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
席慕容的诗犹在眼前,我的轻舟却早已过万重远山。
我记得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什么都很普通的人,没有可怕的倒霉,也没有令人嫉妒的好运气。我看过几次彩虹,拥有四五个真心相随的好朋友,认识一群非常可爱的孩子们,顺风顺水的从小学到高中,虽然总是担心成绩,似乎也总是还过得去。
到底,是我太贪心了。
很多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和阳关的感觉,或者两个安静的人和三尺阳光,佛光一样圣洁的感觉。而有时候我又喜欢夜色斑斓,大家都那样的热闹欢快,让我感受到十分的生命的灼热的气息,好像一些古老而破碎的咒语。我爱这一切我所拥有的美好,我喜欢青春年少带给我的无拘无束的感觉。我爱奔腾的,义无反顾的热爱感。这些非常唯心的东西很多时候能让我突然变得心平气和起来,突然觉得其实什么都不算什么,哪怕我今天过的再暗无天日,明天醒过来又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天是多么的好。一切都是世界初始的模样,风烟俱净,清和而明朗。
待浮花浪蕊都尽,伴君独幽。
我有一阵子特别讨厌一种感觉,就是但我打开我所有的联系工具的时候,我发现我找不到任何人说说话,而找到了说话的人说着说着又是话不投机半句多,那让我很难过。不过最近这种感觉居然很神奇的好多了,大概人在精神放松的时候对许多事情都会看淡很多,目光会变得谅解很多吧。别人都爱用青春期说事儿,我不爱。但是我也得说说,其实青春真好,想变得多快就变得多快,所有人都会原谅少年人的错误,年轻人犯错全世界都会担待他几分。
人为什么总要埋怨时间,其实时间本身,是不存在的呀。
人为什么把衰老,沉默,哀伤,悲痛,都丢给时间,其实时间本身,是无罪的呀。
但是为什么这样匆匆,为什么总是等不及我认真仔细的翻阅,这一页页的最后就合上了呢。
青春苦短,来日方长。
聚散之间,善变无常啊。有时候人还真的挺难选择自己的路的,或许人可以影响自己的未来,但是有些东西是注定好的。遇见一个人,忘掉一个人。说白了,人活着,就是跟几个人几件事几个物件打交道,其他还有什么呢,什么都不剩下,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活一生就像一场最惊心动魄的历险,我们有幸能够一边走一边看,是多么的幸福。
我曾经热爱黑夜,当然和顾城的诗没有关系。黑夜带给我膨胀的自信和快乐。我喜欢多种情绪在我身体里穿梭的感觉,总让我感到一种了鲜活的灵动。我对刘墉这个人写的东西没什么好感,除了他十六岁写的一篇文章,一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可是会让你脸红的!”这家伙,青春年少的时候也是这么的狂妄自大啊。可是为什么如今写的东西总是逃不掉小男人套路,算是憾事。
说回黑夜。黑夜比起白天,更多的是神秘的感觉,人声寂寥,人可以抛除所有杂念身体里装进一整面天空,可以想象一棵老树如何静悄悄的死去,一朵玉簪花在月光下的暗哑的铃铛音般的色泽。有时候披着衣服坐起来看看书,突然觉得一切都那么令人感动,欲流眼泪。好像看的无论谁的字都能写进心坎里,这就是黑夜,既让人想到了采莲的热闹,又让人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
我以前读过一篇散文,大概是说黑夜里的滴水声。其实这题材并没有写黑夜里的钟摆声好。
我经常很长时间的在被窝里听钟摆声入睡,钟摆的声音非常宿命,让你觉得一切无法停留无法挽回,滴答,滴答。时间的洪流不是开了静音就可以阻止的,它总是来回的重复的声音,然而却永远指向下一刻,人无法掌控。无论世界是在沉睡亦或活动。都是这样,时间不会凝滞在任何一个空间的断层里,所有的奔赴都有既定的目的,都带着安排的色彩。
但是我光这么说又有失偏颇。奔赴的虽然是既定的目的,但是人总是有办法做到换个目的地,或者换个方法去目的地。我们过冬再也不用像祖先那样过的繁重而痛苦,这就是在一秒又一秒中累积起来的进步,你说这是宿命吧,也说不上来。有些东西,一支笔一张嘴真是说不清楚的,只有心,人心最清楚。百态。
青春这支曲子,没有跑调不跑调,一万个人总有一万零一种调调。
青春这本相册,不管你愿不愿意,总是把你最骄傲和恣意的面容拍在了最华贵的纸张里。
青春这树铁花,总被时光一朵又一朵的击落。落入土里,等着一季季的更替。
青春这列慢车,总让我窥见世界上最美好和沉重的快乐与自由。
青春这本旧书,总用怀旧的色彩记录着最昂扬的笑容。
所有的结局都已经写好了吗
所有的泪水都已经启程了吗
古老的午后,日落的群岚,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的极为拙劣。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青春是一列太慢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