者管理员将视情况做出处理!
2)玩家灌水专帖:
 本帖存在的意义仅仅是给那些需要DB下载附件的人准备的;
 在本帖,只要不是回复的不是说脏话、粗口、攻击、谩骂性内容以及涉及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内容就不会受到处罚;会员可以任意刷屏;
 管理员不定时对本帖内的回复贴进行清理删除(此操作不扣会员积分),一旦发现回复说脏话、粗口、攻击、谩骂性内容以及涉及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内容者,将给予扣除30-50 DB的处罚!
 为了维护论坛秩序不被本帖打乱,本帖将不定时被锁定(普通会员无法进行回复操作);所以要想在本帖赚DB者,还得看各人机缘!
 

第二条 普通区
普通区的帖子将只执行加亮、加积分、加精华等操作,不再执行提前操作!以示公平!
请各位管理员务必注意,从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各位会员积极监督!
—————————————————————————————
 

Xiao7Lee

ZxID:1082854

等级: 元老
★★ -= 猎鹰 =-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3-15 0
本规定为第三次修订版
目前还在不断修正中...
由于我最近比较忙,请其他管理员多注意一下!
也请各位会员积极支持!并多多提意见!!!

相关涉及帖子及版面整理将在周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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