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ff0000]红网长沙8月25日讯(记者 刘灿)7月24日,网友“LD07001”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新化县经管局局长妻子带人强行将新化县原造纸二厂退休职工王爱娟的房子掀毁,并将老人毒打了一顿。[/color]
[color=#ff0000]帖子发布后,引起了当地政府和网友的关注与重视。新化县政府办公室称,经过调查,帖子反映“刘妍妍带人掀毁王爱娟房子、发生打架事件”属实,因双方赔偿数额难以达成共识调解未果,现在相关部门正计划再次找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则双方只能走法律程序。[/color]
[b][color=#ff0000]事发:房子被人掀毁还遭毒打[/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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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0000]7月6日,家住新化县上梅镇井头街二号原造纸二厂的退休职工王爱娟的房屋被一伙人掀毁,领头者是新化县经管局局长的妻子、新化县环卫所职工刘妍妍。[/color]
[color=#ff0000]“那天刘妍妍突然带领四十多个人到我家,以‘我家厕所影响她房屋美观和居住环境’为由,要强行拆除我的瓦房。”在遭到王爱娟的拒绝后,这伙人开始强行拆除。“刘妍妍敢如此强拆,是仗着其在县经管局任局长的丈夫张建民撑腰。”[/color]
[color=#ff0000]帖子中称,当时刘妍妍一边指挥带来的人强行拆房,一边大声叫嚷:“拆!拆了再说!随便你们搞到哪里去,我是一分钱都不会赔的!”当王爱娟跑到刘妍妍身边理论,却遭到刘妍妍等人的毒打。“刘妍妍和她一位三十多岁戴着眼镜的弟弟冲上来就对我拳打脚踢,大打出手。”[/color]
[color=#ff0000]“她们拆了我的瓦房,将我毒打了一顿后,不管我的死活和财产损失扬长而去,留下我全身伤痕累累,抱着孙子欲哭无泪!”王爱娟称,刘妍妍打她的时候还对着旁边的人喊“打了再说,看你们家有几个钱,能告到哪里去!”[/color]
[color=#ff0000]“是否需要拆除应由相关部门作出决定才行,强行拆除也要给我合理期限来处理瓦房内的财产后,才能由相关部门组织拆除。”王爱娟认为刘妍妍仗着自己是干部,强行拆除自己的房屋是违法行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我一个公道,赔偿我精神、人身和财产损失。”[/color]
[b][color=#ff0000]原因:三间房屋引发的强拆[/color][/b]
[color=#ff0000]是什么原因令王爱娟的三间房屋被强拆,并遭受毒打?这还得从被拆除的三间房屋说起。[/color]
[color=#ff0000]王爱娟是新化县原造纸二厂退休职工,住新化县上梅镇井头街二号原造纸二厂老家属楼。20年前,经新化县造纸二厂许可,其在现居住的家属楼旁修建了三间一层瓦房,一间作为卧室、一间作为厕所,另一间则用于养猪。[/color]
[color=#ff0000]造纸二厂解散后,职工一直保持原有状况居住在家属楼,王爱娟所修建的三间瓦房被列为家属楼居住职工公共用地范围。2006年11月,因造纸二厂改制,新化县环卫所职工刘妍妍,购买了通过县法院公开拍卖的700余平米的地方,王爱娟其中一间房子在刘妍妍购买的土地范围内。2010年5月,刘妍妍一家决定将旧厂房进行改建,6月25日,刘妍妍找王爱娟协商改建一事,要求拆走所建的三间房屋。[/color]
[color=#ff0000]因补偿标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王爱娟并未拆走所建的三间房屋。“刘妍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这片土地靠近我的瓦房一侧,以原厂房外墙为界,刘妍妍对我家瓦房所在土地显然没有使用权。”王爱娟认为,刘妍妍所购买的土地并不包含自己所修建房屋,再加上双方在补偿标准上的争议,因此拒绝了刘妍妍的协商。[/color]
[color=#ff0000]接着,就发生了之前的一幕,刘妍妍带人将王爱娟的三间房屋强行拆毁。[/color]
[b][color=#ff0000]进展:当地协调未果将走法律程序[/color][/b]
[color=#ff0000]王爱娟的帖子发布后,红网将帖子转交给新化县政府办公室,新化县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反映“新化县政府部门干部岂能如此仗势欺人,毁我房屋”一文提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处理。8月19日,新化县政府办公室就帖子的内容发来回函。[/color]
[color=#ff0000]新化县政府办公室称,事情发生后,早在7月初,新化县政法委主要领导就指示县社会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刘妍妍召集亲朋戚友强行将王爱娟的房屋掀毁,并导致打架事件发生属实。7月15日,新化县上梅司法所曾召集镇综治办、城关管区和所在社区的相关人员对这一矛盾纠纷事件进行调处,因赔偿数额难以达成共识调解未果。[/color]
[color=#ff0000]鉴于王爱娟所建的三间房屋均系造纸二厂的公有土地,其中一间在刘妍妍购买的土地范围内。另外,刘妍妍的行为侵害了王爱娟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后果。新化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于7月20日在找双方单独协调时提出了三点处理意见:一是王爱娟无条件让出地方给刘妍妍进行房屋改建;二是刘妍妍必须赔偿强行拆房造成王爱娟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被打伤人员的直接医药费;三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olor]
[color=#ff0000]记者了解到,新化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计划再次找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相关领导已责成张建民(县经管局局长、刘妍妍丈夫)全面做好工作,确保问题圆满解决。如果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则只能走法律程序。[/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