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清楚下面有编辑的字体挂在那里,不是版主点亮,要错也是我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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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清楚下面有编辑的字体挂在那里,不是版主点亮,要错也是我错!

楼层直达
路友

ZxID:10489956

等级: 禁止发言
配偶: 旁友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8-14 0
请看清楚下面有编辑的字体挂在那里,不是版主点亮,要错也是我错!
— 本帖被 〆浮生似梦﹏ 执行锁定操作(2011-08-14) —
我再重申一次!

我上午送超Q活动才点亮的!

下午编辑帖子才照成帖子加亮!

希望你们能认清楚,Q技术版主一直在努力清扫广告和版面,希望你们别怪他们!

是我自行修改编辑1

最后一句:比某些整天申请兼职版主的猪强多啦,自己版块一个星期难得去几次,建议版主基地可以加紫色的拉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威望 -100
威望-100 2011-08-14

欺骗版主信任处罚,望引以为戒!

路友

ZxID:10489956

等级: 禁止发言
配偶: 旁友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8-14 0
没解决好 不要锁帖 我是来申请处罚的
你很迷人

ZxID:2465053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8-14 0
请等待相关讨论决定处罚
路友

ZxID:10489956

等级: 禁止发言
配偶: 旁友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8-14 0
可以等待 没解决不要锁帖
|东⊙东|

ZxID:3883250

等级: 元老
希望和平解决一切事务··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8-14 0
— (你狠迷人゛) 盗用猴岛名义,私自篡改点亮内容。到目前为止楼主是第一个,经过督查组决定后给予处罚方案 (2011-08-14 19:56) —
我建议此事警告一下即可,应该不是故意为之
丨|丨

ZxID:13626842

等级: 一代君主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8-14 0
因楼主顾及个人利益,从而进行帖子编辑给自己打广告,

在版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修改帖子内容,已构成属于欺骗版主信任的行为。

现对你严重警告一次(删除广告贴并扣除100威望积分),若再故技重施,那么你发的帖子将不会给予任何操作;

如此后还有此行为并造成会员反感之内的,将实施禁言处理。

希望这次的处罚,能够让你自我反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之前你也做实习过版主,相信你应该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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