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此次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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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块公告]【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此次侵权案件

楼层直达
执笔难画天荒

ZxID:16575684

等级: 大将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4-26 0
【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此次侵权案件
本人是学法律的,4年的本科考出了全国司法考试资格证,关于此次TX大规模删除道具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分2个阶段:

1、如果你的确利用活动BUG恶意刷了道具,网游公司单方删除无任何法律责任,因为你利用BUG获利了,在法律上

就叫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应返还,基于物品的特殊性,虚拟性,故网游公司可直接删除。

2、如果之前你的确花钱购买了道具,而此次删除连同购买的道具也一并删除的话,网游公司的确构成了侵权行为

因为之前的买卖行为已经完毕,合同(合同不都是纸质的)生效,你拥有了物品的所有权,而网游公司以此次玩家

利用BUG恶意刷道具理由全部删除显然侵害了玩家的合法利益。

最后提到一点,前段时间有个真实案例,最后玩家赢得了官司。事情大概就是玩家发现了漏洞,投入2000元左右

砸出了当时的极品装备,第二天网游公司单方删除,玩家告上法庭。最后网游公司登报道歉,赔偿损失(只是2000多元,

也并不是玩家提出极品装备的市面价5000元)。钱不是关键所在,要的是法律保护的行为

网游基于虚拟性,玩家提供证据很难,这是现实中制度的缺陷所在。


打了这么多,希望对猴子们有所启示。。。

FS:时刻准备着为TX的清剿运动做出贡献
[ 此帖被隔壁玛丽的逼在2012-04-26 16:06重新编辑 ]
本帖de评分: 4 条评分 DB +4
DB+1 2012-04-26

支持LZ

DB+1 2012-04-26

我前阵子看到一新闻。貌似360还在和老马打官司。我们支持360去?

DB+1 2012-04-26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三)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

DB+1 2012-04-26

建议大家打客服的时候把这些都念出来,看他怎么回答,撕咬侵权

执笔难画天荒

ZxID:16575684

等级: 大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4-26 0
沙发
槍與玫瑰

ZxID:14311854

等级: 一代君主
配偶: 初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4-26 0
留名在看!
阿磊;

ZxID:15390506

等级: 元老
配偶: 徒步硬汉
你共我假友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4-26 0
   有骚年 打官司不?
分开旅行

ZxID:17292409

等级: 上校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好样的
http://s1.images.houdao.com/11884/photo/Mon_1201/16953_4b8a1325436787bf81b4772815946.jpg
7★拉登.本

ZxID:17682929

等级: 上将
只作别人做不到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地板
停尸间拉皮条

ZxID:16131411

等级: 上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楼主真是学法律?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1
DB+1 2012-04-26

有什么疑问么?还是说的不清楚?

7★拉登.本

ZxID:17682929

等级: 上将
只作别人做不到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怎么6楼了
乐乐泉

ZxID:17838493

等级: 准尉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顶你·········
7★我日你先人

ZxID:10842718

等级: 大将
只做别人做不到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流弊,那个要告TX的先生,赶快去请这位来当你律师啊!!
a2438

ZxID:1144897

等级: 上尉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所以必须要求返还我们 合法途径获得的烟雾头。

际遇之神

奖励

偶遇星哥,传授还我漂漂拳,获得1清洗卡

败★流水

ZxID:17346116

等级: 大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引用
引用第3楼小磊- Larry°于2012-04-26 15:35发表的  :
   有骚年 打官司不?

猴岛帅哥组

ZxID:12370657

等级: 大校
求~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看了,没啥用,告腾讯,有用吗~
团团空间设计

ZxID:16946736

等级: 上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强烈要求返还不是刷的烟雾头
骑猪的老先生

ZxID:17558407

等级: 元帅
【记者团编辑组】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支持,顶!

内容来自[手机版]
青春年华。

ZxID:17951983

等级: 中尉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你还是学法律系的? 你不懂有话在你注册的时候就有了。 最终解释权归腾讯所有。他可以无条件删除你的任何东西。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1
DB+1 2012-04-26

你懂什么叫霸王条款么?我即使签了也不一定有效

败★小鸭

ZxID:17723256

等级: 少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谢谢楼主了
唐僧用飘柔

ZxID:15261150

等级: 中校
哼!再猪我....此仇不报..........&a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建议大家打客服的时候把这些都念出来,看他怎么回答,撕咬侵权
我爱殇

ZxID:17975824

等级: 上尉
我曾经爱过你,殇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顶一个,LZ加油啊
~此、岸

ZxID:16103875

等级: 中士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2-04-26 0
流弊

际遇之神

奖励

为练葵花宝典,忍辱负重,最终获得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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