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一所乡村中学,一个老师正在讲外国文学,有个学生请老师介绍一下中国的《西游记》。老师是这样解释的: 故事说的是一个中国和尚去西方旅游的经历,这种旅游的性质实质是一种探险。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带着一位名叫沙僧的仆人。为了打发旅途的寂寞,他还带了一只宠物猴和一头宠物猪上路。 一路上,着个和尚路过许多高山,渡过一些大河大川,受到许多惊吓。他走过名叫火焰山的火山口,艳遇过一个只有女孩的女儿国。据说他带的猴子本领大,一路上替他扫除许多障碍,其实不过是一只蝎子,两只蜈蚣,五只黄鼠狼,七只蜘蛛等而已,大的动物有一头牛,两只狮子和三匹狼。猴子还有一些令人不解的行为,比如一发火就烧东西,一路上烧了几个山洞,一棵柳树,还有几座漂亮的宫殿,还围着一堆白骨狠打许多遍才罢手。 和尚带的宠物猪看起来没什么作用,只是充当旅途的解闷儿工具罢了,据说他一口气吃了四个西瓜,把和尚,仆人,猴子的一份都吃了,还说他调戏了七只蜘蛛,被蜘蛛们狠咬了一口。 那仆人却什么用也没有,整天担着一副破行李,听任摆布。 和尚花了十三年时间才到了印度,寻了一些印度佛经,像得了宝贝一样回国了。 学生们听了很惊讶:一是想不到中国人这么热衷冒险,二是想不到一千多年前中国人就喜欢宠物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