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有点焦躁了。
学校东门桥下发现了一具男尸。
木有感觉。
发现自己对这些事情都麻木了。
杀人。放火。强 奸。等等神马。
可是对于生命,我好像都麻木了。
学法律的我,看过太多的案例,好像眼前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案例了。
高考后填志愿。那时以为很怕尸体。不敢去学医。
于是尴尬的从理转文学了法律。
后来在法医课上看尸解。
我却发现我一点都没有那种叫恐怖的情绪。
只是有点恶心而已。
放假回家在法院实习跟轮 奸案,一点感觉都没有。
哪哪儿又撞死了一个人。路过无鸭梨。
只是有点迷茫而已。不知道这样是好是坏。
有时候想,也许我自己也是一个案例。
好吧,纯属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