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岛论坛管理规则
欢迎您加入本站点参加交流和讨论,本站点为非商业赢利性个人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此条款及其它版面规则的解释权归论坛所有)
一、猴岛论坛规则声明
参与本论坛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并严禁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以下是在猴岛论坛的发贴规则:
请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会员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
★ 猴岛论坛是供大家学习、交流和娱乐的网络社区,禁止发布有关政治、色情等相关话题。
★ 在本论坛发布的一切信息归公众所有,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 禁止发表与本讨论区主题不符的贴子(讨论区主题请参阅论坛首页讨论区简介);自己找不到对应栏目的可以发到版务区, 让坛主帮忙处理;
★ 不得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
★ 不得在各个版发表纯属灌水贴
★ 未经同意不得张贴任何形式广告;
以下是在猴岛论坛的发贴礼节:
★ 禁止发贴粗言滥语!
★ 禁止发表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
★ 发现会员签名中有促意抵毁,旁诽,庸俗,反动的成分. 而影响到论坛正常讨论气氛的, 论坛管理员有必要劝告其修改,否则将强行删除, 不服者清出论坛!
★ 很多问题都是已经解决或被回答多次的,本论坛有强大的搜索功能,请发贴前先使用搜索功能或关注本论坛版主精心整理的精华区。
★ 跟贴索取软件,禁止跟类似“Me Too”之类的帖子,如需要请跟贴写明您的邮件地址。
以下是在猴岛论坛的管理原则:
★ 本公告为论坛管理主要依据。同时,各版面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可以补充其他规则作为实际应用的补充。
★ 违反论坛规定,版主、坛主视情节轻重有权编辑、转移、锁定或删除帖子,情节更严重者,坛主有权禁止该用户发言。
★ 论坛内的一切原创文字和图片,在外转贴时需注明来自猴岛论坛。
★ 论坛坚决保护管理人员不因行使管理职能而遭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攻击。
★ 如果对论坛管理或规则有建设性意见,或举报违规行为的(包括管理者和会员),都请到『论坛版务』中发表。
★ 凡挑动他人对论坛管理人员不满,辱骂管理人员,此种行径被视为是蓄意挑战论坛,意图扰乱论坛正常运作。该类行为按“闹版”论处,立即警告并驱逐当事人出论坛!
★ 禁止宣传猴岛论坛屏蔽了的网站,包括帖子内容和附件。
二、猴岛论坛发帖规则
★ 禁止使用单纯的表情符号来灌水。
★ 禁止单纯引用来灌水。
★ 禁止在帖子上传无关附件、图片。
★ 禁止在精华帖中灌水及张贴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 如果主题因落到后面的页面,那么每个主题每天只能顶一次,每个主题最多顶三次,违反规定的删贴。当天的帖子禁止使用。
★ 禁止哗众取宠的标题,标题必须明确。禁止类似字眼“救命”“HELP ME”“下跪”之类的标题。
★ 严禁发布讨论涉及政治方面的话题,对于任何和政治沾边的贴子,无条件删除!
任何还希望猴岛论坛能一直存在下去的会员请自觉遵守,任何明知故犯的会员将会在警告无效后删ID。不考虑论坛利益的会员论坛也没有必要考虑你的利益!
三、猴岛论坛关于版主申请规则
具备以下条件者, 向版主提出申请并阐明理由,版主认为符合条件的,上报管理员,可获得版主资格, 当然前提是人家对你的信任, 不信任推荐也就无从谈起了:
1、对于能为论坛提供服务资源, 和有特殊能力对论坛有特殊贡献者;
2、切实理解本坛至诚交流, 友爱互助宗旨而能融入本论坛者;
3、尊守本论坛规则, 长期(>3个月)积极投入讨论的会员.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4 17:26:03编辑过][/colo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