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该男孩不用负刑责
[attachment=2748243]
奕书的亲人在街上贴通告为她讨公正
[attachment=2748244]
奕书被害,亲人痛苦。
[attachment=2748245]
奕书生前活泼可爱。
6月26日,将是奕书(化名)四周岁的生日,不幸的是她等不到那天了——5月19日下午,在海珠区金紫里大街,她被14岁男孩小伟(化名)胁迫到离家不远的一栋居民楼五楼一房间内,惨被溺死在一个塑料水盆内后又遭猥亵。目前小伟已被警方控制,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中。
■小伟的学校表现
成绩倒数十名 上课时爱讲话
小伟在工业大道南瑞宝路大干围某学校读小学六年级。昨日下午,该校校长江老师告诉记者,警方已到学校调查。该校小学部副主任周老师告诉记者,小伟平时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没有不良记录,属于“扎在人堆里找不着”的学生,因此平时老师都很少提及他,案发后小伟就没来学校上课了。小伟的班主任老师表示,全班47个学生,小伟的成绩在倒数十名左右,他比较遵守规矩,上课从不迟到,见到老师会笑哈哈地打招呼,性格不内向,也不调皮。
小伟的一名同学告诉记者,小伟有两个特点:上课时爱讲话、喜欢打篮球,下课后常在球场“露一手”。
对于小伟的事情,几乎所有学生都不知情,一名学生告诉记者,班主任曾对他们说,小伟因为偷东西被警察带走送回老家了。
悲惨事件
女童踩着玩具车失踪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遇害女童家,只见大门右侧地上摆着香烛,两边墙壁各贴着一张《为三岁女儿伸冤求公正》宣传纸。敲开紧关的卷闸门,记者见到了奕书的父亲王某、母亲陈某,他们都双眼含泪,神情悲伤。
据介绍,奕书一家人都来自湖南,5月19日下午4时,奕书踩着玩具自行车与奶奶一起去街坊唐奶奶家玩。唐奶奶家距离奕书家约200米。下午4时30分,奕书要回家。唐奶奶的老公将奕书送到巷口时,奕书说路很熟,“不要爷爷送了”。根据监控录像,奕书踩着玩具自行车进巷的时间是下午4时41分。
傍晚6时许,奕书仍未回家。奶奶出门找了半个小时都没找到。
女童被溺死塑料水盆
就在奶奶寻找奕书时,金紫里大街20-1号楼六楼住户报警称,在6楼楼顶收衣服时发现一具幼女尸体,透湿全身,靠在墙角,警方迅速赶来调查。
傍晚6时40分,奶奶再次经过20-1号楼下时,一名保安听她说出奕书的特征后,将其送到派出所调查。
奕书的父母在晚上8时许下班后赶到20-1号楼楼顶,根据法医介绍,他们确定被害的女童就是自己的女儿奕书,是在室内被害死的。
昨日奕书的父亲王某告诉记者,警方向其透露,涉案人小伟将奕书在一个塑料水盆内溺死后,还施以猥亵。当时奕书着黄色上衣、绿色裤子、红色鞋子。
据了解,案发前小伟一家人就住在20-1号楼5楼,但昨日下午4时40分记者前往发现,房子已空。王某说,有街坊告诉他,案发后警方在金紫里大街登记居民身份证时,小伟显得一脸无事的样子,一边吃饭一边围观。
奕书家属
他们太令人寒心了
王某告诉记者,民警曾向其透露,涉案人小伟今年还未满14岁,根据法律规定不用负刑事责任,但王某夫妻可提出民事赔偿要求。5月24日晚,在街道司法所协调下,当事双方家长第一次协商赔偿问题。据王某拍摄的录像显示,小伟父母低声对王某夫妻说:“我儿子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们对不起你……”之后,小伟的父亲说:“我先给你们3000块钱,作为营养费……”
王某说,当晚小伟父母就说了这么些话,之后一直沉默。他和妻子非常愤怒,认为对方没一点诚意,当场拒收3000元。王某和亲人商量后,要求对方赔偿100万元,“如果他们有诚意向我们道歉的话,那两家人什么都好商量。但他们太令人寒心了!自己孩子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竟然像理所当然一样。”王某说。
昨日,奕书父母仍未决定何时将女儿遗体火化。
律师说法
对未成年人犯罪
刑责年限应修改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小伟确实不满14周岁,那么将不用负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包括精神赔偿、丧葬费等在内的民事责任,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可参照社会的协调方式,由双方监护人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功,可通过法院解决。
对于这起悲剧,朱永平表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做出相应修改,比如未成年人年限的界定、负刑事责任年限的界定等。“现在的孩子发育期大大提前,有些小孩14岁就基本发育完成,完全拥有性能力,也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前段时间轰动全球的新闻:英国一名13岁的男孩竟然当了父亲,虽然最后证实小孩的父亲为另一名14岁的男孩,但这足以说明13岁的男孩已经具备性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这方面的法律也应该做相应的修改。”
羊晚→小马
[ 此帖被╱★o.尛马謌在2009-05-28 18: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