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歌星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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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怪禁忌]红歌星的告示

楼层直达
┌.朱雀╮

ZxID:10693314

等级: 中将
〆守护猴岛的神兽朱雀  原ID:(り┊超人╮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3-19 0
红歌星的告示
某歌星绯闻不断,有感于某县委书记张贴告示以拒跑官者,特公告如下:

  本人系为人民服务的歌唱工作者,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敬请谅解。有想谈朋交友者,按以下办法办理:
  凡想交朋友或求婚者,一律到我的私人助理办公室面谈,并填写收入情况登记表;
  凡财大气粗但已婚者,请自重,否则自动失去与歌星本人的面谈机会;
  若态度极其诚恳,也应先办好离婚手续,至少和家中老婆达成某种默契,方可接谈。
  以上敬告周知。
  红歌星:此地无银

  据说,告示贴出后好评如潮,受到歌星协会的肯定。
  又据说,告示贴出后三个月,该歌星与黄金李老六正式确立包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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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

谢谢分享 继续努力




梦中的梦中丶

ZxID:9719537

等级: 大元帅
脚踏两只船,又快又安全。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3-19 0
不错`
(____.ゝ初久

ZxID:10103609

等级: 元老
职位:管理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3-19 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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