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转自环球摔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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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WWE,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成名必杀技。这些被称作“终结技”的技术通常会被选手用在比赛最胶着的时候,这些技术动作可以帮助选手迅速将对手击倒,并导致对手在短瞬之间失去抵御能力,从而为自己赢得压制的时间和机会,并最终赢下比赛。就像歌迷影迷说到歌手影星的作品时总会如数家珍一样,终结技也是所有摔角粉丝争相模仿和津津乐道的热门话题。在WWE历史上,曾经有许许多多精彩绝伦的终结技,其杀伤力之大令人叹为观止,其观赏性之强令人过目难忘。可惜,由于这些招数中有很多都是直接冲着对手的面部和颈部发动攻击的招数,所以受到PG政策的影响而被WWE禁止了。今天,又有一个招式被禁止了,这个招式就是希莫斯的成名必杀——Brogue kick,我把它叫做“迎面飞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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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那些因为PG政策影响而被禁止的大招不同的,希莫斯的这个终结技之所以会被禁不是因为它对选手颈椎的杀伤力太严重了,而是因为有人别有用心。何以见得呢?大卫·奥唐家不是出示了一张颈椎变形的CT片子吗?我想,要彻底弄清这个问题,就让咱们从PG政策讲起吧。关于美国的PG政策,很多国内的摔迷都对它呲之以鼻——因为这个臭名昭著的政策降低了摔角节目的观赏性——甚至有很多摔迷提出PG政策是WWE收视下滑的罪魁祸首的观点。我想说的是,PG政策并不是一项针对WWE或者针对职业摔角运动的政策。所谓PG政策,在美国的全称是TV—PG政策(也就是“电视节目家长指导观看”政策),这是一项在1996年12月19日由美国国会、美国电视业和联邦通讯委员会共同提出并经国会审议通过后于1997年1月1日起在全美国境内的电视台执行的政策法案。该法案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避免少年儿童在电视节目中接触到包括毒品、色情、血腥和暴力的电视画面从而对少年儿童的成长产生消极影响。除了禁止吸毒等犯罪画面出现外,TVPG政策主要针对的目标有四个,分别是包含性暗示的对白、恶毒的脏话、性爱场面以及中度暴力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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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TV—PG低一个级别的,叫做TV—14,是说“电视节目禁止14岁以下儿童观看”的意思。如果按照美国电视节目的评级标准来核定,早期的WWE电视节目就属于这个TV—14级别。换句话说,早期的WWE节目是禁止14岁以下少年儿童观看的,还有就是14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观看TV—14级别的电视节目还应在家长指导下进行。为什么要家长指导?因为家长能够帮助观看电视的孩子们了解什么是剧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从这个角度出发,WWE在自己的电视节目中贯彻TV—PG政策,其实就是把自己的节目尺度提升了一个档次,将节目的暴力级别从激烈暴力的程度降低到中度暴力的程度,同时告别了那些脏话连篇的说唱和满是低俗笑料的饶舌对骂。简单地说,提高这一级别的唯一好处,就是观看WWE的电视节目的人群年龄将不再有硬性限制,只要是在家长的监督指导下,孩子也可以观看WWE的节目。在这里,我需要强调的是“家长指导”。由于国内没有电视节目的分级规定,所以国内的观众没有“家长指导观看”的概念,甚至连很多在美国的电视评级中属于TV—14级别的描写成年人感情生活的包含大量性暗示和床戏镜头的言情都市剧在国内都能按照美国的TV—PG的标准播出。这是很可怕的。很多家长压根意识不到电视上播出的这些东西对那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和自己一起观看电视节目的孩子会有什么影响。以至于大批孩子过早的接触到了他们不该接触的东西,迷失在电视剧营造的那个虚假的世界里,分不清现实和电视剧之间的差别。扯远了,说回到WWE的禁招。PG政策的限制,就是将节目中选手之间的激烈暴力对抗级别降低到中度对抗。什么叫中度对抗?简单地说,《哈利·波特4》就是中度暴力级别的电影,大家还有印象吗?用个成语说,就叫做“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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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莫斯的大脚,从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点到为止”的招数。选手们在遭到大脚重击之前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将重心下坠,以便于自己能够在接触到希莫斯脚丫子的第一时间迅速配合倒地。这是需要严格的训练才能做到的,因为只有不断练习才能将“被打得很惨”演绎到炉火纯青。希莫斯的招数用了不是一两年,大家都习惯了他的终结技给大家带来的愉悦的观赏感受。况且同样是迎面飞踢,同样是超大的力度,在本周SmackDown节目中,包括扎克·莱德、韦德·巴雷特都曾对自己的对手进行过类似的攻击,可是他们对手的颈椎并没有变形,他们对手的健康并没受影响。所以,希莫斯的大招被禁止与PG无关,换句话说,如果说迎面飞踢超出了TV—PG政策的尺度,那么这些飞踢同样该被取缔。可是,这些飞踢并没有被禁止,而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迎面飞踢不违法PG政策的规定,无需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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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与PG无关,那么为什么这一招还要被禁止呢?仔细看过本周的节目你就会发现,希莫斯这一招之所以被禁,是因为有人在利用规定的漏洞给希莫斯恶意制造麻烦,换言之,有人在明知希莫斯的大脚在正常的节目表演中并不会给选手的健康造成太大影响和伤害的情况下恶意加重希莫斯这一终结技的杀伤力,甚至搬出健康条例和PG规定企图混淆视听。这个人,就是大卫·奥唐家,或者更准确的说,这个人是屡次败在希莫斯大脚之下的阿尔伯托·德·里奥。回顾希莫斯和阿尔伯托的比赛不难发现,希莫斯的大脚让阿尔伯托无解。墨西哥阔佬多次因为希莫斯的迎面飞踢输掉比赛。我想就是因为这样,他才想出了利用里卡多受伤向布克T施压从而将希莫斯的招式禁止的办法。所以他们才会在节目中拿着里卡多被踢伤这件事大做文章,所以他们才会给布克T看那张颈椎变形的CT片,所以大卫·奥唐家才会拿着那些云里雾里的法律条文来威逼布克 T,所以布克T才会在“毫无选择”之下禁止了希莫斯的终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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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是现实呢?现实是布克T在大卫·奥唐家的威逼之下乱了方寸,最终糊里糊涂地禁止了希莫斯的迎面飞踢,现实是阿尔伯托成功借里卡多的受伤废掉了希莫斯最优秀的攻击武器,在冠军之夜PPV的WWE世界重量级冠军赛到来之前,阿尔伯托·德·里奥已经抢到了先机。看到这,或许有很多摔迷会说:“连这招都被禁了,以后的SmackDown还有什么看头?”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可是我同时想起了这样一件往事:想当年,同样有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赢得WWE世界重量级冠军赛而利用手中的权利禁止了对手的终结技,结果直接导致他的对手输掉了冠军头衔。可是他的冠军腰带只在手里拿了4分钟就立刻被剥夺了,而那个滑稽的禁招决定也被随即废除。那个被禁止的招式叫做Spear,那个倒霉的冠军叫做道夫·齐格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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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未来的剧情会走向何处,但是我知道在这么一帮阴险小人的算计之下,希莫斯的前途注定坎坷崎岖。距离冠军之夜还有些日子,希莫斯能够及时为自己的大招解禁吗?在冻结了希莫斯的一招终结技之后,阿尔伯托·德·里奥还打算怎么对付希莫斯呢?让我们一起关注接下来的剧情走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