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者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地了解和专业知识,
(2) 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 申请人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
(4) 论坛申请人的论坛头衔应达到上校级别。(此头衔只做为参考用,不做必要条件)
(5) 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以及社区应有良好的表现和一定的知名度。
(6)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7) 在特殊情况下,由社区管理员由直接任命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论坛管理的指导和管理。版主必须注意版主的管理,版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事务之规定。随时留意在版主交流区、社区公告区的事项并进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