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办案黑客盗取买卖QQ聊天记录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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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办案黑客盗取买卖QQ聊天记录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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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5-24 0
公安部督办案黑客盗取买卖QQ聊天记录案件告破
[b][font=courier][size=3]  他不是一个普通黑客。从别人电脑上窃取的信息在他这里变成了赚钱的工具,客户是调查公司。
  他接受全国上百家调查公司的“订单”,提供定向服务。
  这是浙江省侦破的首例黑客攻击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
  昨天,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透露,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提起公诉,罪名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帮人偷老公QQ记录抓小三
  2009年下半年,杭州市区有个40多岁的女士怀疑老公有外遇,悄悄地请调查公司帮忙抓“小三”。
  调查公司找来了电脑黑客孙某。根据她提供的QQ号码,孙某伪装成年轻女子,在和她老公聊天的过程中放了“木马”,从而轻易窃取QQ聊天记录。这些聊天记录成了证实她老公有外遇的最有力“证据”。
  孙某是绍兴市越城区某电信局员工。计算机不是他的专业,但凭着对黑客技术的痴迷,孙某自学成才了。
  2009年9月,他从一个网站上购买了木马软件,自己再加工升级。
  卖他软件的人“生意”做得很大,有自己的木马网站和淘宝店铺,几乎每天都有单子成交。但孙某没有局限于这种初级的软件交易,他要搞“产业延伸”。
  他制作了“璇风网络科技”网站,卖的不是木马软件,而是在网站上明确注明,他可以帮人窃取他人的QQ、电子邮箱、电脑文件等资料信息。
  一段时间以后,孙某的生意真的红火起来了,订单不断。找他的主要是调查公司,还有一些个人,调查范围以婚外恋、商业机密占多数。
  孙某还搜集了全国各地调查公司的QQ,群发广告信息,招揽生意。
  不同项目收费不同
  客户会给他提供一些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比如QQ号、电子邮箱账号,然后由他负责窃取。
  孙某交代,他主要以两种方式非法侵入受调查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种是发木马软件给对方,然后骗对方运行;一种是直接让可以接触到目标计算机的人去种“木马”,比如把木马给受调查人妻子,让她在自己丈夫的电脑里运行。
  这些木马都是远程控制软件,一旦种木马成功,他就可以用键盘记录器获得QQ密码和邮箱密码,然后把QQ聊天内容、文件资料复制到自己的电脑上,解密。
  孙某不仅在自己家里,甚至在电信局上班时,也公然窃取、倒卖资料赚外快。他制定了一个收费标准,按不同的项目,分别收取600元到数千元不等的费用。
  据调查,2009年9月至案发,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孙某共接受了“上海斯缔尔” 、“网探-004”、“泉城功略调查”、 “温州社安调查”等全国各地上百家调查公司或个人的委托。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龙湾检察院侦办此案。目前,检察机关已查明,孙某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数据31台次,非法获利20770元。
  资料库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外的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此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size][/font][/b]


技术永无止境,吹嘘只会自我堕落,难成大器!

技术组只要求两点,只要求做事踏实一点,遇事冷静一点。其他自由发挥。

Mi.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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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上将
永远是热会7队,最强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5-24 0
谢谢分享。
哥只是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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