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格式以及相关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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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格式以及相关处理方式

楼层直达
迷失弦月

ZxID:1895810

等级: 元老
担保qq:1124619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6 0
投诉格式以及相关处理方式
— 本帖被 迷失弦月 执行加亮操作(2010-11-26) —
[b][color=#FF0000][size=4]题目《投诉XX管理》

投诉需要做到几点:

1:列举相关证据,证据做到具有针对性,可信度要高。

2:投诉的帖子会通知被投诉者进行回答。最后由总版商量给出处罚决定。

3:投诉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只要按照规定格式,一律在3天内给予处理答复。

4:投诉内容不能带有辱骂,讽刺,直接定罪的,一旦发现直接删除,不予处理

5:就是希望大家小事尽量私了,毕竟都是管理,谁都有不成熟犯错的时候,法院不也有庭下和谈这一项吗?互相提醒一句,自己改正了错误,也就很好了,毕竟大家是同僚,不是阶级敌人。[/size][/color][/b]
本帖de评分: 3 条评分 DB +3
DB+1 2011-10-21

投诉发生区域版面: 帖子或其它相关地址的连接: 被投诉ID或事件: 投诉简要说明: 投诉证据出示: 建议(相对于版规或管理):注:此项可根据意愿而选择性进行填写 注:详见本帖11楼所述——纯属一家之言,至于妥否,还请众管理明鉴,如有存在不足之处,还请细阅后批评指正!

DB+1 2011-08-02

http://bbs.houdao.com//r4822909?u=2735318

DB+1

玄月。+我Q:787983105

时刻微笑,用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爱的单行线

ZxID:9657958

等级: 元老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11-26 0
占个沙发先

不知我的投诉贴啥时候能处理
再好的东西也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该放弃的绝不挽留,该珍惜的绝不放手.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
有些东西当你无法拥有时,你唯一要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好想大声说爱你,贾妮

贾妮の东东
不惧

ZxID:8533985

等级: 贵宾
我会一直记得,那些,美好的,事情!永远!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0-11-26 0
又一个管理员
〆 ˉ 小豪

ZxID:11184934

等级: 上等兵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11-26 0
前排~
 靑

ZxID:7215892

等级: 元帅
          ♪  伤心欲绝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11-26 0
乐山的,好近也
 凌晨1点半。

ZxID:777777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11-26 0
不错的说
丿MOON丶月亮

ZxID:6144255

等级: 贵宾
学习是成长的最好方式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0-11-27 0
希望这里投诉的人能少一点。
飞翔在空中的感觉真好。这是我最喜欢的动作。
夜末旳寂静丶

ZxID:11284635

等级: 元老
先处理好心情,再去处理事情。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0-11-27 0
同上、最好一个都没有

当一个国家烂到打个雷就能让火车追尾、过个车就能让大桥垮塌、喝几包奶粉就能肾结石的地步,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再置身事外。
旅行者 

ZxID:6403911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0-11-27 0
前排 哈哈 支持
你从不在意失去

ZxID:10349004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0-11-28 0
和谐社会
兲涯メ逆兲

ZxID:11780794

等级: 元老
想念大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11-30 0
不希望看到投诉;
丨|丨

ZxID:13626842

等级: 一代君主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1-10-21 0
投诉发生区域版面:

帖子或其它相关地址的连接:

被投诉ID或事件:

投诉简要说明:

投诉证据出示:

建议(相对于版规或管理):注:此项可根据意愿而选择性进行填写

1.投诉时必须理由充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效,并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发帖,否则投诉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诉而予驳回处理。

2.请在投诉过程中注意控制心态,不能出现人身攻击等行为,否则将受到一定程度处罚。

3.投诉请您务必使用规定的格式,否则本区管理有权驳回该投诉并视为水贴作无效处理。

4.投诉提交后,如有叙述不清或存在纰漏时,可跟帖补充,需要明确标示所补充的部分。

5.投诉提交后,本区管理将在三天之内进行完整处理答复,如纠纷严重,事件比较混乱,则投诉区管理拥有最终解释权。

6.非投诉双方当事人以及所在范围管理人员,不得无故回帖,违反者视情节予以处罚。若提供遗漏证据、陈述事实请用短消息或者单独开帖举报方式提交给投诉区管理。

7.如果您在以论坛短消息方式与他人进行交流沟通产生纠纷,投诉区一概不予受理,解决办法为屏蔽该用户论坛短消息即可。


注:以上所述——纯属一家之言,至于妥否,还请众管理明鉴,如有存在不足之处,还请细阅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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