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尘传说版简易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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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尘传说版简易版规

楼层直达
〆﹏小樂°

ZxID:7330086

等级: 贵宾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7-01 0
— 本帖被 迷失弦月 执行取消置顶操作(2011-04-21) —













星尘传说版简易版规




1) 请不要以任何形式(包括发帖、回帖、签名等)发布广告帖、公会招募帖、交易帖以及要号帖。
2) 请不要以任何形式发布无意义水帖(下述的专用水楼除外)。
3) 请不要以任何形式发布违反国家法律的帖子。
4) 请不要明知故犯、发别人已经发过了的帖子。
5) 请不要屠版(即同一时段大量发帖或回复帖),亦不要刷版(即在同一帖内连续回复3次以上)。
6) 请不要回复旧帖(即最后回复为一周前的帖子)。
7) 请不要以任何形式辱骂攻击任何人、任何公司或者任何网络游戏。
8)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警告或者不同程度的禁言处罚。
9) 版面每天可以开设专用水楼,水民可以在水楼中灌水;水楼不得超过1000楼。
10) 本版不反对转帖,但转帖文中请著名原作者以及出处。


guest

ZxID:10870874

等级: 贵宾
  Special  guest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7-01 0
还没上任 急毛啊。
 
 
      生命本来就是一束耀眼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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