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很稀罕一种东西,叫爱情。
多年之后发现,我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可能是另一些人。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恩格斯这么说的时候,我们已经不道德了数千年,还经历了一个最不道德的年代。
永远不变的是变化。
时代在变,社会在变,价值观在变,我们的择偶观也在变。但择偶观的核心几千年来一直保持着顽强的惯性,这个核心就是“郎才女貌”——不同的只是,在不同社会,不同时期,“才”与“貌”的衡量标准与表现形式。
于是,漂亮的女子不论出身高低,总是前途不可限量;而优秀的男人,不管年老还是年少,总是滑不溜手。
在这个意义上,今日与几千年前,并无不同。
红色年代,爱情缺席
我们甚至有过那样一个时期,性是被严格压抑的,而爱情是羞于启齿的。
法国社会学家穆勒在分析了婚姻基础的基本内涵后认为:人类历史上的婚姻有三大动机:即经济、子女与爱情。在上古时期,经济第一,子女第二,爱情第三;中古时期,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到了现代,变为爱情第一,子女第二,经济第三。这种划分大体上反映了人类婚姻中择偶标准的变化。
我们的情况或许还有些特殊,因为政治曾经在这个国家近乎疯狂地起作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几乎所有的问题都不免是政治问题,包括择偶与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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