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斯加盟热火,这符合游戏规则;但与球队经理为詹姆斯找帮手来成就霸业的球迷夙愿是背道而驰的。詹姆斯加盟热火与公牛等球队性质又是有所不同的,毕竟韦德曾经在总决赛中实现了皇袍加身的伟大壮举。
随着詹姆斯携手韦德、波什的举措便说明二个事实:第一、詹姆斯不能证明自己有实力率领球队获得总冠军,他无法与科比相提并论;第二、如果詹姆斯不与韦德,波什这样的巨头抱成团,那么,他极有可能是艾弗森第二。
科比与奥尼尔分道扬镳后---曾无缘季后赛;也曾大动干戈吵嚷着离开湖人给球队管理层施加压力。而骑士一切都围绕着詹姆斯进行,他比科比的遭遇要幸运多。用我们老祖宗的话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因此,科比成为NBA的真命天子是经历粹火而成的,显然,詹姆斯成了刘阿斗。
也不能忽视一个现实:这些年来,仅一次进入总决赛的詹姆斯被马刺横扫后,他的命运比艾弗森还背,至少艾弗森在总决赛还赢过一场比赛。但是,年轻的詹姆斯选择了逃避那或多或少让人失望,就如骑士球迷将他球衣烧毁那样。
一支球队要获得成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教练、队友、球迷、球队管理者等。从这一点分析:詹姆斯选择热火要比骑士强,毕竟让热火成功的莱利依旧在。
悲壮的英雄,会让人产生撕心扼腕般惋惜和敬佩。默默无闻的英雄,总在平凡中被遗忘。詹姆斯选择热火等于放弃比肩科比拒做艾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