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从瑞星离职后,仍持有瑞星31.92%的股份,而当初与其一同创业的王莘则掌握着瑞星的大权。一开始双方并未向外界展示出“争斗”的迹象,但是,刘旭成立东方微点,并且带领科研人员研制出一套以程序行为监控、程序行为自动分析、程序行为自动诊断为技术特征,与杀毒软件思路完全不同的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后,瑞星开始坐不住了。
来自北京纪委的消息称,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就是在微点公司办理产品上市相关手续之际的2005年7月初,接受瑞星公司的请托,指令网监处案件队副队长张鹏云,利用非法手段阻止了东方微点公司的新产品上市。
警官制造假证
杀毒公司被控“传毒”
2005年8月,于兵指使张鹏云和网监处产品管理科副科长齐坤,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在听取张、齐二人汇报上述两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于兵仍授意二人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证券公司,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的证据材料。
网监处在案件调查中,认定田亚葵所用的与互联网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中,有4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通过ADSL向外传播,造成较大损失。随后,田亚葵被捕,并被指控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2005年9月6日,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收到网监处的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迫使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无法取得上市资格。至此,微点的产品被成功阻止。
不但如此,网监处还向媒体发布“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称2005年7月2日,网监处接北京多家防病毒公司报案说计算机病毒在五六月份达到高峰,网监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消息称,微点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申冤3载终昭雪
网监处长逃境外
在刘旭的四处申冤及媒体的报道下,此案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经北京纪检机关调查,网监处指证田亚葵把笔记本电脑中的病毒在2004年12月21日激活,并通过ADSL上网传毒,但当时田亚葵的ADSL还没有开通。他的ADSL是在2005年4月1日才开通使用的。而所谓的田亚葵激活4种病毒,也与事实相违背。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在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仅发现上述4种病毒中的3种病毒,而且从未被激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