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言情鬼故事【甜美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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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言情鬼故事【甜美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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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0
(一)
   槐花开满学校的时候,给初春的校园带来了甜美的气氛,刚下雨,空气中到处散发稳妥的芬芳。
  
  这所名牌大学里,中文系就是未来诗人、作家、名记的摇篮,美女成群,男生又是别系女生追逐的对象。一听到下课的铃声大家就往学校食堂冲,教室门口有等待女生的男生,狼一样跟在她们后头,拿包包,递饮料。
  
  吴兰梅最近在跟郑宇闹矛盾,估计他是不会在门口等,计算机系离这那么远,但他有自行车,为什么不来,不想来大概。想到这里,叹了口气,慢慢的收拾书本。教室里还有一个女生黄小妮,算是同室好友。性格颇为内向,不化妆、不染发,性格平平胸部平平外貌平平,以前也有个同样普通的建筑系的男生追过她,不到一个月,那男生自动蒸发。所以到了大二,还是单身一人。
  
  “我们走吧。”吴兰梅的水蓝色长袖衬衣的扣子快被蓬勃的胸肌顶开了,她瘦而高,乳却发达,这是她的烦恼,每次掉了东西在地上去捡,总觉得快摔跤一样。
  
   五食堂里的人很多,看情形起码要半个小时以后才能轮到自己,别的食堂又太远,吴兰梅想到食堂后面的休息厅坐下,对黄小妮道,“你去排队吃饭吧,我想休息会,我带了零食的。”
  
  黄小妮看了她一眼,发现瘦的人更喜欢减肥,好好的饭菜不吃,吃些垃圾食品。
  
  亭子很高,地上有些饭粒,估计是哪对情侣互相喂饭的时候遗留下的。那些梁柱古色古香,朱红色的四根刻满了男男女女用油笔写的交友QQ号和XX 到此一游,还有首黄诗,深山老林一条沟 一年四季水长流 不见牛羊来吃草只见和尚来洗头。吴兰梅哑然失笑,什么世道。于是站在亭子上攀槐花来玩,小时候母亲用这白色长串小花朵用来蒸槐花面,把花朵从枝上摘下来,用淘米水泡泡,然后将花铺在电饭煲上面那层蒸屉上。加点面粉和糖开始蒸了!吃的时候满嘴香甜,清香扑鼻。
  
   想到这里,吴兰梅有点饿了,从书包里拿出一包巧克力,剥开锡箔纸,里面只有半块,上面的牙齿印是郑宇留下的,mp3也是郑宇送的生日礼物,背对着那些拿着饭盒熙熙攘攘的人群,听着VITAS的海豚音,享受这难得的清闲时光。
  
   她没有听见狗叫声。
  
  孙娇娇在遛狗,上午没课,带着腊肠犬小乖在学校散步,跟王晨风约了十二点半在五食堂门口见。她和王晨风在学校旁边的农家乐租了套房子,为的就是小乖有个院子活动。母亲去世后,小乖似乎得了抑郁症,吃东西吃很少,整天趴在窝里闷闷不乐,父亲总是忙着工作,没有时间顾及自己。房子里买的家具和电器几乎可以再租十套这样的房,电视、网线、空调、冰箱都是新的,最重要的是有个院子,买了马鞍藤短草种了,起码可以让小乖在院子里自由活动。
  
  王晨风牵着孙娇娇的手朝亭子走去,跟以前一样。
  
  腊肠犬小乖突然挣脱,带着绳子朝小亭飞奔而去,它知道主人的必去之处。
  
  可吴兰梅不知道有条狗奔自己来了,等到那半块巧克力都被小乖吞到肚子里去时,自己的左手虎口处一阵剧痛。
  
  下意识的一脚,踢在那狗的肚皮上,有点软。小乖痛得嗷嗷的狂叫,飞奔而来的孙娇娇赶紧把狗抱在怀里,指着吴兰梅道,“你有病啊,你干什么踢我的狗狗!”
  
  一看是孙娇娇,吴兰梅顿时上火,扬起左手上的伤口,站起来指着在女主人怀抱里那瑟瑟发抖的狗,“它咬我你看到了吗。”
  
  小狗大概以为吴兰梅要对孙娇娇动粗,冷不丁的又是一口,如果说刚才那一口只是抢食误伤,那么这一咬就是刻意为之,顿时吴兰梅的手背出现了一排参差不齐的血印,瞬间变得青紫。
  
  王晨风到了小亭子,见到吴兰梅很是尴尬,现任女友的狗咬了前任女友。只是说道,“不好意思,对不起啊。”
  
  孙娇娇白了他一眼,从钱包里拿出钱,数了数,递过去,“这是一千块,打狂犬疫苗够了吧。”
  
  吴兰梅跟王晨风对视着,一字一句道,“不用了,看好你家的这些动物。”
  
  “没钱还装什么清高,怪不得没人要。”孙娇娇恶毒的用眼神扫过吴兰梅的穿了两年的牛仔裤。
  
  跑着回到宿舍,却只有黄小妮在,其它两位MM大一就跟男朋友出去租房了,多余的一个床只是个摆设。黄小妮见到她的伤口,赶紧带她到水龙头下拼命挤,有些暗红色的污血从手背挤了出来,又有些眼泪从吴兰梅的眼角挤了出来。肥皂水可以消毒,难堪的记忆却无法清除。
  “欺人太甚,狗仗人势…….”黄小妮替他打抱不平,“有些男人就是一条狗,谁有本事谁牵走。下午你别去上课了,我帮你应付点名,要打针啊。”
  
  吴兰梅点点头,“你赶紧去上课吧,我休息一会就去。”
  
  打了郑宇的电话,手机没人接,打到宿舍,说下午计算机系篮球赛,练球去了。说如果他回来就让回个电话,有重要事情。那人一听也没说好,扑通直接就挂了,有点像老三的声音。
  
  吴兰梅昏昏沉沉在宿舍睡了,想起以前的很多事情,王晨风跟自己说分手的那一瞬间,击碎了两年的所有回忆,借口是性格不和,其实谁都知道,孙娇娇更有情调,家境更合乎王妈妈的要求,两人更般配,自己的家庭负担太重.....爱情不是分先来后到的么,为什么……
  
   两个人的宿舍现在剩下一个人,那个人却忘记关门。创可贴下的伤口隐隐作痛,手被人握着,睁开眼睛,是王晨风,仿佛初见般的温暖的眼神。
(二)
  
   当初是跟黄小妮打赌,赌注是赢的那方可以享受输的那方按摩一个小时,开学那会军训,累得骨头发酸,能按摩一下自然是很好的。
  
   吴兰梅当初也不知道那个夏天哪条神经搭错了,竟然答应穿浴袍
  去五食堂打饭,里面穿着果绿色抹胸和牛仔短裤,所以用浴巾围起来丝毫也看不出里面的衣服。
  
   虽然是夏天,女生穿的很清凉,也没有人敢这样招摇。这让王晨风一眼就注意到这个瘦弱的大胆的女生,头发还是湿漉漉的(临时泼湿的),浴巾上还有两只小熊维尼。
  
   当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的时候,当吴兰梅有点后悔为了一个小时的按摩是不是有点不值得的时候,有个调皮的男生在耳旁说,“我在等浴巾掉下来。”
  
   众人哄笑,吴兰梅想逃,门口聚集打饭的人越来越多,躲也无处躲。
  
   王晨风终于注意到她,学校的女孩太多了,没见过这么傻气的。看她那惊慌失措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不由自主的走过去,外套脱了下来披在她身上,护着她走出食堂,完全不顾他人的目光。
  
   后来吴兰梅与王晨风还请黄小妮吃了顿牛排大餐作为感谢,黄小妮心里酸死了,早知道自己去就好了,好事总是跟着她。
  
  王晨风作为校草级人物跟外表扑通的吴兰梅恋爱,在学校里算是一桩小新闻。吴兰梅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王晨风是天枰座,有优雅的气质英俊的外表,时常送些小礼物给吴兰梅。住在一起久了,也有些矛盾,比如王晨风有些洁癖,如果吴兰梅没有洗澡是绝对不能坐在床上的,比如发现枕头上的头发一定要清理干净等等,再加上王晨风是学校学生会的副主席,各种各样的活动总是层出不穷,绯闻很多。在去年的圣诞舞会上,孙娇娇惊艳亮相,俏皮的小公主与神经质的现任女友在心里一比,家庭富有,又跟自己同样有过高中在新西兰留学的经历的孙娇娇更让自己心动,谈的很是高兴,两人跳完一支舞又跳第二支。
  
   吴兰梅后来终究还是知道了,还见过一次孙娇娇。自己割过一次手腕,被黄小妮有事回宿舍取东西发现了,救了下来,这激烈的举动更让王晨风望而却步,权衡再三,咬咬牙道,“我们分手吧。”
  
   孙娇娇对于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东西倒是分外新鲜,总是追问自己跟吴兰梅谁的胸大,王晨风总是笑笑不说话,心里却有点内疚,
  
  后来,吴兰梅找了计算机系的郑宇,也算是破罐子破摔的意味,听说郑宇之前也跟孙娇娇好过一段时间,好歹也求个心理平衡。他们的感情也时冷时热,总是喜欢比较,比来比去,又改变不了现实。经常斗嘴,郑宇是北方人,嗓门大,有时候说话就像吼,吴兰梅受不了,流泪的时候总是在想,王晨风多好,从来不大声跟自己说话,可那又如何,被别人撬了墙角,怪自己没本事。现在自己被狗咬了,郑宇却还有心思去打什么破篮球比赛,分手,宁愿一个人也不要这样的男朋友。
  
   王晨风看着她的伤口道,“你怎样了。”
  
   吴兰梅的眼泪刷刷的流下来,“你还是爱我的。你到底有没有真正爱过我。”
  
   这是肥肥曾经问过郑少秋的一句话。
  
   王晨风觉得吴兰梅一点也没有变,还是那样固执,站起来道,“我们已经完了,我只是过来看看你的伤势,我还是当你是朋友。”
  
   “朋友?你不知道失去你,就像从我的胸口活生生的把肉割下来那样痛,那个女生,孙娇娇,她难道不知道你是有女朋友的吗,她倒是勾引你成功了,可这对我公平吗?”
  
  说着说着电话响了,是郑宇。
  
   “我在你宿舍门口,你没事吧。”郑宇走到楼梯口,跟宿舍看大门的阿姨解释了半天,说女朋友生病了没人照顾才得以允许,这个学校很奇怪,外出同居没什么,但男女互串宿舍就管的很严。
  
   王晨风准备离开,刚好遇见进来的郑宇。
  
   一阵尴尬,郑宇冷冷的看着躺在床上痛哭流涕的吴兰梅,“你不是有人照顾了吗。”
  
   吴兰梅别过脸去,“不要你管。”
  
   出轨不怕,怕的是被撞到。
  
   一段感情可能要提前结束了。
(三)
  
   校医院的苏医生说没有狂犬疫苗,只有市防疫站和规定的单位才有,吴兰梅在公共汽车上开始绝望,郑宇说分手其实早就在自己意料之中,反而觉得轻松,本来是自己要说的。路的两旁橱窗里尽是华丽的裙子,一件一件,却都不属于自己。
  
   孙娇娇真的很好吗,难道人跟人在一起的感情真的就这样经不起考验,那要结婚证干什么,也就是张废纸罢了,想着想着已经到了防疫站的狂犬疫苗注射室,是按斤来打的,十块钱一斤,吴兰梅一百斤,就是一千块。
  
   现在后悔没有拿孙娇娇的钱了,自尊当不了针打。
  
   有没有便宜点的?吴兰梅的钱包很瘦。
  
   护士有点鄙视,这是物价局规定的,进口的那种还贵呢。
  
   走到门口,看门的保安看她那样,好心提醒了,告诉吴兰梅可以去一个指定的地方,虽然那地名吴兰梅从来没听过,但为了省钱,还是去了。
  
   打车去的,花了六十块,也是心疼,没钱就是要命的,家里现在要供弟弟读书,哥哥只有在工地打工,所以经济紧张的要命。好不容易到了打针的地方,一个小诊所,上面写着“注射各类疫苗”,医生是瘦的男人,穿着近乎黑色的白大褂,不知道多久没洗了。
  
   多少钱?吴兰梅伸出手,给医生看伤口。
  
   三百二十一。那医生到冰箱里拿疫苗,你这伤口得赶紧打,是不是疯狗咬的?
  
   吴兰梅使劲摇头,“是小狗,很小的狗,坏的要命。”
  
   黑大褂医生拿出针头,朝空中挤了挤,对准吴兰梅的胳膊用力扎进去,一阵痛楚,吴兰梅咬着牙,不让自己喊出声音来。
  
   吴兰梅喃喃自语道。一共要打五针,还要受五次这样的折磨。
  
   在建筑工地附近的一个小饭馆里,哥哥拿着劣质纸巾帮她擦眼泪,“别哭了,我们命不好。你放宽心点。”
  
   哥哥帮她把打针的钱补了,他知道在大学的女孩子十分需要花钱,何况妹妹那么漂亮。

(四)
  
   孙娇娇的长发从左边耳畔垂下来,上星期刚染成的棕红色,两只手捉着脚趾涂抹淡金色的指甲油,她对玩魔兽争霸的王晨风道,“你以前那位没事吧,还挺有骨气的,上个月给她赔钱给她都不要。”
  
   王晨风皱眉,看着她那娇生惯养的表情,说道“以后把小乖看紧点。”
  
   那小狗正在冰箱的旁边等饭后甜点,孙娇娇穿着睡衣懒懒的下床,从冰箱里拿出一块羊肝,嘴里道,“小乖不乖,今天咬人了。”
  
   小狗赶紧过来叼走羊肝,仿佛知道自己做错事一样跑到客厅里的窝里蜷着。今天兽医检查了,那一脚并没有伤到内脏,X光片出来后孙娇娇才彻底放心。
  
   看见王晨风那冷淡的样子,孙娇娇如刺在喉,把房门砰的一声关了,“你去看她了吧,小心旧情复燃啊我告诉你。”
  
   王晨风回头不耐烦道,“你们女生怎么都这样,整天就知道怀疑这个怀疑那个。”
  
   孙娇娇不高兴了,“我就是问问,你这么紧张干什么,难道你还爱她吗?那你别跟我在一起了。”
  
   王晨风关了电脑,把她像个小洋娃娃似的搂在怀里哄了半个小时才让孙娇娇消气,灯熄灭了,她睡着了,四周一片漆黑,王晨风叹了一口气,为什么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都以为对方是完美,到后来甜变成酸,酸变成难以言喻的苦。
  
   脑海闪电般想起吴兰梅的脸,听人说她跟自己分手后现在脾气变得孤僻,生出几分内疚,她现在有了男朋友了,也应该把自己忘记。错过以后,再想回头,一切都是虚无。
  
   孙娇娇是个简单任性的女孩,热情得像火,王晨风的父母见过她,十分满意,尤其是对于她的家世,大学以后就能移民国外,如果结婚,王晨风一定是可以得到孙娇娇父亲的资助的。
  
   投胎时如果可以选择,谁都会选择更富有的家庭,有些事情偏偏没得选,父母和亲人。
  
   早上起来的时候小乖没有在门口叫,孙娇娇喊道,“小乖!出来!”
  
   客厅的门缝是开着的,王晨风和孙娇娇穿着睡衣着急的在附近喊,喊破了喉咙,小乖还未现身。
  
   这只小狗是孙娇娇母亲生前的宠物,跟孙娇娇朝夕相处,现在竟然丢了。孙娇娇哭着,一边埋怨王晨风睡觉之前不检查客厅的门锁一边蓬头散发疯了似的到处喊。
  
   狗不见了,这课也没法上了,孙娇娇让王晨风到打印社打了三百份小广告学校里到处发,又留了自己的联系电话,孙娇娇哭得眼睛肿得很高,
  
  真他妈的烦,没事养什么狗,跟伺候祖宗一样伺候着。王晨风从怀里掏出一支烟,快放假了,非得搞出这样的事来。
  
  五食堂开饭了,诱人的香气。黄小妮排队等候着,吴兰梅占着座位,牛骨汤是难得的美味,二人已经吃了一碗了,又觉得未过瘾,又叫黄小妮来排队,她对着胖师傅道,捞多点嘛,这个我爱吃。
  
  黄小妮掂起脚尖额头冒汗,“里面的,里面的更入味。”
  
  突然胖师傅的勺子用力摔在地上,大骂,“靠,哪个不要脸的小兔崽子,怎么把个烂狗头丢进来了。”
  
  吴兰梅站起来看,她认得,那只湿淋淋的眼睛被挖出来的狗头是属于小乖的。一阵恶心,跟其它人一样干呕起来。
  
  第一个打电话给王晨风的同学得到了三百元的提供线索大奖。
  
  孙娇娇跑到食堂,尖叫一声,晕倒在王晨风怀里,被胖师傅精心熬制的鲜嫩美味的咖啡色浓汤里浸泡的除了牛筋牛肚牛骨以外,还有腊肠犬小乖的头、身体、四肢,虽然煮烂了,但未变形,拼凑起来还是看得出来是条小腊肠。
  
  全校的人都一致认为是吴兰梅干的,在吴兰梅拉出宿舍的黄小妮作证之前,黄小妮面对咄咄逼人的站在宿舍门口的孙娇娇一点也不示弱,“昨天晚上吴兰梅一整晚都在宿舍呆着,我就是人证,还有隔壁208宿舍的张希敏晚上十二点过来借包方便面,当时还是吴兰梅给她的,不信你去问啊。你别以为有钱就了不起,谁知道你们家狗怎么跑到厨房的锅里去了,你怪谁啊。”
  
   孙娇娇气到发狂,抓起黄小妮的头发,她个子小,力气倒是不小,旁边还有男朋友在,什么也不怕,黄小妮的头撞到墙,眼冒金星。吴兰梅赶紧过来帮忙,“你打人做什么,你的狗丢了关我什么事。”
  
   孙娇娇手一松,尖锐的指甲抓破了吴兰梅的脸,嚎叫着,“你赔我的小乖来!你知道不知道小乖是我妈妈的遗物,你对我不满你直说啊,对只小狗你下得了手啊贱人,别人我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
  
   吴兰梅的手指捂着脸,血一滴滴流下来,会留疤吗,她想着。
  
   王晨风架着孙娇娇往门外走,脸上也被抓了几道。
  
   孙娇娇的天蓝色kisscat拖鞋被自己踢飞一只,仍然崩溃的尖声喊道,“好,你心疼她,你心里还在乎她,我不要你了,你别拖着我。”
  
   宿舍楼有女生探出头来看,窃窃私语,王晨风也有今天。大家都在看,我们每个人都是最好戏子,也是最冷漠的观众,有一天别人也会看我们演戏,就如我们时常看别人演戏。演习看戏,都别太入戏。
  
   哭也哭了,闹也闹了,没有证据只能作罢。孙娇娇打电话给父亲,说狗狗死了,以后再也不想养狗了,那边说很忙,在开会,为了安慰她,这个月的生活费给的是加倍的。
  
  孙娇娇很怕回自己家,妈妈去世了,父亲常常不在,现在小乖也死了,王晨风心里还是念着那个女人,当初是他自己主动提出分手的,第三者的罪名又要强加在她身上,想起来心里一阵发酸,眼泪也忍不住滚落。房子里很安静,客厅狗窝里的那些东西都在,冰箱里还有吃剩的狗粮,孙娇娇发呆,回忆小乖的一切。
  
   王晨风的胳膊贴着创可贴,一声不响的进来,手里拿着饭盒,里面是孙娇娇最喜欢吃的菠萝西瓜咕噜饭,饮料是香芋珍珠奶茶放很多珍珠,看着孙娇娇憔悴的样子说道,“好了,吃点东西。明天不是要回去见你老爸吗,眼睛肿起来我怎么交代。”
  
   孙娇娇茫然的抬头看看他,一句话也不说。
  
   王晨风抱着她,她总是不停的哭,睡着了又胡言乱语,说亲眼看见吴兰梅在剥小乖的皮,还挑衅的看她,冷冷的笑,“哼,我要出去找乖乖。”
  
   王晨风几乎绝望了,吴兰梅是这个德行,现在孙娇娇又是这样神经兮兮的,是不是恋爱的女人都是神经病,一时气愤,蒙着头睡下,狠狠的说了一句“你出去后就别回来了。”
  
   都快被那条死狗折磨死了,每天都要凌晨才能睡觉,还要不停安慰。
  
   凌晨两点的207宿舍,吴兰梅小声问上铺的黄小妮,“你怎么弄的?”

凌晨两点的207宿舍,吴兰梅小声问上铺的黄小妮,“你怎么弄的?”
  
   黄小妮在黑暗中笑了笑,“她抢你男友,我杀她恶狗。”
  
   “其实你只要把狗丢了或者杀掉就好,何必……”
  
  黄小妮的声音忽然变得十分奇怪,“不这样,孙娇娇怎么会伤心,不这样,你怎能出了这口气。”
  
  吴兰梅点点头,“你下来睡吧。”
  
  黄小妮紧紧的抱着吴兰梅的身体,在她耳边轻轻说道,“为了你,我是可以做任何事情的。”
  
  窗外很安静,月光透过槐树,没有车辆也没有人群,只有银色的浅浅光辉星星点点洒在小路上,一阵风吹过,秋千的铁链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小乖,你快点回家啊,外面天黑,你会害怕的,小乖你在哪里…….”孙娇娇荡着秋千自言自语,王晨风在远处守着,她以前总是带小乖到篮球场附近的秋千这里玩,晚上不睡觉,说小乖的魂就在这里。
  
  有人男人走近,脚步声很轻,手握着拳头。他的脸色平静,孙姣姣抬头看了看他,惊恐的想喊出来,却昏了过去,被卡住的喉咙几乎窒息。
  
   电话响了,王晨风的声音,“你还不回来,要上课了。”
  
   电话里的男人声音很粗,“她这几天都不回来,你别打来了小子。”

(五)
   这几天中文系都陷入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之中,孙娇娇失踪了,最初的几天有人以为她回家了,她经常一声不吭的回去,回来的时候会炫耀她在国外购的包包,有时候是些昂贵的化妆品和衣服,直到学校里有警察出现跟相关人员问话。
  
   王晨风成了重点调查对象,后来排除了,他有点后悔,凭什么他就能断定早晨那个电话是孙娇娇的父亲。
  
   孙娇娇自杀了,遗书写的很整齐,寄到父亲的公司:爸爸不在自己身边,很孤独,最爱的那条狗又被人整死,男朋友爱的还是原来那个女人,活着没有什么乐趣。
  
  三天后的早上8点40分左右,北通路90号附近的东河河段出现一具女尸,岸边拉起了警戒线,警方正在勘察现场。透过齐膝高的杂草隐约可以看到,一具上身穿黄色雪纺衣,下身穿青蓝色牛仔裤的女尸头朝下,背朝天,被河水冲到岸边,尸体已经被水泡得全身发涨,发出阵阵恶臭,眼珠凸出。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清洁工说:“当时我正在打捞河中的垃圾,突然看到一个很大的娃娃浮在水面,我就顺势用竹竿推了一下。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具盘着头的女尸,吓得我赶紧上了岸。

六)
  听去年毕业的人说,学中文的不好找工作,除了当老师,没有几个公司愿意要这个专业的。选修,选修,补课,补课。
  
  黄小妮选的是会计,为了生存,学中文的也要准备和数字打交道,吴兰梅选择了德语,同样是语言类,有些东西自然是相通的。
  
  在图书馆遇见了王晨风,孙娇娇死后,他看起来就像个小老头,吴兰梅的心里泛起一阵酸楚,为什么分手这么久,看见他还是有心跳的感觉,他的手指曾经抚摸她的身体,他的笑容也曾经对自己温暖而灿烂,这一切都成了过去。他已经不属于她,过去了。
  
  吴兰梅忽然觉得抬不起头来,被人打败,一辈子都抬不起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还是大一时的那双凉鞋,修过一次,所以左脚和右脚的后跟略不一样,仔细看走起路来像脚有点问题。
  
  “你好吗?”王晨风问道。
  
   吴兰梅点点头,又摇摇头。
  
  她的背后站着一个人。
  
  黄小妮拍拍她的肩膀,“我们回宿舍睡觉吧。”
(七)
  学校的德国外教ECHO似乎对旁听的吴兰梅比其他学生更重视,她欣赏她的学习态度,认真,一丝不苟,从不缺课,后来才知道吴兰梅是中文系的高材生,虽然有些用词并不准确,但听得出来,她是在下狠功夫。
  
  你为什么这么努力?ECHO好奇的问。
  
  吴兰梅道,“我不想让别人瞧不起。”
  
  暑假到了,学校像个大火炉,太阳恶狠狠的把男生女生脸上的油脂晒出来,冰淇淋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等着小舌头来舔,瓜果的清香是炎夏最好的代言。学生们大部分都回家了,在学校住着的都穿得清凉无比,女生的吊带裙包裹的曲线有时候让那些穿着背心和运动短裤的男生们激凸。
  
  在宿舍,黄小妮问吴兰梅,“暑假去我老家玩吧,有大足石刻雕像,很震撼。”
  
  吴兰梅摇摇头,“不行,明天还是要继续上班。”
  
  其实吴兰梅不是真正的上班,只是外教ECHO介绍的一个工作机会,在一个出口玩具的贸易公司做翻译,已经去了一个星期了。这工作既可以锻炼口语,又可以接触一些对外贸易的商业条款,将来找工作也算有些实践经验。吴兰梅想,回去玩也是浪费了一个暑假,不如把明年的学费赚了更好。
  
  黄小妮帮她把抹胸调整好高度,“加油啦,如果这样我也不回去了,反正到处都有公司在请兼职会计做帐,别忘了我可是初级会计师哦。”
  
  穿好衣服出门,八点的太阳很大,舍不得打车,公共汽车又太挤,后来想了想还是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条裙子很贵,弄皱了很难看。
  吴兰梅向每个人问好后坐在电脑前,冷气很足,外资企业的办公室很是舒服,办公也很自由,周末的时候可以带宠物来上班,如果毕业后能留在这里就好了。打开一份合同,开始对照翻译。
  
   到中午快下班时旁边座位的女职员叫Lisa,在MSN上发过来一条消息,“大老板回来了,你要准备站起来打招呼。”
  
  吴兰梅回头一看,是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笑起来眼角有少许细纹,但皮肤还是保养的很好,略胖,有气场。
  吴兰梅结结巴巴道,“您好!”
  
  KIVEN继续笑道,“你是lane_lau对吧,下午三点在会议室要跟公司重要客户谈事情,你来作翻译吧,我德语不太灵光,听ECHO说你很优秀,我希望你能帮忙。”
  
  他明明是个中国人,中国话讲的却不流利。
  
   吴兰梅的胳肢窝一阵刺痒,感觉根根毛发在滋生,这是非常紧张的时候出现的情况。
  
   这次亮相让吴兰梅找到了自信,会后老板的鼓励还在耳边,“你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希望你毕业后能够留在公司工作。”
  
  黄小妮每天跟吴兰梅交换彼此公司的琐碎八卦,吴兰梅说我们老板好帅,听说是单身,又成熟又帅,怎么办怎么办。
  
  黄小妮说,我的上司是个老太太,卷着头发穿着套装,一丝不苟,我去那么久了,从来没见她笑过,你好命啊老婆。
  
   KIVEN觉得吴兰梅有种说不出的气质,看似开朗,却有说不出的忧伤,瘦高的身材也正式符合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类型,带她出去也表现的落落大方。
  
   吴兰梅曾经问黄小妮怎样才能让KIVEN喜欢自己,黄小妮捏了捏她的脸,“很简单,你按我的话去做就是。”
暑期即将结束时,吴兰梅跟KIVEN去了他家在海边的房子,在阳台发呆,真好。回头,KIVEN搂着她的细腰,“喜欢吗?”
  
   吴兰梅有些惊讶,会不会太快,又觉尴尬,转身到客厅,“不如带我参观一下?”
  
   有间小屋门打开着,KIVEN说道,“这间只能在外面参观,不能进去,是我女儿的房间。她不允许任何人进去,对不起。”
  
   吴兰梅看到了屋子中间的那张桌上的照片。
  
   孙娇娇跟KIVEN的合影,亲切的搂着脖子,背景是新西兰的库克雪山。眼睛盯着吴兰梅,一动不动。
  
   KIVEN的眼圈红红的,“是我去世的孩子,房间里的摆设都是原来的,我不想任何人打搅她。”
  
   吴兰梅假装镇定,然而身体还是发抖了,对KIVEN道,“不好意思,我约了同学吃饭,改天再来做客。”
  
   “如果你结婚了,我怎么办?”黄小妮有点伤感,很多事情不能曝光在阳光下,但不代表它不能存在,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只要有心去找。
  
   那个晚上,吴兰梅提出要在江边散步,打劫的男子很壮,手里的刀子很锋利,如果不是吴兰梅替KIVEN挡的那一刀,恐怕刺中的就不是吴兰梅的肩膀而是KIVEN的心脏了。
  
   医院里,KIVEN感激,顺便表白了自己的一番爱慕,年轻的人总是喜欢成熟的,希望在成熟的身上找到成熟,成熟的又希望在年轻的身上找到年轻,互相吸引天造地设。
  
   婚礼进行曲很是神圣,看着自家亲戚们羡慕的眼光,回头跟黄小妮笑笑,吴兰梅心里被幸福填满。
  
   孙娇娇没能来参加父亲的婚礼,如果她知道今天的结局,不知道心里作何感想。德高望重的某重要领导担任的主婚人却迟到了,只有等,城市太拥挤,开车的人们骂着路人,路人骂着开车的人,彼此埋怨,永无休止。
  
   口渴了,侍者端着一杯冰水送过来。
  
   喝下去时嗓子眼剧痛,忍不住说话,黄小妮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她听到从吴兰梅嗓子里发出来的是汪汪汪的狗叫声。
  
   众人大惊,吴兰梅四肢着地,她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咬这些人,咬死他们。
  
   像条疯狗一样被绑起来送上救护车,吴兰梅有一瞬间的清醒,那个帮自己打针的医生,到底是谁?
  
   是死神?
  
   她死的那天,那天打劫KIVEN的男人被抓了,是吴兰梅的哥哥,一个建筑工人,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这样做是为了妹妹好,那一刀子扎的不深,也不痛。吴兰梅当时是这样安慰哥哥的,等自己有钱了,哥哥就不用当建筑工人了,可以拿钱回去开小店,做生意。
  
   让黄小妮深感意外的是,审讯的时候吴兰梅的哥哥架不住,说出了杀死孙娇娇,逼迫她写遗书的事实。
  
  吴兰梅死于一个星期后,在葬礼上,哭的最伤心的不是KIVEN,不是王晨风,不是黄小妮,是郑宇。
  
   她打的狂犬疫苗是过期的,她忘了查看,有些东西过了保鲜期如果还去死死的追,也许就是要命的。
  
   我们都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了仇恨去报复,为了喜悦而痴狂,为了爱情而不择手段,回头再看,得到这些得到的,得不到那些得不到的,终究过去,什么也没留下。


[完]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12
DB+12 2012-12-14

【鬼屋欢迎你( ‵o′)】

倾国倾城的美 

ZxID:15927499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12-14 0
【鬼屋欢迎你( ‵o′)】
幼不幼稚……?

ZxID:16652738

等级: 大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12-14 0
毒狼真给力
guest.1

ZxID:20730551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12-14 0
是很给力啊

际遇之神

奖励

捡到版主移动硬盘,要挟成功,得6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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