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机械工作者,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是我的弱点,我也会花时间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以便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下面我询问一件事情,我想询问下网络财产可是个人财产,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7月份开始玩腾迅公司*****的游戏《地下城与勇士》,因为喜爱上了这个游戏,所以也通过自己的网上银行去对自己的账号充值了并购买了大约150元人民币的游戏装备(这些钱都是我的个人合法财产),例如购买了所谓时效永久的游戏任务衣服装扮,这样我就能一直穿着这游戏里面的衣服了,而且根据时间的推移,我的游戏人物的成长,它已经成长到了在市面价格大约700RMB的价值,我很开心,因为这些都是我的心血。又过了一段时间,这游戏的敌人--外挂出现了,而且非常疯狂。几乎游戏里面的人都在使用这种叫做外挂的辅助工具。我使用过一两次,后来腾迅公司根据它单方面的意愿,把我的游戏号封了一年(封一年给我们游戏玩家的打击就像被判有期徒刑80年一样),这样我就不再玩这游戏了,也许我是违反了玩家守则,我也确实知道了自己有些不对,我承认错误,但我有一个疑问就是,为什么腾迅公司不对他们的敌人--外挂进行打击,而是对我们这些玩家进行了封杀,这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还有一个疑问就是,我既然不能玩了,我能不能拿回我的个人财产?请您帮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