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4 22:02
我哥哥于2009年11月16日凌晨在一个河沟里被人发现,发现的时候已经死去,当地派出所一口咬定是死者因喝酒误走进河沟而死,且以民事案件处理。死者家属现将本案的疑点一一道来:
1、 鞋:河岸上一双整齐摆放的鞋不是死者当天穿的鞋。死者当天穿的鞋却在与死者一起喝酒的姜鹏家里,而且鞋上沾有黑泥,可疑!
2、 死者在河沟中摆放位置,周围没有挣扎或凌乱的痕迹。现场脚印平稳整齐,如果是喝醉酒后下沟里,不应该有这么平稳整齐的脚印,死亡时尸体周围没有凌乱的痕迹。
3、 现场尸体上只有接触沟底的部分沾有泥,而其余在泥外的部分没有沾上一点泥,可疑。
4、 现场尸体的前方有两米远的抛尸时溅起的厚泥,很显然是死者死后被抛尸的,然后有人伪造现场。
5、 死者死亡当天晚上9点多,我弟弟给我哥(死者)打了很长时间的电话,没有人接,现在手机在派出所。派出所却说:手机上没有打电话的纪录,手机关机,只有来电信息,没有我弟给打电话的记录。但是我弟弟确实给我哥打了电话,有人删除了电话记录。
6、 死者的包和钱包都在姜鹏家,钱包里没有一分钱。
7、 有人反映半夜听见有人喊:救命两声,特难听。
8、 一起喝酒的8个人,除去死者还有7个人,但派出所只作了5个人的笔录,称其余两人联系不上,外出打工了,可疑!为什么晚上还在一起喝酒,第二天早上就找不到了,外出打工了?
家属要求:此案不是一般的民事案件,而是一起重大的故意杀人而后抛尸沟里的刑事案件,派出所却不立刑事案件侦查,而依一般民事案件处理,死者家属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侦查,还死者一个公道!给死者家属一个明确的死因答案!请天下的好心人!想想办法给个意见!给死者一个公道!!!
联系人电话:13151987866
死者家属:李洪忠
2009年11月18日
我的QQ是291653765 不明白的加我QQ我可以慢慢的说清楚 谢谢各位 叔叔 阿姨 哥哥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