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捧着一部盗墓笔记读着,一边读一边做着批注,我读了好久,忘记了自己身体不好的事实,突然间,我昏睡了过去。醒来后,我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房间干净整洁,阳台上晾晒着一条有小鸡图案的内裤,书架上全是古籍,我无意间一回头,吓得往后一跳,磕在了书架上,痛极了,原来是一个年轻人,俊逸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那样看着我,我尴尬地说,“对不起啊,小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到了你这里。”他淡淡地问道,“你是谁?”我答道:“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工作也才刚刚找好,今天却发生了这样的事,唉!”我把那件奇怪的事告诉了他。他注视着我,那双淡然的眸子仿佛可以看透我一样,让人无所遁形,我在心里默默吐槽:自己怎么会落到这个人手下,这下日子不好过了。事实证明,我的预想是正确的。
他一整天一整天地没有话,而是仰看着天花板,就像这样是他唯一的消遣一样。他的房间里有许多最先进的家用电器,但是他晚上连灯都懒得打开,早早地就睡觉了,哦,对了,睡觉似乎也是他的消遣,白天也睡,夜里也睡。现在我算是他的房客了,虽然我没有钱交租金,但是,看上去他并不缺那一点钱。他似乎相信了我,也不赶我走,就这样收留了我。
我很感激他帮助了我,而且对我并不加以戒备,于是,我慢慢地捡起丢了好久的厨艺,努力做一些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他吃饭时拿筷子的样子很奇妙,就像是小心地拿着一样,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对,我知道了他是个出色的土夫子,那两根奇长的手指也是从小开始,苦练出来的。我还知道他一直在追寻,一直在守护,尽管他认为意义这个东西是没有意义的,这都是他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的。那位朋友叫吴邪,和他是过命的兄弟。
这个世间,总有些什么在悄悄变化,起初,我把他当作哥哥一样,又敬佩,又关心他,后来,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他。我喜欢他淡然的,却如同x光一样的双眸,喜欢他仰视天花板时平静,安详的样子,喜欢和他在一起吃饭时,他说,还不错时的样子。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而他是道上有名头的主儿,我们怎么能相配呢?但是,我还是想试一试,于是,我做了一番心理准备后,问他:“小哥,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傻傻的,”他说,“像个小孩子。”我无语了,却看见他认真地盯着我,黑色的眸子闪着光芒,说,“很纯洁。”我不由得笑了,那小哥也笑了,虽然只是淡淡的笑意,却像冬日里的阳光一样。一时间,我竟看得怔了过去,才感觉心田一阵发酸,眼泪都要掉下来。好久好久,没有人对我笑了,我想念我原先的那个世界里的亲朋好友,想念他们对我的笑。“你哭了。”他说,这是一个简单的陈述句,不带任何感情。我说,我没有,却在一瞬间泪水涟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只熟悉他,他是我在这一个世界遇见的第一个人,也许是因为印随效应吧,我最信任和依赖的人就是他,可他又是个闷油瓶,再怎么问他,都别指望他说出多一点的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有时会出去,然后带着伤回来,我只好自学了护理,本来晕血的我,迫于无奈,天天面对血迹,神经也锻炼麻木了,心里只有心疼。我发现他的身体很好,伤口都能很快痊愈,他的上身还纹着一只威风凛凛,活灵活现的黑麒麟。有一天,我过生日,我就做了一个蛋糕,做的时候,他默默地在旁边看着,我先在蛋糕上做了一只青鸟,没错,就是音乐剧里那只代表幸福的青鸟,然后,我看了看他,不禁微笑了,像是缕缕清风拂过心田,心中满满的,全是温柔。我在青鸟的旁边,做了一只黑麒麟,用苦巧克力。那是我最喜欢吃的。我做完了蛋糕,对他说,“我今天可是寿星哦,你有什么要说的?”他说,生日快乐,我点燃了21根蜡烛,开心地吹灭了它们。忽然,我问到,“小哥,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他平淡地说,“不记得了。”我愣了一会,说,“那以后我的生日就是你的生日,我们一起过生日,好吗?”一定是我的错觉,我看见他点了点头。不过,我就当他默许了,哇卡卡!
后来,他告诉我,他要去遥远的长白山守护一个秘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们分别了,但是,我觉得他从未离开,因为,他是我眼角上一滴流不下来的泪珠,他是,我的挚爱。
突然,我醒来了,我看见书滑落在了地上,我看见了他的画像仍然挂在墙上,不,这不是一个梦,因为,上面还有着朱红色的,我们印下的指纹,这是一幅我们共同画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