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摔角在线
文章译自布洛克·莱斯纳(
Brock Lesnar)自传《Death Clutch》第二章节。
信仰,家庭,联盟
我还记得第一次与WWE会面的场景,那年我22岁,Vince McMahon将我与律师带至康涅狄格州。 下机后一辆豪华轿车载着我们来到了位于斯坦福德的WWE世界总部。这地方与我曾经带过的健身房有点不同,看起来就像一场开在摔角展览馆的摇滚演唱会。随处 可见播放着WWE赛事中高亮镜头的液晶屏,音响师放着重金属摇滚,墙上挂满WWE巨星海报,健身房内摆放着最先进的器械,服务周到的自助餐厅,电视节目出 品工作室。
对于一个来自南达科他州的牧场少年来说,一切都显得富丽堂皇。 有些人或许还不了解,Vince McMahon这个名字早已享誉全球,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八十年代以来他便一直活跃于电视节目上,他是WWE的门面。除了在电视节目中的主席角色之 外,Vince亦是公司的持有人、决策者、有着无上权威的老板,他甚至有着一副标准的健身体型,光滑的头发与低沉有力的声音。他是一位传奇,如果他想,他 能够让爱斯基摩人买他的雪锥。
但当时我对职业摔角并不感冒,因此当我走进房间时,我眼中所看到的,只是一个能够在支票上签字的男人。 Vince身边站着他的律师、Ed Kaufman、Gerald Brisco以及著名的“J.R”
Jim Ross。Kaufman一身典型的上班族装束,但看起来十分不搭调。Brisco曾是一位职业摔角手,从事电视节目录制的幕后工作,也算是公司的星探之 一。J.R当时还是人事部的行政副总裁。
我们在一张大会议桌前坐下,Vince的办公司非常开阔。我记不清会议的具体流程了,但有一幕我永远不会忘记。
Vince与他的团队向我陈述进入WWE的好处,J.R.倚着桌子直愣愣地盯着我,用他那带着俄克拉荷马口音的声音说道:
“莱斯纳先生,有三样东西是我们在这个公司中非常看重的,信仰(忠诚),家庭,联盟。”我不知道他究竟在说些啥,所以我只是点了点头。
多年之后我终于懂了那句话,只是那时我已经失去了我的信仰(忠诚),我没有家庭,因为一年中有三百天都在旅途上,我所拥有的只有联盟,恰恰是Vince掌 控这些选手的方式,他们有的只有公司,只有这个行业,只有Vince允许他们去做的事情。他掌控着他们的职业生涯,他们的职业生涯紧紧关联着他们的生活, 因此亦在Vince的掌控之中。
这是一种邪恶的循环,选手们牺牲了亲情,牺牲了身体,牺牲了青春,他们或许能够功成名就,但前提是要每晚辗转于不同的城市之间,他们无法陪伴在家人身边,工作到虚脱,只是为了维持一个很少回到的家庭,为了抚养很少见到的孩子,为了他们的前妻,前妻的家庭。
很早我就看清了这一点,这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不得不说,从我与Vince的首次会面,到我最后一次穿上摔角战靴,这场经历绝对TMD够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