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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我和我身边的朋友一直在钻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法》),其中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被封号后,DNF的客户服务对于很多人的解答就是“游戏数据异常”,但是具体怎么异常,因为什么异常,何时何地异常却丝毫未透漏。《消费法》第二章第八条又明文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DNF客户服务的“粘贴式”解答,是否违反了该协议?在第三章第十九条里对经营者也有如下约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现在DNF客户服务根本就不提供任何真实、明确的答复,是否也可认定其违反了该协议?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七款也有如下规定:“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对方是否也违反了该规定?
希望大家踊跃发布自己的观点,拿起法律的武器,保卫自己的权益![/font][font=黑体]![/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