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的那年我14岁,我初二,他高一。 我们同去参加全县的中学生演讲比赛。他在车上抓紧分分秒秒背英语单词,比赛间隙也在看书,即便是看一场电影,他也不忘跟着男主角摇头晃脑地吟诵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带队老师是我的班主任,回来后在我们班对他大加赞赏:“这个孩子很勤奋,将来肯定有出息!” 因为同校,所以我和他常常不期而遇。见他的时候,他手里总是拿着本书,低头看着、念着、背着,抬头见了我,脸上居然铺满红霞,如此害羞的一个书呆子!见我何以至此? 他一直都那么勤奋。从高二开始,他嫌宿舍吵,一个人住进了教室。一张草席,一床被子,一盏煤油灯,晚上就睡在两张课桌拼成的床上。如此苦读怎会没有效果?他的成绩总是优异得无人能及。校会上,他总是被表扬的对象。我对他的敬佩和欣赏有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从此学习有了楷模。 后来,他以全县第二的成绩考上了省师大。上了高中的我数学一直学不,便写信向他讨教学习秘籍。他的回信洋洋洒洒几千字,态度谦虚而诚恳,方法详尽而实用。对他的欣赏和敬佩又多了几分。但我从未多想,更没想过我们会有未来。 我在县城工作时,他也在县一中教书。他来过我办公室检阅过我,摇头晃脑大谈他的学生和教学。无疑,他的教学改革是成功的,他教的学生是优秀的,他总是这样,干什么都那么投入,干什么都能出成绩。 有一次,我们单位的一位大姐想给我介绍个对象,说是她孩子的班主任,人很的。一问,是他,摇头,没答应。不知为何,对他没有心动的感觉,所以拒绝。 后来,他去了广东。两年后,我也南下。和他联系上了。没想到啊没想到,他在给我的第一封信里就表白了他的心迹,说他从高中起就开始打我的鬼主意,说若能娶我为妻真是他的福气,原来,他对我早就来电了,而我却无动于衷。瞧这事闹的,我怎么就像一截木头一样不解风情呢?不过那时追我的人不少,我不解风情的时候太多了。 谁也没料到事情会急转直下,我驱车百里去他那儿玩了一次,两年没见的他令我耳目一新。他成熟了,稳重了,说话斩钉截铁,办事干脆利落,人也比从前清秀了许多,完全没有了当初的乡土气息和孩子气,举手投足间多了份有志青年的魄力和风度,让人忍不住心动。相识多年却一见倾心,完了,我这只蛋算是完了。 回来以后,我立马炒了老板的鱿鱼,意志坚定地滚到了他所在的城市。他从学校搬出来,在外面租房办报,开始了艰难的创业之路。在他的悉心指导下,我学会了审稿、组稿、排版、校对等一系列工作,负责起了报纸的全部编务,他则把重点放在发行和采访上。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办起了一份报纸。那段日子真的辛苦,我们不分昼夜地干,马不停蹄地忙,我算是领教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深刻含义。那种忘我的工作态度,那种不计报酬的奔波忙碌,我想也只有金牛女和魔羯男共同战斗才能够深切体会。我们都那么能吃苦,我们多累都能忍受,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努力奋斗,我们是那么的一致与和谐。 后来,我们的报纸成为日报下面的一份周刊,一切开始步入正轨。我和他也水到渠成,生米煮成了熟饭。一场集体礼将两条蚂蚱拴在了一块儿,从此,我们一个鼻孔出气,同穿一条裤子,在幸福的康庄大道上阔步前行。 两个土象族的人携手并肩走在了一起。很多方面我们想法相同,很多时候我们看法一致。生活上互相照顾,工作上相互帮助。病榻前的守候,出门前的叮咛,忙碌时的问候,悠闲时的共度。牵着手去散步,开着车去看海,凌晨起来看月亮,平常日子也送花,说不尽的浪漫,道不完的温馨,写不尽的柔情,念不完的深情……总之,瞎猫碰死耗子,算是碰对了。 所有的遇见都是缘,所有的缘都有安排。缘中有悲喜,缘中有守望。牵他的手去看夕阳,直至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