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360推出的QQ外挂软件“扣扣保镖”,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网络信息法领域专家齐爱民认为,该软件在四个方面存在侵权嫌疑。10月30日消息,针对360推出的QQ外挂软件“扣扣保镖”,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网络信息法领域专家齐爱民认为,该软件在四个方面存在侵权嫌疑:
第一,非法干涉腾讯公司的产品运行
360网页宣传:“为此,我们开发了一个新产品——“360扣扣保镖”。它不仅仅对360隐私保护器功能做了进一步完善,而且还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给QQ加速。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大家尝鲜试用,并热切期盼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1]这种软件直接干涉了腾讯公司产品的运行,属于侵犯腾讯商业自主权和侵害产品的行为,并由此涉嫌不正当竞争。
第二,恶意攻击腾讯,诋毁腾讯商誉,属于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60网页如此介绍自己的产品功能,均针对腾讯产品,对腾讯商誉构成极大贬损,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同时,依靠贬损腾讯产品而推出自己的产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360“扣扣保镖”主要功能介绍:
1、保护隐私,阻止QQ强行静默扫描用户硬盘;
2、防止QQ盗号,用360云安全体系精确查杀QQ盗号木马;
3、QQ加速,禁用不需要的插件,大幅提高QQ运行速度;
4、过滤QQ软件广告,让聊天更清爽;
5、清理QQ垃圾(含QQ影音、QQ音乐等QQ周边软件),清除冗余和临时文件;
6、QQ体检,检测QQ安全性并修复QQ软件漏洞,并一键修复;
7、保护QQ安全,阻止QQ设置被恶意修改,自动扫描传输文件。
8、360“扣扣保镖”默认不修改QQ任何设置,所有功能都必须由用户主动选择触发,并可随时启用和恢复。目前仅支持QQ:
2009、QQ:
2010。”
第三,淡化腾讯公司“QQ”商标
“扣扣保镖”谐音“QQ”,属于淡化腾讯商标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第四,关于360扣扣保镖常见问题Q&A的侵权
关于360扣扣保镖常见问题Q&A也是针对腾讯QQ,构成对腾讯商誉的侵害和对腾讯产品。证据详见《360扣扣保镖常见问题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