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永远不要放弃元素

社区服务
高级搜索
猴岛论坛DNF地下城与勇士DNF职业交流请你永远不要放弃元素
发帖 回复
倒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最近浏览的版块
2个回复

[魔法师]请你永远不要放弃元素

楼层直达
、蛋挞

ZxID:12634475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08-01 0
请你永远不要放弃元素
— (爱的单行线) 我最忌讳别人屠版了 (2010-08-01 21:34) —
 一、元素PK必要的前提:

  (1)PK开始元素前20秒用不屈 后20秒用魔法秀,时间上无限制,只是这2个技能要轮着用(也可以先用魔法秀)。如果你上手2样一起用,即重叠导致浪费又在第2个20秒吃亏。很多职业20秒后开始无色,那你用什么和他抗衡?

  (2)元素PK先拿40粉魔掌(+100多HP和2J盾)到PK中再换太拉,那样12J盾防御才会高,58PK场尤其明显。还要穿血装备PK用来推血,否则3W左右的HP技术再高也玩不过5WHP的无色大王。

  (3)开始的5秒是关键,不要养成一种坏习惯:就是无论对方是什么职业你一开始都在原地开你的BUFF。有必要的话在开始要利用天击和落花和对手玩躲猫猫(萎缩的跑位),准备齐全后开始攻击。上了尊的元素上手直接攻击 攻击中找机会开BUFF。

  二、我穿的PK装备:

  护肩--影魔;上衣--天禅;下衣--亡灵;要带--活力;鞋子--诺斯玛尔;手镯--玫瑰藤;项链--DNF;戒指--贤者;武器40粉+HP+2J盾;称号死神MP的(后悔没换HP的,我朋友安慰我说幽幽子也换的是MP的),宠物是红兔子(个人比较追求移动速度)。

  物品栏里准备换上的:羽灵肩,七星腰带,+2个元素技能的套装上衣(忘记什么名字了,嘿嘿),太拉手镯,虫项链。买不起杀戮和老虎称号,嘿嘿。

  三、下面给大家分享下我对剑士的PK经验。

  元素PK红眼:

  红眼可以说一直是元素最好打的职业,就像鬼泣打元素一样简单。但是稍稍一不小心被红眼砍到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尤其是红眼的45大技能。绕着黑球放雪人和猫以及配合烈焰,危险的时候放冰墙,光电鳗时不时的放几下。除了RMB玩家,其他红眼打不过,真的不应该哦!

  元素PK白手:

  第5章以后PK场是白手的地盘。尤其体现在拔刀斩上。那么在PK的前几秒是元素的关键,很多白手是直接上来攻击的,这时候要先利用天击和落花跑。20秒后白手的拔刀记得要跳,跳起来后落地更是关键,尽量落在靠近黑球的左右。很多白手到后面是猛龙+幻影。这时候有草人最好,没草人死掉,所以草人的利用对于LOLI来说很重要。最麻烦的是格挡,当你落地站起来白手会格挡,然后再上挑继续连你,而你站起来马上就跑的话速度也没白手快。个人认为目前一个元素能打掉同PK级别白手2/3的HP就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无色技能对没有硬直的元素来说是天敌。

  元素PK修罗:

  元素稍微占了点优势,尤其在直线上。满级的猫在距离和速度上都比地裂要强势。但是满级波动爆发10秒就可以用一次,元素在不屈的时候能顶住,其他时候用伏蹲还有草人。尽量玩有距离的直线攻击结合雪人,黑球也不能少,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话烈焰要命中哦!但注意用草人的时间分配,过了40秒被修罗连到就是一个不动,此时落地瞬间马上用草人。再次强调草人的利用对LOLI很重要。但是和修罗PK唯一的缺点是元素没硬直的技能。遇到个格挡高手的修罗就不好打类!

  元素PK鬼泣:

  总结3个字:持久战。所有的鬼上来就是鬼步,前20秒一面跑一面等机会攻击。元素先不能用不屈和魔法秀,绕着黑球以及空放雪人保护自己。第2个20秒鬼步没了,开始依次放2个阵,这时候元素还是不能攻击,继续放技能保护自己,如果进阵攻击的话很少有给你占便宜的时候,大多数都是无功而返后身上背着个幽灵被人压着打,或是被冰住,所以继续忍住。决胜在第36秒后元素马上用不屈和魔法秀,40秒后修罗要来2个大技能,不要怕,这才是个机会,如果对方用X技能,反方向黑洞,这个时候不屈和魔法秀都在,把握机会能打多少是多少,如果用另外个大技能正方向黑洞。总之,自己的意识比对方快就能打到他,如果比对方慢,无论他先放哪个你都输。但有一点很明确尊鬼和尊元素打,鬼必胜,但元素能打掉他多少HP要看自己的意识了。

  呵呵,写的好累,以上是个人经验,写的不好请哥哥姐姐见谅和指点。但有一点请大家要相信元素是瞒强的职业,以后到了70J就会更加强,所以玩元素的玩家们请你们不要放弃元素。加油!如果我的文章能上,我会继续努力写下去的。
╰☆粽 zī ☆╮

ZxID:12494723

等级: 中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8-02 0
我从来都没放弃元素过 因为  元素太无敌了
黑紫荆

ZxID:11788033

等级: 少校
配偶: 白紫荆
每个月总有那么三十几天不想上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08-02 0
不错,感谢分享
做好自己该做的本职工作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