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读书人
今天接到军师的信,叫我过去剑阁守一阵子,抵挡魏国疯狂的进攻。接到这个任务我很失落,不为什么,就是不想去。
从小我就不爱打架,我始终认为那不是我们读书人的行为——众所周知,我本身刻苦上进,勤奋好学,是个很爱读书的三好学生,但由于种种原因,被迫当起了屠夫,不久得军师赏识推荐我成为蜀国的将领。
虽然我是那样一个出类拔萃的文化人,由于体型的原因,大家很快便接受了我是一名虎将而非智将,让我懊恼不已。不过没办法,我知道,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自然便能看出来。
今天被派到剑阁,我犹豫了很久。对于现在的国家大事,我一向很关心,现在我们的方针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就生气。生气的结果就派了我们这些肉盾——他们那些肉盾加上我这个读书人,真让人生气!
凌晨,肉盾们就去见军师了。我身为一个读书人,挑灯夜战苦读诗书,早上有时候未免起得晚了点,今天又晚了两个时辰。我躺在床上,思索着要不要起床拜见军师,这是很费劲的脑力劳动,思考了两个时辰后我筋疲力尽,迷糊中我决定做一个游戏,从怀里拿出十个硬币,心想,如果抛出后全部正面朝上,我就起床。犹豫了半天,觉得这样还是太冒险了,如果这十个全部立起来我便去见军师。最终,冥冥中注定了军师不想见我,于是我接着睡。
关兴来喊我,说我太懒了,说现在蜀国如果举行比懒的大赛,我一定能拿第一。我撇了撇嘴,开玩笑,我才懒得跟他们比。
关兴临走时顺走了我十枚硬币,对他的人格我十分鄙视,本来我想把我鄙视转换为行动,但看到他老爸留给的青龙刀,我决定改天再鄙视——当他没拿青龙刀的时候。
穷啊!物价飞涨,买瓶金创药都要五十块,真TMD贵!搞得我每天都喝粥。今天实在不想喝粥了,我去菜市场逛了一圈看看是不是买点菜加加餐,空手回来后我觉得还是喝粥好。喝粥体现了一个读书人的风格:节俭清高。喝粥的路还会很长很长。
我常常听人说: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赤兔跑得相当快,它从你身边过的时候感觉就像一阵风。喝粥的时候我有点怀疑:如果让赤兔跟CPI比,不知道谁更快呢?
二、有血色
读书人爱刨根究底,好听一点叫研究学问,我也不例外。
当我看到小兵和韩德在那个小山坡上对峙,一动不动地,像一对遥遥相望的情人,从眼神泛滥着一股绵绵的情意。我心里非常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能让他们彼此相吸,以至于能鼓起这么大的勇气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爱慕的相望。
许多天之后,我听说事实不是那么回事,而是该死的小兵偷了韩德的内裤,韩德放不下面子亲自追杀。
这也许只能算是一个版本,谁也无法再和当事人去证实,特别是在当事人已经成为一个死人的时候。
我靠在箭塔边上,环抱着双手,仰望天空,如哲人般思考。今天有很大的血色,照得我的脸红红的。云长去得早啊,要不然我愿意跟他拼一拼,不是青龙刀与斧头的较量,而是脸。
说到脸,有人说我猛地一看不怎么样,仔细一看还不如猛地一看,其实我觉得这样的POSE已经很帅了。但帅有什么用,最终很可能还会被卒吃掉。也有人说我长得很有创意,活着需要勇气。我靠着强大的勇气活了二十多年,还有什么能把我雷倒?
人不可貌相。没听说过吗,金玉其外,必定败絮其中,比如吕布吕奉先。人中吕布啊,有人形容他面如冠玉,剑眉入鬓,眼若朗星鼻似悬胆,唇薄而有棱角,一听就知道是俊男,未来准是一当鸭的好料。哪知他好好的鸭不当,当了董胖子的儿子,鸭的尊严都被他埋没了。
上帝关了你的门,定会给你开上一扇窗,我这窗便是学问。然而同僚们常常忽视我的窗,但身为读书人,我才懒得跟他们计较。
夜深人静地时候,我喜欢靠着城墙,点上一根烟,思考人生的哲理生命的意义,还有听听不远处的青楼,士兵们与艺女在谈人生和聊理想的声音,时高时低,绕梁三日,不胜欢畅。人生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如此了。
三、春天来了
这片林很大,树很绿,风景很好,我蹲在树旁边观赏着风景边拉屎。拉了一会我感觉这样好像有点不雅,我是一个读书人!于是又掏出一份报纸看。这是最新的评论报,剑阁唯一的官方报纸。看了一会,我觉得这纸质挺好,于是折叠好了,用力地擦了几下——俗话说,人生自古谁无死,哪个拉屎不带纸?!
我神清气爽地回城。喝粥好,清肠胃。一下子释放了三天的杂质,肚子空荡荡。我径自往关索家走去,蹭点吃的。
关索是我的好朋友,长得跟我很像,不是说面貌,而是指气质。他只要在敌人大军前一站,那散发出来的气质如公共厕所里多日没清洗的尿池,敌军会接近一半的人当场头晕目眩,少部分人呕吐不已,大量马匹互相冲撞,阵形立马被冲乱。有人说,关索一人,能挡万军,这句话我很赞同。
其实我常常怀疑,以前张飞那小子在长板坡一站,曹军立马被震住了,关索是不是继承了张飞的这一特质?究竟他俩之间会不会有某种血浓于水的关系呢?做学问做到像我这样已经很难得了,总能穿透事物的表象看到本质,不愧是一个有学问的读书人。
接近关索家门口了,我屏住呼吸敲门。开门的是一个女人,娇小玲珑的样子,LOLI一样。我立马想象如果这副身躯投入我的怀抱任我肆虐的样子,很冲动,心里如小鹿乱撞。
不记得怎么从他家出来了,脑里甩不掉这么那个女人的影子,像烙印一样,为了转移注意力,我回家拿本书看。看了很久,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关兴来找我,一看到我在看书就想拉我去青楼,我不想去。他说不去你看《玉女心经》做什么?!
我想抽他俩嘴巴,看到他背上的青龙刀后,我举起的手改抽了《玉女心经》两嘴巴,随手想扔出去,琢磨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去便去?!谁怕谁?!谁也没有规定读书人不能去青楼,我去青楼自然是为了跟那些卖身不卖艺的女人们谈谈人生聊聊理想,体验那种香汗淋漓的感觉。跟关兴一起在青楼里聊着聊着,我身前的女人似乎跟那个她重叠了,瞧这身段,这容颜,这声音……那一刻,我突然想吟诗:锄禾日当午,清明上河图……
聊了一整晚的人生,很累,腰酸腿疼的。从青楼出来,外面的树很绿很绿,我知道,春天来了。
四、义女
我跟关兴打听那个女人。要从关兴嘴里套出话来很不容易,得动脑筋,他总认为在剑阁除了军师外,就他最聪明,时不时还要我出题考他。那天我问他:有没有听说过“大猪说有,小猪说没有”的故事?他想了一下摇了摇头说没有。我又问他,那你知不知道一个“白痴说知道,傻瓜说不知道”的故事?他又思考了一会,说不知道。我当即给他的智商评价为“异于常人”。他很高兴。我接着问他:假如关索家里藏了个女人,那她会是什么人?关兴眼里放光大声说,这个我知道,她叫花花。
哦,花花。很好,有诗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通过类似的问话,我得到了以下情报:花蔓,又叫花花,身高1.55,体重40kg,射手座,未婚。原出生于剑阁东边森林一户老猎人家里,由于本身能散发一种异香吸引动物前来,且箭术精准,被孔明发现并推举为蜀国箭营总教练。此次来箭阁主要来探望男朋友关索,与他并肩抗敌。
很棘手,搞半天原来她是关索的姘头,俗话说,朋友妻,不欺,朋友会生气……不对,好像是朋友妻,不可欺。得好好想想怎么弄,暴力抢过来然后霸王硬上弓,显然不是我辈读书人的做法;让关兴把关索引出来,我再借口去他家跟她谈人生聊理想,似乎也不妥;再要么,我天天爬在关索家的墙头上,专门等红杏,不可行,主要是他家墙太高,爬不上去……
郁闷了半天,跟军师发牢骚,抱怨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想我这尊千手观音裸奔了几十年也没人管,怂恿军师帮我找件衣服。军师说像我这样的体型很难找到合适的衣服,不过可以假装已经有了小衣服,比如,收养个义女什么的。很中听,军师不愧为智者,一下子发现了我的企图。
在军师的安排下,花花成了我的干女儿,关索对此很不满,这样致使他从兄弟的位置一下子变成了干女婿。我安慰他说我们还是只管兄弟相称,跟花花没关系。其实最重要的是,万一有人听到长得跟一百多岁似的关索喊我岳父,他们不用像看怪物的眼神看我才怪呢。
五、收服老王八
义女整天出去找关索鬼混,我很想训斥她不可以早恋,因为早恋不好,至于为什么不好,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曾经我也想早恋,但已经晚了。
收了这样一个义女回来,是很考验人毅力的,你不能时时把人困在家里,也不能让她经常不回来,有松有驰,文武之道,也是御女之道。有时候我看着桌上的馒头,白白的,软软的,立马就会产生联想,兴奋之余还把两个馒头放在一起,中间留出一条小沟,沟上方放张花花的照片……这样下去不行,我决定去找军师交流读书心得。
军师很忙,今天王朗来找他谈判,内容是王朗把剑阁附近的百姓赶进城,让进城的百姓献礼,然后军师给予他回扣。军师同意了,很高兴地陪王朗吃了顿饭。王朗没能回去,军中传言说他是那顿饭撑死的。听听就好了,我们读书人保持着良好的学习研究精神,同时也有“不该知道的坚决不问”的座右铭。
军师忙中还是给了我个任务,去北边降服一头皮厚的老王八,顺便干掉附近的强盗。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派我去,我是一个读书人,难道用口水就能把玄武收伏?难道对着龟吟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你是王八,跟我回家?!不管怎么说,任务就是任务,不是菜市场那样可以讨价还价。我收拾东西,买了个地遁和火神就出发了。
跋山涉水,翻山越岭,到达老王八的窝时,它正呼呼大睡。我也没跟它废话,直接放出火神,径自去了村长家噌饭。
一顿饭的功夫后,玄武服了,不服不行,有天你要是也火烧屁股,看你服不?!
带了玄武去找强盗,我远远地看着那个傻强盗头目拿着把斧子一个劲地往玄武身上招呼,心里一阵悲凉。明明知道老王八皮厚,打它自己肉疼,还不放弃。世上总有一些执着的人,即便做错事了也绝不反悔,宁愿一错再错,愚公就是那样的。当然我们不能嘲笑愚公和强盗头目,正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体现了我们这些读书人伟大的智慧。鲜花是需要绿叶衬托的,就是这个道理。
割了强盗头目的首级交给了村长,拿了点奖赏,天黑前赶回了剑阁,简单跟军师做了任务交接,赶紧回家。
今天风挺大的,花花还没回来,我站在门口,站成了一块风中的望女石。
六、剑阁论贱
花花跟关索的关系已成既定的事实,一时间我也很难浑水摸鱼,况且水还没浑,鱼也很溜手。不急,急不得,俗话不是说:只要锄头好,没有挖不倒的墙角。
闲暇的时候我喜欢找军师交流心得,有关读书的,也有关武艺的,军师很看重我,因为在这个年代文武全才的人实在少之又少,尤其我是如此出类拔萃。
我问军师,听说人贱到一定程度便会人贱合一,人就是贱,贱就是人,俗称贱人,有这说法吗?
军师说,当然有,其实这讲的仅仅是第一层境界,贱的第二层境界是,手中无贱,心中有贱,虽赤手空拳也能以贱气伤人于百丈之外,端得非同小可。
我点点头,怪不得关索能以一挡百,敢情他已把贱修炼到第二层境界,以贱气伤人,果然厉害。于是我又问,那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军师叹道,贱到最巅峰,就不再是贱人了,而是——贱圣。
我深以为然地附和,军师学问果然大啊,对于贱的认识如此之深,让人钦佩!同时我不禁怀疑,是不是军师经历过某个境界,要不然怎会如此有感触?由王朗的“撑死”到安排花花成为我的义女,莫非军师已经超载了贱人的地步,开始向贱圣迈进?
怀疑归怀疑,并不妨碍军师成为我辈读书人的偶像。军师目前的似贱非贱、不如不贱、与其贱己、不如贱人的境界,已可以令全剑阁的人膜拜了。
出来的时候遇见关兴,又拉着我让我出题考他。我说,今天不考文化题了,你的智商已经异于常人了,这次考考你的剑法吧,你先舞一套剑术我看看。
关兴扔下青龙刀,随手抓起一把玄铁剑舞了起来,中间夹杂着风声雨声口水声,剑术里面包含了佛山无影脚和九阴白骨爪,哦,还有虎鹤双拳——因为他不小心把剑舞飞了,便打起了双拳,很有迷踪拳的味道。
一套拳完毕,关兴满头大汗满怀期许地看着我。我点点头,一脸地敬仰,佩服地说,光看你舞剑,就知道你早已达到了人就是贱、贱就是人、人贱合一的境界,想必……你已经是贱人了吧?
关兴非常高兴,说,没错!我已经是贱人了!
七、关兴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很善良,从不欺负人,身为一个读书人,从护送老太太过马路到维护世界和平,都是我辈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兴喜欢找善良的我,因为每当和我在一起,总能体现他的优越之处。比如说走在街上,他喜欢站在我前面一点,趾高昂扬地,光看相貌,就显得比我年轻好多。从对面走过来的人会问他:小关啊,后面是你大爷?关兴乐了,瞧见没有,果然还是自己年轻。若也有人问我前面是谁,我也会偷偷地说,他是我孙子。很配合地满足了关兴喜欢展示年轻的心愿。
有一次我看到关兴在小巷子里跟一个小女孩聊天,他笑着对小女孩说,小妹妹,喜欢看金鱼吗?哥哥带你去。小女孩高兴地说,好。关兴又说,那你把波棒糖给我。小女孩犹豫了一下,递了过去。关兴接过波棒糖,飞一般地走了,留下小女孩在那哇哇大哭。我深深地震憾了,原以来他会用袭胸龙爪手或如意空空拳来夺取,想不到啊,真看不出来,智商异于常人的关兴居然学会智取了,了不得,绝对超出我的想象。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开始怀疑关兴在扮猪吃考虎,缘于他的好习惯:“顺”东西。我的十枚硬币、三双破洞的袜子、一条内裤、木拖鞋其中一只、还有剩一半的牙膏,统统在关兴从我家离开后,莫名地消失了。后来每次他说要来我家,我都尽量说服他别来,他实在坚持要来,我就先回家收拾东西,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地。虽然我懒,并不代表我喜欢赠送别人家产。
但总的来说,关兴人还是不错的,他仗义。比如说有一回他和关索在城外合力干掉了郭淮,军师开庆功会时厉声问道,是谁杀了郭淮?!关兴迅速并勇敢地站了出来,拍胸脯说,一人做事一人担,不关我哥的事,全是我一人做的。军师于是赏了关兴一枚勋章。还有一回他又和关索在城外,但未难拦住敌军,致使来献礼的百姓被杀死了大半。军师温厚地问起,这次是谁干的?关兴又勇敢地站了出来,谦虚地说,这全是我大哥的功劳。军师于是赏了关索一顿屁股。关兴的仗义令人称道,只是以后再也无人与他并肩作战,关索更是避之唯恐不及。
关兴打起仗来十分勇猛,招式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的纹身,估计敌军见到都会吓个半死。关兴纹的是:左青龙,右白虎,前面是小新,后面阿童木,屁股还有一只米老鼠。
八、花花做的菜
花花今天回来得早,显得特别高兴,准备给我做几个菜,以报答我当了无数夜的望女石。我感动啊,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朝望女石,朝朝有饭吃。
为此我饿了两顿,头晕眼花地坐在桌上,准备享受义女为我做的晚餐。我相信一定很好吃,如果不好吃,我发誓,就算吃出屎的味道,我也一样能美美地吃完。
花花把菜端了上来,一个是紫菜炒鸡蛋,看不见鸡蛋,光见满盆的紫菜,看上去像黑火药熬成的,散发出火药的味道,跟她的眼神一样;第二个菜是炸丸子,咋一看像小石子,仔细一看还真像小石子,握在手里的感觉——就是小石子,硬梆梆的。第一口咬下去,我忍不住想流泪,世上居然有如此难吃的菜。吃第二个菜,我哭了,还真的有啊!
我边吃边流泪,花花在一旁看得十分感动,安慰我说,以后天天给我做。我哭得更厉害了。
没办法,发过誓的。我还是拼尽全力把两个菜吃完了。不止是眼睛撒眼泪抗议,现在肠胃也抗议了,估计它想撒的不是眼泪。我捂着肚子随便拿一份剑阁评论报飞奔去了南边的森林,蹲在一个角落边读报边看风景。三个时辰后,报纸有不够用的趋势。我筋疲力尽地回到家,遗憾地告诉花花,以后我不能在家吃饭了,军师要我每天去军营陪他吃饭。
后来这个谎言被拆穿了。有一次花花不知怎地中午就回来了,瞧见我正捧着一碗粥唏唏呖呖地喝,尽管我解释说军营的菜太油不好吃,她执意要再给我重新做一顿,我无耻地逃了。花花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径自去找军师,把做好的饭菜放在那,放言说如果我俩不吃,她就拿去喂赤兔,喂大宛马,喂大象。心疼啊——万一真的拿去喂那几匹宝马,它们能活下来吗?!为了蜀国,为了剑阁,为了那几头畜生,我狠狠心,好说歹说让军师陪我一起流着泪干掉了那些珍品佳肴。
花花很满意地走了。军师很痛苦地去了森林里读报,读了很久很久……
九、关索的便秘
剑阁里有两个隐蔽的房间,很多人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但是我知道。蜀国曾经俘虏了无数的敌军,敌军的小喽罗被圈在一个房间供人打靶,让蜀国的将领们积攒打仗的经验和练习武器的熟练度;小将领们被圈在另一个房间受严刑拷打,逼出各种兵器装备和良马。
军师送了花花一把李广弓并把她送进了小练功房闭关,据说等她经验成熟后将会给她一个任务。我找军师理论,说她年纪太小恐怕无法接任务,为何不派别人去?军师问我,你想天天去森林读报吗?我琢磨了一下,还是让花花好好练功吧,再小的牛犊也有下田的时候。
闲着无事的时候,我靠在大练功房墙上,看边上的几辆投石车正往房间里敌国将领的头上砸,咣咣咣地,很大声很刺激。
关兴关索常常大呼小叫地说敌军攻打猛烈,叫我过去帮忙。我不是不帮,只是很忙,特别地忙。况且我是读书人,也帮不上什么忙。一会得研究投石车的构造以及呈抛物线的石头在空气中遇到的阻力,一会抬头望天看星星目测它们与月亮的距离,思考地球的引力与便秘的关系——别说没有关系,有时候便秘得太厉害,可能是地球引力不够。
俗话说,平时储存安全套,不知哪日会用到。正当我研究完毕,学以致用的机会就来了。当晚关索杀了前来进攻的雅丹,挣了不少死人钱,请我喝酒,席间请教我说,由于花花闭关多天没做饭给他吃,搞得他最近经常便秘,已经连续三天拉不出来了,问我有什么办法没。我叹了口气,花花还是功不可没的,起码能解决他人的便秘问题。
我说,其实很简单,你可以多吃些带铁的东西,有大便欲望时,在屁股下方放一块巨大的磁铁石,这样变相地加强了地球引力,这时候肠胃里的东西会跟磁铁石产生强大的吸力,你的屁股必须跟他抗争,而且必须坚持到赢。
关索按照我的话去做了。据说很顺利地拉了出来,只是由于屁股跟磁铁抗争的时间过长,拉出来后关索又吁了一口气,双腿支撑不住,坐了下去……
无论如何,关索还是挺感激我的,在军师面前推荐我去凶险的新城送信,看新城的孟达能否增派援军支援剑阁。
我也很感激他,希望他多吃点铁,最好把他那把刑天斧也吃了更好。
十、谁入地狱
去新城一路的凶险我是知道的,况且,据相关人士透露,曹军用的计谋是围剑阁打新城,即一边攻打剑阁,边派出部分军队驻守新城周围,当城门一开启,马上大举进攻吃掉新城。
我是一个读书人耶!如此十分无比非常极其艰难的任务怎能交给我,万一失败了岂不弱了蜀国的声威和军师的名声?而且万一路上肚子不舒服,一不小心拿信当纸擦了岂不完蛋?我试图说服军师。
少废话!万一沾了屎就舔干净后继续上路。军师驳回我。
军~师~!我语气改为温柔。您是否听说过,做人要有慈悲之心,有了慈悲之心,您就不再是人——呃不,您就不会派我去新城了。
胖子啊!军师笑笑说,你是否听说过,佛曰:我不入地狱,你入地狱,你不入地狱,我踢你下去。
军师说这句话时,俨然成了一尊佛,佛光闪闪,像如来佛一样让人目不敢视耳不敢闻。我远远地恭敬地站着,俨然成了信徒,虔诚地接过这一任务。
临走前,我准备跟义女花花道个别。此去凶多吉少,也许名流千古,也许身首异处,走前必须跟亲人爱人吻别,有机会的话留个遗嘱。我就算了,除了身上这几百斤肉还算值钱,其他就……真想吼吼崔健的《一无所有》。
站在小练功房的高墙上,我看到花花正用她精准的箭残杀俘虏。国际法上这样的行为明显不人道,但在我看来,花花的姿势十分优美,一闪一跃之中灵气崩发,像森林中的精灵般可爱。上身的裹衣突出她娇小的身材,某处隐隐约约有沟出现……看来花花似乎长大了。
我咽了咽口水,喊道,花花,我去趟新城,不知几时回来,你好好练,再长大一点点。
花花头也不回地喊,胖子老爹,早去早回,等我出关如果你还不回来我就给你送饭去。
我打了个寒颤,忙赶紧收拾好包裹,摆驾新城。
十一、去新城送信
路途遥远,为了尽快赶到新城,我运足内力展开凌波微步、水上飘、草上飞、如影随形和梯云纵等轻功心法——迅速在剑阁租了辆马车,然后在车上稳稳当当地坐着,开往新城。
到了新城,达叔打开城门亲自出来迎接,拉着我的手嘘寒问暖,我受宠若惊,达叔是谁?!新城的地头蛇,被军师抛弃的爱将啊!一旦跟达叔过于亲密,回去后军师难免要给我小鞋穿。况且这次送信过来也是逼不得已,这跟买保险套一个道理,都为了安全起见,不出人命,同时不免又有些尴尬。
我还没来得及尴尬地跟达叔说明对套套数量的需求时,达叔率军出去接客了——很明显,魏国军队已经大举进攻了。
有人说,孟达虽五短身材,然双臂有力,挥舞一对七七四十九斤的铁锤毫不费劲。这次我算是见识到了,开了眼界,同时再一次证明了人是不可貌相的。你看,达叔短是短了点,可是粗壮有力,能持久,照样可以直捣黄龙,令对方疯狂起来。
敌军后来疯没疯我不知道,但看到达叔整天光着身子跑来跑去,我觉得我快疯了。于是写信给关兴让他帮我弄一身青龙套给达叔。为了显示我们读书人文笔精练简洁,我的去信写道:有青龙套否?
关兴很快回信,信里仅一字曰:有。
我只好再去信曰:送一套来?
数日后收到回信曰:好。
关兴在文字上的功力明显有凌驾我之上的趋势,但行动上依旧阳萎。于是我连续给他写了两封信,第一封写:你是神。第二封写:经病。
看着新城目前的态势,我心里凉凉的。明明是我来请求支援的,照目前的情况看来,搞不好我是特地来支援的。
有人说,一个男人可能会碰到很多女人,但在没有搞定身边的女人之前,最好不要去招惹其他女人。同理,武将可能要守很多城,在没有把握所在城池的安全时,最好不要分兵守次要的城。
所以,在关兴把青龙套送来后,我决定回剑阁,不仅仅是因为我就是那分出来的兵,最重要的是,明天花花就出关了,据说见到我不在就要给我送饭来。想到花花做的饭,我又一阵鸡皮疙瘩,顿时归心似箭。
军师肯定能理解我的。
十二、出关
我听说,如果想念一个人,想得很深的话,你会记不起她的模样。我已经记不清花花的模样了。在看到她出关的那天,我看到她那如桃花般的陌生又熟悉的脸孔,仿佛真的有了这么个女儿。
她静静地看着我,眼神充满了激动,也许不是激动,也许是分别已久又重逢的喜悦。
始无前例的勇气让我走过去轻轻地拥抱她。她颤栗了一下,抖着双手慢慢地环抱着我腰,头靠在我胸前,恬静地,又似乎懦动着。
整个世界仿佛静止了。如果可以购买时间让它永远停留在这一刻,我愿意用一生的寿命去支付。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花花抬起头,闪着扑朔扑朔的大眼睛看着我。
胖子老爹,今天发什么疯?
看着我的眼睛。说,看到什么了?
两颗大眼屎。
……除了眼屎以外呢?
嗯……还是眼屎!
我无语。
其实我想告诉她,为了及时赶回剑阁,以免得让她给我送饭,我日夜兼程连觉都没睡好,两眼肿成了熊猫。但,明显没达到预期效果。
花花拥抱了我之后,又过去拥抱了关索。关索也来了,伴随着他那股与生俱来的异味,与花花的异香交织在一起,有让人似呕非呕的感觉。
他们似乎拥抱了许久,然后相拥在一个角落喃喃细语,时而能传来花花银铃般的笑声,还有关索猥琐的闷哼声。
不知道为什么,转身离开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背后花花的大眼睛,正默默地注视我离去。
十三、练书法
剑阁的形式一天比一天严峻,我们却一天比一天有钱——挣死人的钱很快很多很容易。没多长时间便成了万元户。有了钱之后,人也开始不安分起来。事实告诉我们,男人没钱时很色,有了钱后会更色。
所以我又去了次青楼。别人花前月下,没关系,老子花钱日下。
这次的谈人生聊理想很失败,自始自终,都有一对扑朔扑朔的大眼睛在我跟前晃来晃去,像是一个黑洞,无休止地吸收着我的思想,让我头脑无法思考,身体无法运动。
于是我不停地喝酒,一杯又一杯。
听说酒喝到一定程度,体内便会产生一种抗体,能抵抗所有的情绪,让它迸发就迸发,让它溢出便溢出,像体内的液体,要么从尿道排出,要么从眼眶爬出。
很遗憾,我也似乎没有什么伤心的事,最后这些液体只能从尿道排出。
人生便是如此,不可能事事顺心,样样如意。比如说关兴,虽然智商比不上常人,但长得年轻英俊;比如说关索,虽然样子是狰狞了点,但也有一颗爱人的心;比如说军师,那样出色的智将,却娶了个又矮又瘦的丑老婆;比如说我,面貌说不上英俊,样子算不上狰狞,小时候我常常对着镜子扮鬼脸,现在对镜子来说,扯平了;比如说花花……
每次喝酒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很多,这次想到花花的时候,我拼命地去想她有什么缺点,长得太瘦、身材矮小、做饭难吃等等,然后当那对大眼睛再次闪现时,我一阵晕眩,刚刚想到的她一切不好又通通消失了。
很失败。
从青楼出来的时候,我扶着墙,强大的尿意逼着我得就地解决,我掏出家伙,对着墙角淅淅沥沥地练起书法。一会儿,写了个S字,一会儿,写了个B字。在练完五对这样的组合后,我靠着墙睡着了。
十四、蜕变的蚕
关兴在第二天清晨找到烂醉如泥的我,跟我说,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先听哪个?
我一向很乐观。我说,先听好消息吧!
关兴说,索哥被军师派去收伏青龙了。
嗯?这算什么好消息?难道这样我就能和花花独处,天天见面日久生情?我是那种人吗?
我问,那坏消息呢?
关兴说,花花也跟着去了。关兴顿了顿,又说,不过她是去抓神鹰的。
我从来没想过军师给花花的任务居然是抓神鹰,当初说要让花花先训练,我没拦成,闭关后尽管花花明显长大了,良好的跳跃躲闪能力,出色精准的箭术,但神鹰……神鹰毕竟是鹰中之王,在森林里神出鬼没,一出必击,一击必杀,多少猎人挂在它们的嘴里?!“每日打鹰终叫鹰啄了眼睛”这句话说的不就是神鹰?!是她能抓得了的吗?!
我冲回去找军师。
军师正好整无暇地摇着那把破扇子,见我来了,没等我开口,他便微笑着问我:胖子,看过蚕的蜕变吗?
我摇摇头,茫然地看着他。
军师接着说:小时候我养过一盒子蚕,很喜欢它们雪白的皮肤蠕动的样子,每天喂了很多桑味,把它们养得白白胖胖的。不久后它们开始吐丝把自己卷起来,严严实实地,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不习惯它们安静的样子,也不知道在茧丝里面做些什么。后来有一天我看到它们陆陆续续地从蚕茧里钻出,身上多了一对翅膀,很漂亮,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后,看也没看我一眼便飞走了。
军师说完叹了口气又说:我们不知道一个人是如何蜕变的,但肯定知道的是,她始终是蜕变的,时间快慢而已。
我知道,对于军师而言,花花就是一只即将蜕变的蚕蛹,他不断地给她身上缠上丝,又不断地剥开,直到花花终有一天脱茧而出,成为一只美丽的蝴蝶,最重要的是,成为一只对军师有用的蝴蝶。
物尽其用,人尽其材,大致是这个道理。
十五、卜卦
我什么也没说,转身走掉。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军师是个人才,当一个人才无论做事为人都处到了利益高于一切的境界,那这个人才肯定是人才中的人才。
我每天穿上青龙套在城门与军师住所之间徘徊,命令从这里下达,在城门附近执行。只是,在军师那停留的时间不多,也不再找军师研究读书心得了。
关兴常常拉着我上青楼喝酒,兴高采烈地跟我讲述如何单刀直入,如何直捣黄龙,如何空手入白刃,激动之余,拉上身边的艺女实践起来。
我起身站在窗台边,望着远方,在那片漆黑一片的森林里,不知道此时此刻,她在做什么,他又在做什么,是否都已顺利完成任务,在归途了……
我不知道,关兴不知道,关兴身下的女人更不知道,军师也不知道?!鬼知道!
我曾经研究过《易经》的卜算,但在这方面的造诣比军师要逊色许多,所以军师现在是军师,而我依然类似武将类的读书人。
我卜了一卦,利用上关兴博杀的时间。
关兴是扶着墙下来的,我问他战绩如何,他说,七进七出。可怜,我叹了口气,开始算卦。
七进七出,相加为零,由此可见,任务完成;七进,即七天前二人出发;七出,七天后应该能回来……
关兴在旁边问,那扶着墙是怎么回事?
我愣了一下,摇摇头。
我知道。关兴捋着三根胡子说,就一个字,靠!
那一刻,我觉得关兴的卜卦水平已经完全凌驾于我之上了。
十六、花花归来
某一日醒来,我很想再睡一个懒觉的,意识里突然一阵挣扎,闪了个“七”字,于是不知觉地起身换上青龙套,匆匆赶到城门。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不敢站在城门前,而是爬上城墙,开始守候。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用“守候”这个词,只是想到便用上了。
花花和关索一起回来的,后边跟了头庞大的青龙和数只不时鸣叫的神鹰,很壮观。关索稍崴着脚,双臂环胸,很英武的样子。花花不时地跳跃着,像身后的鹰,灵活不失优美。
一动一静,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我从城墙跳下,重重地给了关索一拳,击在肩膀上:索子,去猎青龙也不叫上我。关索感动地就要过来拥抱我,他身上的那股异味瞬间蔓延开,我忙捂着鼻子闪开了。
转身对着花花,花花身子朝前动了动,似乎也要过来拥抱我。我上前给了她一响头说,臭丫头,还记得回来?
啊~!臭胖子老爹,我天天想着回来。花花眼睛摸着被我拍过的头,眼睛眨了眨。
想着就好,没事吧?不过有索子在,少不了你一根毫毛的。对吧索子?
索子点点头,牵过花花的手,爱怜地看着她。
我挥挥手,对二人说,去吧去吧,回军师那交任务去。
两人携手进城的时候,我感觉心里头有股怨气一直延伸,足以跟关索的异味相媲美。我抄起从关兴借来的青龙刀,大喝一声往城外冲去。
许仪来袭,军师下了死命令,六个时辰内无法解决掉许仪,提人头去见他。
没有时间去研究提谁的人头了,但许仪的人头我是要定了。
转移注意力有两种办法,一是全心全意地做一件事,二是嗝屁了。显然,这两种办法我都可能用上。
很幸运地,许仪给了我机会,让我成功地转移了注意力,又顺利地交了差。
十七、结婚
看着我提了许仪的人头回来,军师很满意,满意我没有误解他的意思。我也很庆幸交回来的人头不是我的。
回到家,花花煮了饭在等我,很让我意外。
丫头,没跟索子吃饭去?索子呢?
他跟关兴喝酒去了。胖子老爹,你好久没吃我做的菜了,来,尝尝。
花花斟上酒,还是那两个花花的招牌菜——紫菜炒鸡蛋和炸丸子,直叫人打寒颤。
呃,我刚在军师那吃过了。我尴尬地说。
少来!我刚从军师那回来。花花娇嗔。
是真的……
哼!今天你要是不吃,我就……我就嫁给索子,再也不回来了。花花咬了咬下唇,听不出她其他意思,但摆明地说,如果不吃以后可就吃不到了。
我犹豫了一下,坐了下来。
胖子老爹,你说……你说,我嫁给索子好不好?
索子挺好的,人长得帅,威武得很,在军师面前也很得宠,将来肯定前途无量。而且,而且他也挺喜欢你的,对吧?将来肯定能好好待你。
嗯。花花低下头,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沉默了一会,她略带颤声地说,那我明天就让军师给我们择个日子……
嗯,也好。
那,胖子老爹,你慢慢吃,我先去看索子了。
花花走的时候我没有回头,我一口一口扒着饭,一口一口地夹着菜往嘴里塞,直到塞不进去了,才发现嘴角有苦涩的味道。
十八、开不开心的蝴蝶
听说花花和索子的婚礼很隆重,也很成功,许多武将都去了,就我和关兴没去——军师特地帮我安排的。
敌军的攻击越发猛烈了,我和关兴二人差点应付不过来。
趁休息的空档,关兴偷偷问我,如果你见到一只正在采花的漂亮蝴蝶,非常喜欢,你是想捕回去还是任由它自由飞翔?
当然让它自由飞翔啦。
可你心底一直想把它捕回去。
如果蝴蝶不能自由飞翔,它会很不开心的。
你又不是蝴蝶,你怎么知道它会不开心?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蝴蝶会不开心?
我看着关兴,他见我这么严肃,立马笑了起来,开个玩笑嘛!干吗那么认真!呵呵……
我忽然觉得,关兴这个家伙,很不简单。
正在出神的当中,城里突然响起警报——偷袭!
曹操亲自率军偷袭剑阁,同行的还有典伟。
我和关兴对望了一下,忧虑在彼此的眼里清楚地呈现。我们深知道这个消息意味着什么,特别是在花花和关索都不在的情况下。
时间不容思考了,关兴先行一步冲上去顶住了典韦,我拖住了曹操。
我从来没见过有人使用倚天剑出神入化到这种境界,满天的剑影,稍一不小心身上便添上一道伤口。我狼狈地左闪右躲,青龙套勉强化掉一部分伤害,但更多的鲜血浸泡着青龙衣。没一会我已经全身血红,但我只能继续玩命地扛着,指望关兴能快点解决掉典韦过来帮我忙。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关兴也显得捉襟见肘,虽然处于上风,但典韦像是一头吃了伟哥的猛兽,除力大无穷外,身上的皮也厚得很。
我感觉自己快撑不住了,估计曹操也觉得耗的时间太长,使出了终极绝招——群魔乱舞。
血红的剑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犹如吸血的魔鬼一样不停地抽取我身上的鲜血。我越来越衰弱,越来越疲惫,青龙刀也挥不起来了。我心想,如果,如果有张床,我能马上睡着。
但我不能睡,绝对不能睡,一睡着就也许就再也醒不过来了。旁边的关兴看到我那样也急了,拼着重伤的危险也出了绝招——无敌旋风。
突然,耳边传来几声神鹰的尖叫,我一阵轻松,是花花来了吗?
刚一分神,没来及回过头,只见倚天剑从我的左胸穿过,感觉全身的血液迅速汇集到心脏,然后汹涌地注入剑身。我看着倚天剑,真是一把好剑!只可惜啊……
知觉越来越模糊,视线也越来越模糊,隐约地,有一个红色的身影从远处飞也似地跑过来,速度足以跟刘翔相媲美!
胖子老爹!胖子老爹!!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面的曹操莫名其妙地倒了下去,倚天剑还稳稳地留在我身上,莫非要送我?我才不要呢!我想举起手拔掉倚天剑,却怎么也抬不起来。
身边好像围满了人,一身是血的关兴,大口喘气的关索,还有,还有谁,对了,还有我的花花。
老爹!花花抱着我,哭喊着。我尽全力吸了口气,享受着她身上的异香,还是那么香啊,跟当年一样。
咳咳!我重重地咳着,鲜血从嘴角往外涌。
丫头,我……我有点困,想睡会……
你别睡啊!臭老爹,死胖子,你看着我,看看花花……
呵……丫头……我不看了……不看你也那么美……你让我睡会……
胖子老爹……呜呜……你别睡啊……你睡了我怎么办?!呜呜……
……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正在追捕一只漂亮的蝴蝶,它不停地飞啊,我也不停地追,追着追着,我累了,躺在草地上,它也累了,飞过来停留在我的胸前,看着我,我俩就那么对望着,对望着……
后记
写这篇小说最开始时,纯粹想以一种比较幽默轻松的笔调写对人生的思考,写着写着,才发现不是那么不容易的,于是停了数天,准备从剧情着手,写成故事,并写圆满。
主角孟获是一个悲情人物,他的性格塑造我自己感觉还算成功,形象很可爱。他忠君爱国,有血有肉,有兄弟之情,也有爱情,但是由于是兄弟之妻的原因而放弃表白,却舍不得花花,在几番挣扎中,他选择了超于爱情的关爱;他不违背军师的本意,但不喜军师的作为(军师善用人);他调侃关兴,体现他十分可爱的一面,其实他跟关兴之间的友情早就超越了关索。我没有着重写关索,关索是一开始所谓的好朋友,而关兴却是一个开心时陪他乐,不高兴时也陪他聊,一直到共患难的朋友。朋友是可以转变的,由于花花的原因,关索那边自然就会疏远。相比之下,我们都乐于交关兴这种朋友。
军师在其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他一直在帮助孟获塑造,完善性格,有军师的存在,使孟获的形象一点一点地丰满起来。不要小看军师,军师是不简单的人物,他总能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穿针引线,整个故事都像是他在导演似的。
关兴,这是一个好配角。一开始我原想他应该是一个智商低于常人,好愚弄的角色,以增添小说的气氛,慢慢地我们发现原来他是扮猪吃老虎的人,平时总装傻卖颠,其实特别睿智,在关键时刻才能体现他的本性。
关索。没什么好说的,一个次要角色,只为了给花花找个伴。但他忠厚老实,也确实深爱花花,也因为这点,孟获才能放心把花花交给他。他也重情,从来没有表露过对孟获与花花的特殊感情的嫉妒和在乎。
花花。女主角,也是一个悲情人物。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我在文中做了伏笔,如练功房的拥抱,抓完神鹰回来后,在家中的对话等,是否有一些蛛丝马迹?是不是能证明花花也喜欢孟获呢?没有人知道。第一人称写的,当然不知道其他人的心理活动!大家有兴趣的不妨揣摩一下?
这篇小说完成得很仓促,最后几篇都是一口气完成的,结构可能不完整,我没有写长篇的经验,通常都中篇就进行不下去了,于是宣告结尾。全文大概14000多字,比那篇征文《天将破晓 人将撒尿 曾经下凡的仙女 今夜又在何处发飙》多了约有3000多字,已经挺满意了。
本文从冷幽默写起,一直到最后的感伤,中间有不少对人生的感悟,自己经常反复拿出来读,也挺有感触,与各位分享。
另,有疑义的地方尽量提出来,边批评边改进。
再次感谢一直关注此贴的水民,感谢一直给我顶贴的朋友们,很难一一说名字,猪圈的,还有守小的,水鱼帮我推荐,老帝帮我转到VS,晓儿一直在帮我顶,还有众多的水民……真多谢啦!是你们的支持我才有写下去的动力,啥也不说了,眼泪哗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