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看好前提,“以营利为目的”!茶哥发的东西都是免费的没有营利这个大家都知道!
再来都不是我说,TL养一群脑残技术员干不过茶哥一个人,现在急眼了哈哈。SB样吧,茶哥的东西都是免费的,没有谋取非法利益,就算报安了警方也没有立案依据!大家都知道两年前的街头霸王吧?卖月卡的,运营了大半年时间被抓了,原因就是谋取非法利益了。再看看葡萄,伴随街球的成长已经几年了?有出过事么?为什么?因为都是免费的,没有谋取非法利益,TL报案也没用,都没有立案依据!再说就TL那抠B样都是出了名的了,还10W奖励,虎孙子呢?10块钱点卡奖励都他吗不可能给你兑现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