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更正)非转不可的帖!大家一起来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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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吐槽](申明更正)非转不可的帖!大家一起来BS。。。

楼层直达
我见犹怜

ZxID:712011

等级: 准尉
爱与伤痛,都会败给时间……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2-11 0
        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气焰嚣张、自以为是、心肠歹毒、没心没肺、蛇蝎心肠、人面兽心。。。的人!(快词穷了,骂不下去了 ,就用“。。。”代替额滴意犹未尽吧!)       
        看过这篇文文,实在是 ,非转不可~~~别让我见着你们,不然我见一回BS一回,打不过我还不信用唾沫淹不死你们,啊啊啊啊啊啊啊 ,额已经出离了愤怒啦 @#¥%&*%#¥&……


注:从分割线以下为原新闻内容。
—————————————————————————————————————————————————————————        一老人赔不起50元 竟然下跪十次

                                  华夏时报 2006年2月27日




        一名收破烂的老人不小心划破了一年轻女子的牛仔裤,因拿不出对方要求的50元赔偿,老人下跪十次。  

     老人手裏只有8元零4毛.  

     当记者赶到德外大街高等教育出版社门口发现,一个穿灰色羽绒服的中年妇女正在推搡一名衣著破烂的老人,嘴裏喊著:“赶紧赔钱!”周围上百名路人围观。  

     旁边站著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蓝色牛仔裤腿处被划开了一条两三厘米长的口子。被推搡的老人噙著泪水不停地恳求著,手裏捏著一叠毛票,总共8元零4分。  

    “不就破一个小口子吗,至於这样为难人家嘛。”看著下跪的老人,旁观路人纷纷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面对路人的指责,中年妇女毫不在意,坚决要让老人赔钱。  

      面对“巨额”赔偿老人下跪.  

     据了解,当时这对母女走到高等教育出版社附近的路口处,刚好老人骑三轮车拐弯,车上的铁丝将年轻女子的裤子剐了一个小口。女子的母亲要求老人赔她50元。  





        无奈之下,老人“扑通”一声跪下,不想对方丝毫没有反应,老人连续下跪十次。  

  这一下把围观的群众惹怒了,在附近大厦当保安的武先生愤怒地说:“对待这样一个年迈的老人,她们真是欺人太甚。”说完,他将口袋裏的23元钱塞在老人手裏。  

  记者试图采访这对母女时,该中年女子说:“甭理她。”  

     路人为老人凑钱赔偿.  

  在老人恳求和解未果的情况下,中年妇女最终拨通110报警。5点50分左右,德外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但该中年妇女认为赔偿的钱不够,拒绝和解。这时,围观群众自发掏出钱来,一元、两元、十元……最后凑够了50元。  

     老人再次向围观群众下跪,并不断地说:“谢谢,谢谢。”中年女子拿到钱后,拉著女儿一声不吭离开了。  

  当时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赔偿50元的结果对老人不公平。民警也表示无奈,称这是民事纠纷,他们只能充当调解人


的角色。 (作者:向玮 陈一海)
 

         同样是人,为什么要践踏他人的尊严呢?!        

 —————————————————————————————————————————————————————————

          现在更正说明一下哈,以上图片和新闻内容才是真实的新闻,黑色四号字的部分是我在搜索到真实的新闻报到之后添加的标题、出处以及记者资料。
      偶有几件事需要申明下:
      首先,在没有更改帖子内容之前,帖子中有一张母女两人的图片,但经过本人查实,发现帖子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
        

          以上是在人民网上查到的关于两幅照片诸多疑点的论证,由此可见,第二幅照片应该是当时的真实照片,但第一副照片疑为有心人的恶意中伤。
         
          这是我在班级群里收到的帖子里的第一副图片,到底这是不是新闻中所说的母女想必是无从考证啦,不过未免令她们收到无妄之灾,申明下图片还有待考证吧!不过这里小小地疑惑下哈,如果照片不属实,为什么母女二人不去法院控告一番呢?实在是匪夷所思啊!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新闻当中的行为还是令我极为BS的,但如果有人通过网络恶意中伤他人,更加可耻!!!!

       其次,之所以对原帖进行更正,一方面要感谢大大们的提醒,让额发现原帖中的不符之处,另一方面也不希望一个没有经过考证的帖子在论坛流传,毕竟如果照片上的两人是被冤枉的,额不就作了恶意发帖者的帮凶了么?某怜保证,以后发帖一定会更加谨慎滴,O(∩_∩)O~
        最后,
                      某怜再次深刻反省ing~~~
[ 此帖被我见犹怜在2009-02-11 16:18重新编辑 ]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秋.

ZxID:3090322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2-11 0
MS发错地方了吧.
占漏;等红红
冰河t

ZxID:1370127

等级: 元帅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2-11 0
这贴,勉强的说可以放在心情
我见犹怜

ZxID:712011

等级: 准尉
爱与伤痛,都会败给时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02-11 0
引用
引用第1楼寂寞深秋于2009-02-11 13:55发表的 :
MS发错地方了吧.
占漏;等红红





其实偶就是因为不晓得要把这帖放在哪里才只能先放到心情里来的啦,
貌似别的地方也放不了这个帖子啊!
总之,一定要找地方把帖给转了,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情才在这里发帖滴,
LZ如果觉得有什么不妥的话就处理下吧!
(*^__^*) 嘻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含香抹叶漫笑

ZxID:3881519

等级: 上将
本奶奶的微笑永远哪么骄傲 搞七搞八的 调查户口的 通通闪远点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晕,简直不是人,,,,,,,,,汗,贱人!!!!
燕小菲

ZxID:2578844

等级: 大将
配偶: 有空侃侃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这个偶以前看过,确实很。。。。。。
零心鱼

ZxID:2196467

等级: 上校
配偶: xpzb1234
一只小鱼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这个是假的的说,照片和事件对不上的
你没见上面穿皮毛,下面穿短袖么?


我说的是,上面的照片,照片里的人都穿的是冬天或者是深秋的衣服,皮毛,2件套毛线
而下面的照片,两个警察穿的都是短袖,单件,那是夏天的衣服,根本就不是一个时间拍的。

网络上的事真真假假,要懂得辨明
[ 此帖被零心鱼在2009-02-11 14:18重新编辑 ]
·腐而不朽·

ZxID:796141

等级: 贵宾
配偶: 竹子
始终微笑~~始终懒以面对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首先声明新闻不要,因为已经有这个帖了

咳咳~~~
爱老婆,爱竹子
米左。

ZxID:3523027

等级: 大尉
。|私奔到月球|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真是恶心。

拖出去,人肉了。
太一。

ZxID:2593113

等级: 禁止发言
配偶: guotie55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那对母女。TMD的跟狗一样的
英式、咖啡

ZxID:4126915

等级: 上士
习惯狌、裸睡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不管别的 顶你先。。这样的败类还有很多
我见犹怜

ZxID:712011

等级: 准尉
爱与伤痛,都会败给时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引用
引用第6楼零心鱼于2009-02-11 14:06发表的 :
这个是假的的说,照片和事件对不上的
你没见上面穿皮毛,下面穿短袖么?




呃。。。那个被割破牛仔裤的人是女儿不是妈妈,
所以说,被割破裤裤滴,是站在后面的女儿啦!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qq530187231

ZxID:1896269

等级: 中将
涐_该、怎厶 く整理ょ 沵/给过旳、ぐ 温柔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这俩人..
玩剑的..
俗称为贱人

:** 只 调 情 丷 卜 做爱 ↘
扯罩罩

ZxID:1763725

等级: 中尉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不管是真是假 咱不发表评论
fdrian

ZxID:3795194

等级: 下士
╰_╯ 瞧,那悲伤.多张扬.....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楼主,注意两张照片中人物的衣着,

和衣服的厚度````
|
|
|_ 上面的字,好象是我写的...
|
|
我见犹怜

ZxID:712011

等级: 准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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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 (゛臉紅紅....) 请多使用留言功能,跟帖回复超过三次以上,会被视为灌水,请注意。 (2009-02-11 19:10) —
引用
引用第7楼深深海底于2009-02-11 14:07发表的 :
首先声明新闻不要,因为已经有这个帖了

咳咳~~~



呃。。。已经有这个帖了么?
自我批评下哈,因为这个帖是今天在班级群里才看到的,
觉得很让人气愤,就想说发到派派上来了。
难道这个新闻是很早以前有的么?真想不通怎么偶现在才知道这件事哦!
向大家道歉下哈,确实是不晓得论坛里发过了,是我不够谨慎了,对不起哈!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我见犹怜

ZxID:712011

等级: 准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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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引用
引用第14楼fdrian于2009-02-11 14:13发表的 :
楼主,注意两张照片中人物的衣着,

和衣服的厚度````




额。。。说实在的,
还是很不明白耶!
可是,那个女儿穿的是牛仔裤啊,
如果说裤子被划破了,应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啊!
但是,和衣着、衣服的厚度有什么关系么?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dujiabin

ZxID:1770891

等级: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N年前就看到了
我见犹怜

ZxID:712011

等级: 准尉
爱与伤痛,都会败给时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引用
引用第6楼零心鱼于2009-02-11 14:06发表的 :
这个是假的的说,照片和事件对不上的
你没见上面穿皮毛,下面穿短袖么?


我说的是,上面的照片,照片里的人都穿的是冬天或者是深秋的衣服,皮毛,2件套毛线
.......



是这样么?
恩,看来需要去新闻里搜索下了,
如果是假的新闻,一定要回头申明下!!!!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4
DB-4

多次回复······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零心鱼

ZxID:2196467

等级: 上校
配偶: xpzb1234
一只小鱼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9-02-11 0
        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气焰嚣张、自以为是、心肠歹毒、没心没肺、蛇蝎心肠、人面兽心。。。的人!(快词穷了,骂不下去了 ,就用“。。。”代替额滴意犹未尽吧!)       
        看过这篇文文,实在是 ,非转不可~~~别让我见着你们,不然我见一回BS一回,打不过我还不信用唾沫淹不死你们,啊啊啊啊啊啊啊 ,额已经出离了愤怒啦 @#¥%&*%#¥&……


注:从分割线以下为原新闻内容。
—————————————————————————————————————————————————————————        一老人赔不起50元 竟然下跪十次

                                  华夏时报 2006年2月27日




        一名收破烂的老人不小心划破了一年轻女子的牛仔裤,因拿不出对方要求的50元赔偿,老人下跪十次。  

     老人手裏只有8元零4毛.  

     当记者赶到德外大街高等教育出版社门口发现,一个穿灰色羽绒服的中年妇女正在推搡一名衣著破烂的老人,嘴裏喊著:“赶紧赔钱!”周围上百名路人围观。  

     旁边站著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蓝色牛仔裤腿处被划开了一条两三厘米长的口子。被推搡的老人噙著泪水不停地恳求著,手裏捏著一叠毛票,总共8元零4分。  

    “不就破一个小口子吗,至於这样为难人家嘛。”看著下跪的老人,旁观路人纷纷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面对路人的指责,中年妇女毫不在意,坚决要让老人赔钱。  

      面对“巨额”赔偿老人下跪.  

     据了解,当时这对母女走到高等教育出版社附近的路口处,刚好老人骑三轮车拐弯,车上的铁丝将年轻女子的裤子剐了一个小口。女子的母亲要求老人赔她50元。  





        无奈之下,老人“扑通”一声跪下,不想对方丝毫没有反应,老人连续下跪十次。  

  这一下把围观的群众惹怒了,在附近大厦当保安的武先生愤怒地说:“对待这样一个年迈的老人,她们真是欺人太甚。”说完,他将口袋裏的23元钱塞在老人手裏。  

  记者试图采访这对母女时,该中年女子说:“甭理她。”  

     路人为老人凑钱赔偿.  

  在老人恳求和解未果的情况下,中年妇女最终拨通110报警。5点50分左右,德外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但该中年妇女认为赔偿的钱不够,拒绝和解。这时,围观群众自发掏出钱来,一元、两元、十元……最后凑够了50元。  

     老人再次向围观群众下跪,并不断地说:“谢谢,谢谢。”中年女子拿到钱后,拉著女儿一声不吭离开了。  

  当时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赔偿50元的结果对老人不公平。民警也表示无奈,称这是民事纠纷,他们只能充当调解人


的角色。 (作者:向玮 陈一海)
 

         同样是人,为什么要践踏他人的尊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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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更正说明一下哈,以上图片和新闻内容才是真实的新闻,黑色四号字的部分是我在搜索到真实的新闻报到之后添加的标题、出处以及记者资料。
      偶有几件事需要申明下:
      首先,在没有更改帖子内容之前,帖子中有一张母女两人的图片,但经过本人查实,发现帖子有与事实不符的地方:
         [attachment=2694923]

          以上是在人民网上查到的关于两幅照片诸多疑点的论证,由此可见,第二幅照片应该是当时的真实照片,但第一副照片疑为有心人的恶意中伤。
         
          这是我在班级群里收到的帖子里的第一副图片,到底这是不是新闻中所说的母女想必是无从考证啦,不过未免令她们收到无妄之灾,申明下图片还有待考证吧!不过这里小小地疑惑下哈,如果照片不属实,为什么母女二人不去法院控告一番呢?实在是匪夷所思啊!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新闻当中的行为还是令我极为BS的,但如果有人通过网络恶意中伤他人,更加可耻!!!!

       其次,之所以对原帖进行更正,一方面要感谢大大们的提醒,让额发现原帖中的不符之处,另一方面也不希望一个没有经过考证的帖子在论坛流传,毕竟如果照片上的两人是被冤枉的,额不就作了恶意发帖者的帮凶了么?某怜保证,以后发帖一定会更加谨慎滴,O(∩_∩)O~
        最后,
                      [attachment=2694924]某怜再次深刻反省ing~~~

楼主留言:

恩,看到啦,18楼有我的回复。谢谢提醒哈,正在搜索此新闻状态!呵呵,刚刚太激动了,都忘了截图,thanks very much哦!

[ 此帖被零心鱼在2009-02-11 14:2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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