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有展示他的判决书,这张“文革”期间的判决书,认为15岁的王占有“强奸21名幼女”。
12月4日,王占有和儿子在家中。这个家庭度过了数十年的黑户生活。
北京人王占有,15岁时因“强奸21名幼女”入狱,户籍被注销。
刑满释放回京时,无释放证无法落户。
再度入狱,他自称只为拿张释放证明,但释放证未换来户口本。
31年黑户人生,一家人靠假证在北京过着“躲避”的生活。
为落户北京,他数次起诉派出所不作为,2008年终于恢复户口。
近日,王占有妻儿再次起诉派出所,讨要北京户口。
今日上午,此案将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王占有急了,决定冒险。
他开着面包车,带着19岁的儿子,17岁和14岁的两个女儿,左拐右拐到了一个地下室。递上3张照片,给孩子办三张假身份证,“都是黑户,没有身份证,孩子没法上学、找工作。”王占有说。
孩子没户口,王占有和妻子也没有,面包车的驾驶证他是花钱买的假证。
这是2002年,一家五口的黑户生活远未结束。
“强奸”幼女户口注销
56岁的王占有说,正是这个“文革”中的罪名,导致了自己31年的“黑户”人生。
王占有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1954年出生在丰台五里店村,兄弟姐妹7个。
一张上世纪60年代的“人口登记卡片”上,“王占有”的名字上印着“注销”二字。
那一年是1969年,“文化大革命”第三个年头。
上小学的王占有因涉嫌强奸罪被捕。
“北京市丰台区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判决认为:王占有在10岁至15岁期间,“利用各种可耻手段,多次强奸4至13岁幼女21名,14岁少女1名,猥亵9至13岁幼女3名。其中更为严重的是,因强奸幼女罪被群众批斗后,恶习不改,又强奸幼女3名。”
判决机关判处强奸犯王占有有期徒刑8年。
这张一页的判决书,没有公诉机关,没有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没有王占有的辩护意见,连审判人员的名字都没有。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被强奸的是谁?”56岁的王占有说,正是这个“文革”中的罪名,导致了自己31年的“黑户”人生。
无释放证户口回京遭拒
河北省大名监狱证明显示,王占有在监狱留场就业期间既无户口,也没释放证明。
河北邯郸大名监狱是王占有服刑的地方。
1977年刑满释放,根据当时政策,王占有需在当地强制留场就业,在农场种庄稼。
1982年10月,王占有和农场附近铺上乡石家庄村村民石青云结婚,托关系领了结婚证,随后生下一男两女。
“当时生产队没有户口登记。”石青云的母亲回忆,女儿出嫁后,生产队将女儿的社员身份抹掉了,宅基地和口粮田也随之取消。
王占有户口被“注销”,妻子户口被“抹掉”,三个孩子也无法落户。
1988年,王占有得知河北省下发了《冀司劳219号》规定,自己的情况可以返回原籍。
同年5月,他辞职带着妻儿4人回到北京。
“没有释放证明,不能落户。”王占有去卢沟桥派出所落户,得到这样的答复。
王占有的确没有释放证明,河北省大名监狱2004年给王占有出具的证明显示,王占有在监狱留场就业期间既无户口,也没释放证明。
“当时兄弟姐妹不敢去争取。”王占有大姐王凤琴坦言,弟弟入狱8年让一家人噤若寒蝉,也不敢帮着向村委会和派出所争取。
没户口只有馒头面条
王占有一时冲动,背着煤气罐跑到当时村委会一个负责人家,威胁人家办落户。
王占有认为,“释放证明”应该是派出所向监狱调取,“公对公的事”。
1988年的北京,粮票、油票、布票、煤票、鸡蛋票、肥皂票,几乎所有商品都要凭票购买。
王占有一家5口黑户,没票没本,什么都买不到。
五里店村民丁金柱曾借过王占有粮票。他回忆,当时馒头和挂面不要票,王占有一家长年吃这两样。
1989年大年三十,王占有家里只剩5块蜂窝煤。
他回忆,向好心街坊借了煤本,跑到煤店买了450块湿煤。一块干煤二三斤,湿的时候四五斤,相当于1吨多,当天还下着雪,他一趟趟搬,每趟都路过铁道口,过一次得在雪地里摔几个跟头。
王占有意识到活在北京,户口远比想象的重要。
他甚至一时冲动,背着煤气罐跑到当时村委会一个负责人家,威胁人家办落户。
村委会解决不了“释放证明”的问题。
“他想释放证都想疯了。”妻子石青云回忆。
为释放证二次入狱?
“听说二次犯罪能拿到释放证明,我就想试试。正好有同村人和卖水果的动了手。”
“想疯”的王占有,1993年5月再次入狱。
王占有伙同他人先后两次因与水果卖主发生争执,动手打人并哄抢水果、20元现金、营业执照及水果刀。
“听说二次犯罪能拿到释放证明,我就想试试。”王占有说,“当时正好有同村人和卖水果的动了手,我也跑过去打了几下。”
这一细节,丰台法院判决书并未提及。
判决书只写明,1993年1月11日,王占有和同村两村民与水果摊卖主王某因找钱问题发生争执,起哄拿走营业执照,20元现金和两把水果刀。同月14日,三人又以水果摊主杨某所称分量不够为由,结伙哄抢对方的6箱橘子、1箱苹果、半筐葡萄、4个西瓜及台秤1台。
王占有因犯流氓罪,被判刑4年,发往天津服刑。
这份法院判决书上,王占有被认定为北京人。
拿到释放证仍未落户
“释放前好几天,我兴奋得睡不着。”这次,他如愿拿到了释放证。
1996年,王占有减刑7个月释放。
“释放前好几天,我兴奋得睡不着。”这次,他如愿拿到了释放证,还有劳改积极分子证明和减刑裁定书。
释放证明要求:必须在1周内到“北京市___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1996年6月17日回京,第二天王占有就跑到卢沟桥派出所办落户,民警收下材料和照片,让他等信儿。
这个“信儿”一等就是12年。
其间,王占有一直往派出所跑。
“卢沟桥派出所一直说不符合规定,但我一直没想明白是啥规定。后来又说我已娶了河北媳妇,应在河北那边落户。”王占有说。
2005年7月,丰台公安分局给王占有的书面答复依然是“根据现行户口政策,不具备在京落户条件”。派出所另一份材料称,王占有因犯罪释放后留场就业,户口问题应在其留场就业场所的户籍管辖地进行申报,不应再到北京落户。
“黑户”耽误孩子前途
“签约要交户口本、身份证和学籍档案,我什么都没有。“王伟一脸遗憾地说。
一家人黑户的日子仍在继续。
警方查外来人口暂住证,有时候晚上敲门查证,一家人就只好紧锁大门,3个孩子更是吓得躲在床底下。
后来村委会把他家情况向警方汇报后,警察才不来他家敲门。
出门也怕被检查身份证。
没办假身份证时,大儿子王伟的办法是记住一个表弟的身份证号码。
遇到警察查身份证时,他就谎称说没带,再被追问,他就用一口流利的北京话把表弟的身份证号背下来,再不行就把片警姓名报出来。
王占有夫妇最闹心的是孩子们的前途。
因为没户口,3个孩子只能以借读身份上学。
王伟初中成绩不错,学籍卡显示,初三上学期,所有科目成绩都在72分以上,其中外语和物理均为90分。
没户口无法升高中,老师劝王伟回原籍考。
“可在河北也没户口。”王占有说,儿子只能退学。
“我们3个从小就特自卑,知道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如今已27岁的王伟说。
2001年,北京一家大企业招聘司乘人员,王伟参加应聘。
同事杨女士称,她和王伟搭档跑。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同批新员工都签约了,王伟说档案在学校没转出来,拖了一年。
“他干活很勤快,领导很喜欢他。“杨女士说,王伟突然辞职,让他们很震惊。
“签约要交户口本、身份证和学籍档案,我什么都没有。“王伟一脸遗憾地说。
31年后落户为“未婚”
“我媳妇户口是已婚,我的户口却是未婚。”王占有再次起诉卢沟桥派出所,要求更正。
2005年,石青云和三个孩子有了户口,是河北农村户口。石青云登记“已婚”。
当年,铺上乡石家庄村换新一代户口本。石青云和孩子们借此机会,将户口寄挂在石青云老家农村。
当地村委会证明,4人在该村没有土地,没有宅基地,没有住房,户口仅是寄挂,不享受村民的各项福利待遇。
“三个孩子都得找工作,有户口最起码可以不用假证了。”王占有说。
但王占有始终认为自己是北京人,不同意寄挂到妻子家,他也依然没有户口。
2007年底,王占有起诉卢沟桥派出所,要求丰台法院认定派出所行政不作为,并判令派出所办理落户。
诉讼期间,王占有和派出所达成一致意见。
2008年3月24日,卢沟桥派出所给王占有“迁入户口”,但婚姻一栏注明“未婚”。
“我媳妇户口是已婚,我的户口却是未婚。”2009年2月,王占有再次起诉卢沟桥派出所,要求更正。
卢沟桥派出所答辩称,当初办理入户时,王占有没有提供结婚证,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不符合变更条件。
起诉后“未婚”变“已婚”
如果能提供结婚证或者法院判决,派出所就可以给王占有改成“已婚”。
对此,王占有称,夫妻俩结婚时“大名县黄金堤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结婚证,没有编号,后因没有户口,一直未到民政局换领结婚证。卢沟桥派出所民警都知道他早就结婚生子,且夫妻俩早就构成事实婚姻,因此给自己登记“未婚”是违法行政。
卢沟桥派出所提供的一份证据中,两名民警于2002年和2008年出具的证言都提到,王占有1988年回京前就已结婚。
此次诉讼的一审和二审,王占有均败诉。
但判决书显示,卢沟桥派出所称,如果能提供结婚证或者法院判决,派出所就可以给王占有改成“已婚”。
今年1月4日,王占有和妻子到大名县民政局补办新结婚证。1月11日,卢沟桥派出所户籍警将王占有改成“有配偶”。次日民警又通知他带着户口本到派出所,户口本上再次改回“未婚”。
对此民警说需经分局审核才能变更。
此后又没了下文。王占有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改成“已婚”,派出所今年8月10日再次给王占有改成“已婚”。王占有撤诉。
母子4人再诉派出所
如今,有了河北户口的身份证,王伟和妹妹都在给人打工,由于仅初中文化,月薪只有千元。
今年9月,王占有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再次将卢沟桥派出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派出所给予落户北京。
王家人认为,既然现在派出所为王占有恢复京籍户口,就说明1988年、退一步说1996年就应该恢复户口。而当时王占有结婚已满10年,三个孩子均未成年,按北京市当时规定,妻子和子女都可以在京申报或投靠落户。但卢沟桥派出所总以“历史问题”为由推诿,不给妻子和子女在京落户,甚至不接证件证明。
丰台法院受理此案后安排双方庭前证据交换。派出所向法院递交书面答辩意见称,“2008年王占有个人落户时隐瞒了其已婚事实,考虑王占有在北京和河北均无户口,派出所报请市公安局批准,为王占有恢复了在京户口。但随后石青云和子女以投靠丈夫为由申请入户。鉴于王占有隐瞒已婚事实,以未婚身份落户我所。其户口来京的合法性有待确认,暂时无法受理石青云4人落户申请。请求法院判令驳回起诉。”
此案今日将开庭审理。
如今,有了河北户口的身份证,王伟和妹妹都在给人打工,由于仅初中文化,月薪只有千元。
27岁的王伟开始为将来的婚姻发愁,愁得还是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